山东医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截至目前无人逃费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11月26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李红梅
截至目前,山东临沂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所县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受益群众达33.1万人次,医疗机构累计垫付资金达2.5亿元。全市农民参保率达到99.97%,报销比例提高,小病回流基层,卫生院门诊量增加了约40%。

  逃费有惩罚 可能被起诉

  “新农合卡成为信用凭证,加上信息系统的管理手段,使该付费方式的变革在基层实行比较容易。”

  “先诊疗后付费”考验的是患者的信用,要是患者逃走了怎么办?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实行该模式的地方,没有一个患者逃费。

  丰佩田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材料,探沂镇全镇5万多农民都参加了新农合,住院起付线低,只有150元,其余政策范围内报销95%,个人自付费用较少。1—6月,报销千元以上的707人,万元以上的仅有5人。

  同样,费县、莒县因为参合率近100%,报销得多,花费的钱少,基本上没有拖欠费用的。此外,两个地方都推行了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县域内的卫生信息化系统,实行即时结算。

  费县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卫生管理部门之间联网,为农民免费办理二维码电子新农合证,并采集照片建立脸谱识别系统,实现了新农合报销、健康档案、就医信息“一卡通”。

  莒县建立了集医院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管理、新农合、财务管理、乡村卫生一体化、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于一体的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网络延伸至村卫生室。

  “先看病后交钱,挑战个人诚信问题。然而,在全民医保和报销比例提高,个人花费减少的情况下,新农合卡成为信用凭证,加上信息系统的管理手段,使该付费方式的变革在基层实行比较容易。”吕富说。

  在长岭卫生院门口的墙上,清楚标明“先治病、后付费”的实施对象、内容,对逃费患者也有惩罚办法。如果患者出院时一次性结清费用有困难,可以分期付款。如果到期未能付清,下次住院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医疗机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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