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烟条例:室内公共场所拟取消吸烟区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3月27日 京华时报 孙乾 李秋萌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对外征求意见。该建议稿将本市控烟的范围全面扩大,其中室内公共场所及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内全面禁烟,包括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室外区域也扩大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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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卫会公开吸烟举报电话

  建议稿意图建立起一个相对完善的控烟责任体系。建议稿明确了市区政府、爱卫会、经营管理者及公众的义务和权利。

  建议稿明确市爱卫会应设置并公开全市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方便单位或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市爱卫会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应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处理。

  市爱卫会应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市控烟工作情况。区、县爱卫会应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控烟工作进行评估,提出下一年度改进的办法及执法的重点控烟场所。应当定期对重点控烟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网站等媒体上及时予以公布。

  政府可购买控烟服务

  建议稿规定公民在本市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时可行使的几项权利:公民可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可向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投诉,要求经营者或管理者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公民可向市爱卫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这些机构不及时处理的,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建议稿明确,“全社会都应当支持控制吸烟工作”,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烟工作或为控烟工作提供支持;鼓励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内自行实施全面禁止吸烟。

  针对公共参与的模式,建议稿规定,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控制吸烟工作可以采用志愿服务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解读 鼓励女性推动家庭无烟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表示,建议稿建立了一套控烟责任体系。其中,在鼓励和保障公众参与控烟的过程中,要鼓励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各种形式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尤其是发挥女性公民在推动家庭无烟化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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