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基层医疗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有机衔接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3月03日 中国改革报 黄天香
从2012年起,在落实陕西省规定的人均25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础上,宝鸡市级财政再人均增加10元补助经费。医改三年,陕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建立起回归公益性的运行新机制。

  财政投入继续增加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公立医院完全回归公益属性,是陕北子长县医改的亮点。子长县政府财政为此每年支出2000万元左右,药品由县政府集中采购、公立医院工资由政府差额拨付改为全额拨付,并把医生绩效的考核依据由处方金额调整为处方数量。2011年,子长县这一做法推至延安市全市试点后,陕西又先后安排了37个县做试点。今年,在总结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这一做法将在陕西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

  子长县公立医院改革的显著特点,就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县公立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由差额单位改为全额预算单位、由财政补贴;政府还包揽县医院1941万元的历史债务,由政府逐年清还;拨款680万元购置大型医疗设备,限定以成本价计收检查费。乡镇卫生院运转经费财政定额予以补贴,年增加370万元。医务人员津贴补助和人才培养等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咸阳近日出台的九大医改措施中,突出政府保障责任,明确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以固定资产形式存在的历史欠债经审计后由政府逐年偿还。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无主病人救治费用经审核后按实际发生额补助。政府负担县医院在岗医务人员工资的比例不低于70%,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各县市区设立每年不低于50万元公立医院人才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作为全国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宝鸡市,从2012年起,在落实陕西省规定的人均25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础上,宝鸡市级财政再人均增加10元补助经费。从2012年元月1日起,对县级医院所有离退休人员实行全额供养,对县区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人员实行全额预算,对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工作补助不低于70%,为公立医院发展提供保障。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坚持把政府主导作为推进医改的根本保障,是陕西医改的一大特色。陕西省三年医改计划投入资金368亿元。2011年财政对医改的投入为14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5亿元,陕西省财政投入达到35亿元,市县财政投入达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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