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多了,医院不用再为发工资发愁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没了“以药养医”后,医疗机构还能正常运转吗?医生还能安心给患者看病吗?
以前,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中心卫生院院长吕宇辉每个月都要为全院职工的工资发愁。他必须靠多卖药才能保证全院职工的工资,那时药品收入能占总收入的60%左右。
现在不同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们区一步到位,政府投资建了诊疗楼、买了医疗设备,现在通过人员经费补助、药品补助、公共卫生补助等,医院工作人员的收入都提高了,再也不用为工资发愁了。”
济宁邹城市郭里镇卫生院主治医师伊长华,已经在基层干了30年。“卫生院没有药品加成收入了,发的钱是不是少了,你会走吗?”记者问伊长华,他摇摇头说:“我现在每
个月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能拿到6000多元,比以前涨了一大截。再说这里的病人都认我,我要是走了,还得重新培养病人,划不来。”
不仅仅是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许多村卫生室也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这给乡村医生们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
为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烟台市对乡村医生给予年人均6000元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30%予以补助,允许卫生室收取诊查费,并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增加乡村医生收入。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助,有些地方采取直接补贴药品加成的方式,由政府财政按照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量来进行补贴。
“如果单纯地补贴加成,实际是药品加成的变相,多卖药依然能增加收入,只不过现在卖的药种类有限制而已。”济南市经八路附近一家社区服务站的负责人说,这种补偿方式是不可取的。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方已经由补加成向人员补助等综合补偿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