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年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万元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患了感冒,恐怕你看病将首选社区医疗机构,因为在那里你的报销起付标准将最低。
意见规定,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100至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以300至400元、市级医疗机构以400至600元、省级医疗机构以600至900元为宜。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每年度不低于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个人也要承担部分费用。
省政府划定的2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也是一个“指导价”,意见指出,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基金支付比例、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及费用支付办法由各统筹地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
也许有人会说,一年2万元的医疗费万一不够用了怎么办?没关系,省政府也替老百姓想到了这个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将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要求】
定点医疗机构专户列账
意见指出,各统筹地区要本着“方便”和“低价”的原则,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另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确保基金安全。
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要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