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院保护患者隐私 常规体检不检查乙肝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07月07日 广州日报 鲍文娟

  希望立法不得进行乙肝检查

  现在,深圳政府部门明文通知“医院查乙肝需经本人或单位同意”。王先生说,按照新规定,单位仍然可以授权医院检查乙肝病毒,我想单位肯定还是会授权。只要社会大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充分正确的认识,单位人事部门警惕和歧视的心理防线就不会放松,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就很难得到保护,最好的办法还是应该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普通单位(幼儿园等特殊单位除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并规定违反的惩处措施。

  只对厨师等特殊岗位有要求

  深圳某音响出口公司张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公司200多人,公司只有在招厨师时才会要求体检抽血,查肝功能,看有没有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其余工作岗位体检都没要求抽血、查肝功能等,十年多了,也从没出过感染的。

  张经理表示,有传染重病的哪还能干活,只要没有传染性疾病的都不会影响该公司招聘。他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对周边人危害不大,这么多年来其公司从没要求员工对此检查过,情况也挺好,以后他们也不会要求员工去查乙肝病毒的。

  深圳某知名银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集团人员众多,为了让员工了解自身的健康情况,也为集团整体能有健康正常的工作环境,集团每年都会组织员工体检一次,员工办饭卡到集团食堂吃饭也会要求额外再体检一次,每次体检都要求抽血、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乙肝两对半、乙肝表面抗原)。他们已经知道深圳市卫生局通知一事了,知道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一般的生活上接触和共同进食都不会传染,以后是否会取消体检对乙肝检查的要求,目前他们还未接到上级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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