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院保护患者隐私 常规体检不检查乙肝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07月07日 广州日报 鲍文娟

深圳的常规项目体检中,乙肝表面抗原及乙肝两对半将不被包括在内,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保护也将大大增强。昨天,深圳市卫生局发通知要求“医院查乙肝需经本人或单位同意”的消息一公布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家在肯定深圳卫生部门此举有助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同时,对该新举措推出的可操作性以及实际效果提出疑问。

  昨日下午5时,深圳市人民医院保健体检中心的两名护士在体检抽血处贴上了相关告示。告示中说:“接上级通知,招工调干体检表格有所调整,现表格不包括乙肝表面抗原及乙肝两对半。需做此项目者,请与总台及收费处联系。”

  检前应获本人或单位授权

  张贴内容中所指的“上级通知”是指深圳市医政处下发的《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深圳市医疗机构均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体检的常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明文规定外,不得强行为体检者作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开单检查前应征得体检者本人的同意或体检者单位的授权。如有医疗机构违反以上要求,深圳市卫生局及各区卫生局将严肃处理。

  深圳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谢若斯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5月3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而出台的。

  他说,其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个人如果去就业,如果体检部门得到用工单位授权的话,检查完毕后必须向单位公开相关信息。而如果是由患者自己来决定做不做抽血检查,医院也将保护其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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