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院保护患者隐私 常规体检不检查乙肝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07月07日 广州日报 鲍文娟

  体检报告要求密封

  《通知》还要求,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要与劳动保障部门配合“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4月份,深圳市人民医院等市属大医院就已经要求单位体检必须将受检者的个人体检报告放入信封,封口后统一交到单位相关负责人。

  “我们要求个人体检套餐由专人发放,结果也装入信封封口,凭交款回执或者有效证件方可领取。”深圳市人民医院保健体检中心主任韩全水介绍,“企事业单位招工招干体检结果必须密封后,再统一交给单位有关负责人。”

  医院:消除歧视属社会问题

  《通知》还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消除公众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不必要的恐惧心理。韩全水说,“作为医疗机构的层面,我们只能来规范健康体检项目,但是如何消除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还是个社会性的问题。还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乃至整个社会来共同努力”。

  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目前有乙肝和乙肝携带者1.2亿之多,深圳乙肝病毒携带者占全市人数比率预计在10%以上。韩全水介绍,“实际上,人们对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存在一定的误区。一般情况下,吃饭说话是不会引起乙肝传染的。没有必要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刻意避开,紧张害怕传染。”

  他说,乙肝病毒传播主要存在三个途径:血传染,如输入全血、血浆、血清或其他血制品;母婴传播,孕妇是乙肝带原者,通过产道直接传染给新生儿;体液传播,如医疗器材被乙肝病毒污染后消毒不彻底或处理不当引起传染;性接触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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