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手指被切除小指头 港“儿歌医生”须赔31万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11月21日 中国新闻网 佚名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14个月大男童意外夹伤右手无名指,父母求助“儿歌医生”、香港医学会副会长陈以诚,惟诊治后须切除小指头,其母入禀索偿600多万元,但陈只愿意赔偿26万。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14个月大男童意外夹伤右手无名指,父母求助“儿歌医生”、香港医学会副会长陈以诚,惟诊治后须切除小指头,其母入禀索偿600多万元,但陈只愿意赔偿26万。法官昨颁下判词,认为索偿金额未免夸大,男童的手指虽已残缺,但乐观活泼的儿童恢复能力强,父母表现负面情绪会对儿子造成不良影响,只批准31万元的赔偿。

  高院判儿科医生陈以诚向切指头男童赔31万元,陈以诚昨表示因男童父母尚有一宗索偿案未完,加上没有看过今次的判词,故不便评论案件,但他强调本案不涉及医疗失误及疏忽,为了男童日后快快乐乐成长,脱离事件的阴影,陈遂一早承认责任,希望事件尽早解决。

  高院暂委法官孙国治在判词中,语重深长劝喻事主罗贤博的父母林宝仪及罗耀伟(均为译音)乐观积极面对事件,会对孩子有很大的裨益。孙官指事主尚年幼,恢复能力很强,但仍有一段尴尬时间面对朋辈的压力,须接受辅导;但根据专家报告指,事主事后表现开朗,并无情绪问题,专家反而担心父母的负面情绪,影响儿子日后如何处理社交障碍等问题。孙官认为事主父母提出的索偿额过大,但考虑到事主永远失去手指头,批准情感生活上的损失赔偿17.5万元。

  至于其它赔偿项目,孙官在陈医生也愿意的情况下,批准赔偿1.2万元作为将来向私家医生求诊的费用,同时考虑到事主将来需要精细的义肢及接受修补手术,也批准该项目的赔偿。至于事主将来就业的损失赔偿,孙官认为他的右手不灵活,或影响他将来的就业,但事主尚年轻,会懂得如何适应,不一定会出现任何实质的影响,故否决了这个追讨项目。

  案情指,事主于2009年8月乘坐婴儿车时,其母没有留意儿子将右手无名指塞入铁闸缝,继续推行婴儿车而发生意外。他们到韦尔斯亲王医院就医时,在陈以诚医生的咨询下进行手术,惟陈医生后来没有解开事主手指的绷带细看伤势,之后发现事主的指头有坏死迹象,须于同年9月底切除受感染小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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