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频换“马甲”涨价 降价药难寻消费者叫苦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1年03月16日 齐鲁晚报 马绍栋
发改委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为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药品频“换脸” 消费者被误导

  “药品降价后,由于利润低,药厂没有动力生产,所以他们要么消失,要么想办法重新‘换脸’上市,价格自然不一样了。”一谈起药品换名的现象,已经从事医疗卫生工作40多年,现在省城一家药店担任用药咨询的滕清杰连称该现象“非常烦人”。

  滕清杰拥有普通外科放射科、内科等多科室医疗经验,在他看来,医药工作由于自身的专业,是非常特殊的,普通老百姓无法知晓一种药物的具体成分、疗效、成本,因此当商家换个名字剂型重新上市后,极易误导老百姓走进价格陷阱。“就像同样是盐,但药商说这是‘氯化钠’,是一种新药,老百姓不知道啊,就以高价格买了,其实我们知道它就是同样的东西。”

  “药厂通过改剂型、改规格再重新申请上市是有客观原因的。”据省城一三甲医院药剂科负责人介绍,由于一种新药的研发投资大,研制周期长,很多药厂都没有积极性去做。每次降价令出来后,药厂必须要考虑盈利,因此改剂型、变规格就成了常用的手段。“有些剂型确实工艺是不一样的,比如片剂和胶囊,再比如缓释类的药品比普通药品具有服用方便的优点,这也是厂家工艺的改进,因此出现价差是正常的,但不能太过分。”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药品因规格、剂型不同导致的价格差异过大,国家发改委在2005年就已经出台了药品差比价规则,规则对于治疗同一种疾病的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以降价令中代表品价格为基础,其他条件相同,包装数量增加1倍(或减少50%),价格相应乘以(或除以)1.95。而在实际执行中,价差则提高到了四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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