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拒录公务员 称按规定拒录贫血基因携带者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1月13日 人民网-《京华时报》 佚名

  律师:地贫基因携带者 不等于贫血患者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广东佛山三名公务员考生因携“地中海贫血基因”被拒录,愤而起诉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月8日,广东佛山市人社局就此事公开回应,称将积极应诉,并认为轻型地中海贫血属于血液病,才按照国家规定拒录。

  三名考生的代理律师认为,佛山市人社局混淆了“地贫基因携带者”和“贫血患者”概念。佛山市人社局副局长周建华介绍,佛山市2009年公务员招考中,共有598名考生通过笔试面试,参加体检,查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31人,其中“两广”考生27人,占“两广”考生总数的7.2%。

  人社局:轻型地贫属血液病

  上周五,佛山市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周建华,以及出具体检结论的医生、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邵虹作出公开回应。

  周建华表示,人社局和医院一直都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体检程序和体检项目等方面没有超出规定范围。他指出,国家人事部、卫生厅等部门于2005年、2007年相继颁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下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下称《手册》),其中规定,血液病以不合格为基本原则,合格例外。《手册》中规定:“贫血的病因学判断非常重要,病因不同预后各异,除某些原因造成的缺铁贫血外,往往难以彻底治愈,属体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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