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二审 家属指铁证如山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11月05日 中国新闻网 佚名

  熊卓为,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据王建国回忆,2005年12月,熊卓为因长期伏案工作,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

  住院后的第二天一早,李淳德就给熊卓为做了骨科手术。2006年1月31日,手术后的第七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发现,死者病历记录上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3位主治医生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而且,事故发生后,病历被多处修改。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事例在北大第一医院并不是个例。今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王建国表示,一审结果整体来讲是公正的,但自己“既满意又不满意”:满意的是法院认定妻子惨死的责任在医院;但也有不满,包括一审判决书中并未列明医院非法行医、病例作假,这些都已由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认定,相关文件也作为证据呈交法庭。王建国说,判决书有意回避这样的违法行为,令人寒心,也是对不法行为的纵容。

  另外,根据一审结果,医院要支付49.45万元人民币的死亡赔偿金。王建国表示,妻子熊卓为生前常居地在澳大利亚,户籍在新加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当以户籍所在地或者常居地的生活水平支付,现在的金额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王建国说,自己这几年来一直坚持打官司,目的就是“要救人”,希望妻子的惨死,能警醒医院对管理制度的改善,能唤醒医生对病人生命珍视的良心和责任感,由此而挽救更多无辜的生命。

  至于赔偿金,只是希望给生命的价值一个公正的评价。王建国说,妻子从海外归国,自费添置了40多万元人民币的科研设备,如今已全部赠送给北京大学;同时无论法院最终判定多少赔偿,他都将以妻子的名义捐赠给有需要的人,“平心而论,我现在希望过一种不被打搅的生活,但如果我的努力能够避免更多类似的惨剧发生,我觉得我的付出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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