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我市今年第一季度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心人大药房(经营劣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胜百和堂大药房(经营劣药)、普兰店市王氏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盘锦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庄河新天地分店(经营假劣药品)被确定为“失信药店”。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启用“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根据对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打假信息录入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自动评定。同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从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全市已累计公示“失信药店”106家,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提醒市民关注“失信药店”名单,名单均可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dlfda.dl.gov.cn“便民服务/为您提示/失信药房”栏目中查阅。市民对药店违法行为应进行监督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为96111或8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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