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保局:海口市农民工子女可参加医保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08月14日 海南经济报 常珊珊 曾小玲

记者昨日获悉,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海口市社保局决定,凡在海口就读的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特殊学校以及职业学校的学生不分户籍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将中专生列入医保范围。 

  农民工子女均可参保

  据了解,凡在海口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生(含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的少年儿童,海口市非农业户籍的婴幼儿;18周岁以下海口市非农业户籍,在外地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殊学校就读的学生,都可以登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地在海口读书的学生以及农民工子女不论来自哪个地区、户籍在哪里,只要在海口读书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中专生列入医保范围

  据悉,凡在海口地区中专学校读书的学生,全部可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目前,海口市共有20多万学生符合参保条件。根据相关文件,海口市社保局联合海口市教育局采取相关举措,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分发宣传资料,动员家长为小孩参保。海口各社区与学校建立对接联系,双方互动向广大家长宣传,让更多学生都参加医保。

  低保户优抚对象免费参保

  记者了解到,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的参保费是全部由政府埋单的,根据新近出台的《海口市城镇无业特困居民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实施细则》规定,海口市辖区内无业居民可持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登记参保。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