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园派吃出水银 丹东查扣嫌疑派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6年11月17日 华商网-华商晨报 佚名

   孩子惊恐“能死不?我不想死啊!”

  昨日下午在许工凡的学校门口,记者见到了他,因为十多天来身体不好,脸色苍白。李晶告诉记者,原来140斤,就这几天折腾得掉了10斤。

  记者:最近身体怎么样?

  许工凡:还是有些头晕,不爱吃饭,身子没有劲儿,上课总溜号。最开始的几天吃排泄的药物,总上厕所,现在不用了,可从上周六到现在已经没有大便了。

  记者:当时吓坏了吧!

  许工凡:根本就每想到,蛋糕里能有水银,吃完掉下一粒才看到,当时真害怕了,我跟我妈说,“能死不?我不想死啊!”

  记者:这件事同学怎么看?

  许工凡:吃蛋糕的几个都没事儿了,正常上课了。买蛋糕的女同学感觉挺不好意思的,但也不能怨人家啊。其他同学说我命大,点儿挺背的。当天晚上就有同学给打电话询问我“死没?”(笑)

  因为下课就10分钟,几句后许工凡就回去上课了,在往教室走的过程中,记者发现许工凡走路总是低着头,还有些摇晃。

  厂家表态“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昨日,记者采访了吉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部的黄经理第一句话就告诉记者,“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黄经理告诉记者,整个生产过程中因为都是流程控制,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另外吉林省质监局和辽宁省的相关部门已经抄查,没有发现不合格的,就已经说明问题。

  “关于读者的投诉,如果有证据证明我们肯定会负责,但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发现包装和里面含有水银的蛋糕,所以不能认定就是我们的产品。”黄经理解释说。

  关于沈阳市工商局已经有证据说明,消费者所提供的含有水银的蛋糕的外包装确实是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时,黄经理再次表示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怀疑有恶作剧的可能。

  “也不排除有人进行恶意竞争,破坏公司的声誉的可能。”黄经理还告诉记者,这之间曾与消费者进行过沟通,但对方要求一定经济赔偿,因厂方认为事件蹊跷没有答应。

  律师说法有直接证据用法律解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任育德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有直接证据,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所食用的食品、相关部门的认定等。但一些证人、证词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法律上支撑不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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