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灵眼药”等285条严重违规药品广告被曝光

中健网 >> 医疗圈 >> 不想上榜 2011年11月15日 北京日报 汪丹
今年8月,北京市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和13个电台频道发布药品广告16800条,其中电视12158条,电台3555条,平面媒体1087条。“严重违规行为”药品广告有285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涉及77种药品。其中,违规处方药广告占到66%。

  市药监局昨天曝光8月份监测到的285条严重违规药品广告,违规处方药广告占到66%,均为平面媒体发布。

  今年8月,本市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和13个电台频道发布药品广告16800条,其中电视12158条,电台3555条,平面媒体1087条。“严重违规行为”药品广告有285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涉及77种药品。其中,违规处方药广告占到66%。

  违规行为主要是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标示名称为“珍珠活络二十九味丸”、“诺里莎”、“特灵眼药”、“调经至宝丸”的药品,发布违规广告的频次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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