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现状调查(下)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5年09月29日 新华社 佚名

记者最近在渝、粤、沪、京等地调查发现,法规漏洞过大和监管乏力是导致减肥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主因。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呼吁,运动式的打击活动虽然立竿见影,但只能治标,需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规范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保证产品品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规漏洞制造监管空档

2002年12月31日后,所有的“药健”字批准文号都被取消,保健品从此分流为药品或是食品。“曲美”、“赛尼可”、“澳曲轻”这些以化学药物成分为主的减肥保健品成为了受到严格监管的药品,而以食品为主要成分的减肥保健品则成为了保健食品。但由于一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同步调整,减肥保健食品监管出现了大量的法规漏洞。

首先是保健食品概念模糊。刚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把保健食品定义为“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宁光教授认为,“特定保健功能”这一概念模糊,让不法厂家有许多操作空间;减肥保健食品添加中药成分也是一个灰色地带,目前十分普遍。其实中药在加工过程中就可能产生有害物质。

其次是没有形成完整的减肥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西南政法大学王学辉教授介绍,目前涉及减肥保健食品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很多,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以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有的制定时间太早,有的是过渡性法规,互相没有有效衔接,出现空档。如《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抽查不得收费并且允许复检。《食品安全法》则没有对抽查作出规定,于是有些卫生监督部门借机收取抽检费用,甚至规定某些检验项目不得申请复检。而且保健食品在生产领域如何查处,缺乏明确规定。

三是缺乏完善的减肥保健食品检测体系。保健食品没有全国的检测系统,没有信息通报,而对药品企业,每年有三次不重复免费抽检。目前检测一个保健食品费用在300元左右,老百姓不愿花钱,保健食品企业也不送检。

四是药品食品副作用报告制度不健全,导致无法分析减肥保健食品产生的副作用。药品副作用报告制度还在形成中,至于食品的副作用报告尚未纳入视野。

监管乏力让减肥保健食品生产厂家有恃无恐

目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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