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新规受质疑 称医保与国家福利无关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6月21日 中国青年报 佚名
专家认为,医疗保险与国家福利无关,国民只有在参加保险的前提下才享受医疗保障,国家责任则体现在承担社会保险的经办成本,帮助没有缴费能力或缴费能力低下的人参加保险。

  医保支付需要一本明白账

  5月20日,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深圳劳资关系发展论坛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民间观察人士召开研讨会,希望对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修改稿提出质疑和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深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都是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确定,而医疗保险办法只是部门立法,立法层次低,有较大的部门立法痕迹,建议医疗保险办法也通过人大进行立法。同时,要加强对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的监督力度,成立由普通参保人、社会中立人士、审计专业人员组成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

  翟玉娟认为,目前深圳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支出情况如何,作为参保人根本不知道,也没有渠道知道。

  “我们居民花多少钱,公务员花多少钱,住院平均是多少,门诊是多少,我觉得一定要细化,不能告诉我一个大数,只是今年收多少支多少”。

  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办法修改稿中规定的三级医保形式对非深户、农民工及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力度不够。修改稿中设计有综合式、统筹式及绑定式3种医疗保险形式,除了深户强制性规定要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外,对非深户人员用人单位可自由选择,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用人单位必然会选择缴费最少的类型。

  深圳劳资关系发展论坛负责人吉峰则认为,在3种医疗保险模式中,真正起到基本医疗保障作用的只有综合医疗保险这一种,但办法修订稿借助“户籍”身份的限制性规定,将在深圳占绝对数量的非深户群体屏蔽在综合医疗保险体系之外,这显然有失公平。

  对此说法,深圳社保局方面并不认同,该局发言人黄险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是农民工医保的参保率最高的大中型城市,农民工和所在单位每月各出4元和8元就能享受医疗保障。在他看来,三级医保并非歧视,而是尊重参保人意愿。“硬是要他们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交纳工资总额的2%,他们就不来参保了”。

  已经在深圳打工十余年的农民工邝燕玉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农民工对综合医保的渴望。之前,邝燕玉参加的是劳务工医保,得了白血病后,根据劳务工医保的要求,她必须到社康中心去看病,但是社康中心根本看不了这种病,只能转诊到高一级医院,开转院证明又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最终还是企业给她购买了综合医保才解决问题。

  为了尽可能将市民的意见表达出来,吉峰在网上发起了一次超过2.5万人参与的调查问卷,征求市民对该办法意见稿的看法,他认为,医保办法应由第三方学术机构起草并广泛吸纳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

  在办法修改稿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吉峰向深圳市法制办提交了一份长达5000余字的11项质疑,对办法修改稿中总则的 “目的”、“医保体系”、“监督机构”以及此前市民热议的“中断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清零”和“累计缴费需满25年”等条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吉峰多次提到“公开”:建议有关部门能公开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的详细信息;公开市财政、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各险种(包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报告;公开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产生过程;公开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名单及产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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