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5月02日 求是 陈竺
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十二五”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三、完善政策,全面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涉及到医院、患者、医保机构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多方利益调整,涉及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医改全局,任务十分艰巨复杂。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制度、政策安排,同时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统筹推进,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要按照中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以减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基本原则,以建立综合补偿机制为主要内容,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医院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并将医保资金作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实施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抓手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在2012年实现300个左右的试点县先行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目标,全面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和政策间的衔接,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以县级医院作为改革突破口。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在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县级医院率先推进改革,可以为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通过增强能力和水平,分流患者,缓解城市大医院的压力,为城市大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和动力。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在县级公立医院实现突破后,逐步向城市大医院延伸。

  二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遵循医疗技术服务的内在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之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三是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支付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机制是导致费用上涨、控制费用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实行总额预付以及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后,药品变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从而改变医院用药的激励机制,引导和促使医院及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从我国财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出发,将加快支付方式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同步推进,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优选途径。随着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也已日趋成熟。要注意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管理和专业优势,将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服务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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