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该如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1年10月12日 半月谈 佚名
9月1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宣布,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已经实现基层全覆盖的基本药物制度,与百姓用药安全息息相关。基本药物制度如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半月谈:在监管工作中还有哪些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国家药监局:为了应对药品的不良反应,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建立和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经过努力,全国地市级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不健全的局面有了很大改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3个地市行政区划均已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指定了专人负责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在初步建成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基本药物品种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死亡报告的定期监测制度,每季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不良反应报告进行一次评价分析。确定对部分基本药物品种开展重点监测,对前期监测中发现问题的个别品种开展安全性分析评价,以进一步提高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科学化水平。

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更加注重提高基本药物安全性监测与评价的能力,争取缩短对季度汇总信息的处理时间,为更有效地发出风险信号、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奠定基础。

半月谈:药监部门下一步有哪些政策制度方面的安排?

国家药监局:国务院要求,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药监局要全程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重点工作。在“十二五”期间,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也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我们将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不断研究和创新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和监管手段,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科学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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