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医院存在管理漏洞 还欲隐瞒血透感染真相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12月13日 现代快报 佚名

  安徽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血透中心主任王伟说:“如果短时间内在同一个医院就诊的患者大面积感染丙肝病毒,在概率上说是不正常的。”院方虽然和患者签订了相关协议,“但这不代表医院就能推卸责任——血透流程必须规范操作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避免因为操作不规范导致病毒感染甚至交叉感染。由于医院操作不当导致感染丙肝病毒的情况也不能排除。”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患者的家属与医院之间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显失公平是指医院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患者一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12月10日23点左右,霍山县卫生局对快报记者关于此次事件的一些疑问进行了答复。“调查组和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医院进行整改,那是不是意味着医院在管理上面存在不符合规范的地方?”霍山县卫生局称,这个因素存在,否则就不存在整改。同时,霍山县卫生局还称,相关的透析机都是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型号和批号调查组已作调查。关于患者对最新公布的丙肝病毒感染人数的质疑,霍山县卫生局称,这是经省级复查检验的结果。而在此前,霍山县医院办公室主任亦以保密的规定为由,拒绝向快报记者提供感染丙肝人员的名单。

  这次“丙肝事件”是不是一起事故?卫生局对此怎么看?医院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相关的追责什么时候启动,当天晚上的答复中,霍山县卫生局称:“是不是事故由调查组得出结论。结论出炉后,卫生局将根据调查结论,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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