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岗女工免费换心肺死亡疑云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6年10月25日 南方报业网 佚名

真相埋得有多深?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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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6164011136561PE_U_Article下岗女工免费换心肺死亡 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舒云26111102006-10-25T10:14:02+08:002016-05-10T09:37:56.907+08:00 99 0 0 0 0 0 2006-10-25T10:14:02+08:00 2006-10-25T10:14:02+08:00 舒云 2024-09-09T23:04:32.04+08:00 xia-gang-nv-gong-mian-fei-huan-xin-fei-si-wang -jia-shu-huai-yi-si-zhe-bei-zuo-ren-ti-shi-yan 字形 false 0 136561 |人体试验|心肺死亡| 佚名 东方今报 <P>  广州消息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BR> <BR>  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协议书上无医院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陈凤英的手术医生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医院愿出8万元私了</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费用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陈凤英的儿子黄凌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了被告席。</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不分页 10000 ★★★ 人体试验,心肺死亡 <P>  广州消息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BR> <BR>  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协议书上无医院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陈凤英的手术医生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医院愿出8万元私了</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费用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陈凤英的儿子黄凌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了被告席。</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广州消息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BR> <BR>  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协议书上无医院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陈凤英的手术医生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医院愿出8万元私了</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费用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陈凤英的儿子黄凌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了被告席。</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铁骑兵
13655864011136558PE_U_Article上海下岗女工免费换心肺后死亡疑云解密舒云20311102006-10-25T10:11:41+08:002016-05-10T09:37:57.92+08:00 99 0 0 0 0 0 2006-10-25T10:11:41+08:00 2006-10-25T10:11:41+08:00 舒云 2023-05-17T02:57:08.65+08:00 shang-hai-xia-gang-nv-gong-mian-fei-huan-xin-fei-hou-si-wang-yi-yun-jie-mi 字形 false 0 136558 |换心肺|人体试验| 佚名 国际在线 <P>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 </P> <P>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 </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 </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 </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 </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 </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不分页 10000 ★★★ 换心肺,人体试验 <P>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 </P> <P>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 </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 </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 </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 </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 </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 </P> <P>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 </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 </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 </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 </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 </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铁马冰河
13655564011136555PE_U_Article上海下岗女工免费换心肺死亡疑云舒云46412302006-10-25T09:51:00+08:002016-05-10T09:38:08.23+08:00 99 0 0 0 0 0 2006-10-25T09:51:00+08:00 2006-10-25T09:51:00+08:00 舒云 2024-09-12T10:09:04.343+08:00 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947.jpg shang-hai-xia-gang-nv-gong-mian-fei-huan-xin-fei-si-wang-yi-yun 字形 false 0 136555 |换心肺|人体试验| 佚名 南方报业网 <P><STRONG>  核心提示: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STRONG></P> <P> 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P> <P>  “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算了一笔账,如果按正常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P> <P>  “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P> <P>  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align=center> <STRONG> 《南方都市报》记者 喻尘 王吉陆 上海报道</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597.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下岗女工陈凤英生前图片(南方都市报 供图)</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560.gif"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刘中民(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947.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位于浦东的东方医院(南方都市报 供图 喻尘摄)</STRONG></P> <P align=left><BR>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P> <P>[NextPage]</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BR></STRONG>  <BR>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STRONG>  “死亡协议”</STRONG></P> <P>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 </P> <P>[NextPage]</P> <P><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NextPage]</P> <P><STRONG> 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NextPage]</P> <P><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NextPage]</P> <P><STRONG>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手动分页 10000 ★★★ 换心肺,人体试验 <P><STRONG>  核心提示: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STRONG></P> <P> 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P> <P>  “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算了一笔账,如果按正常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P> <P>  “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P> <P>  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align=center> <STRONG> 《南方都市报》记者 喻尘 王吉陆 上海报道</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http://www.healthcn.net/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597.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下岗女工陈凤英生前图片(南方都市报 供图)</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http://www.healthcn.net/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560.gif"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刘中民(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http://www.healthcn.net/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947.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位于浦东的东方医院(南方都市报 供图 喻尘摄)</STRONG></P> <P align=left><BR>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P> <P>[NextPage]</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BR></STRONG>  <BR>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STRONG>  “死亡协议”</STRONG></P> <P>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 </P> <P>[NextPage]</P> <P><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NextPage]</P> <P><STRONG> 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NextPage]</P> <P><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NextPage]</P> <P><STRONG>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P><STRONG>  核心提示: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STRONG></P> <P> 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P> <P>  “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算了一笔账,如果按正常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P> <P>  “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P> <P>  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align=center> <STRONG> 《南方都市报》记者 喻尘 王吉陆 上海报道</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597.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下岗女工陈凤英生前图片(南方都市报 供图)</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560.gif"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刘中民(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STRONG></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100444947.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 align=center><BR><STRONG>  位于浦东的东方医院(南方都市报 供图 喻尘摄)</STRONG></P> <P align=left><BR>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P> <P>[NextPage]</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BR></STRONG>  <BR>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STRONG>  “死亡协议”</STRONG></P> <P>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 </P> <P>[NextPage]</P> <P><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NextPage]</P> <P><STRONG> 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NextPage]</P> <P><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NextPage]</P> <P><STRONG>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甜蜜的梦
13654764011136547PE_U_Article下岗女工换心肺身亡续:家人指责背后黑幕舒云72011702006-10-25T09:46:09+08:002016-05-10T09:38:21.303+08:00 99 0 0 0 0 0 2006-10-25T09:46:09+08:00 2006-10-25T09:46:09+08:00 舒云 2023-11-23T11:07:29.3+08:00 xia-gang-nv-gong-huan-xin-fei-shen-wang-xu:-jia-ren-zhi-ze-bei-hou-hei-mu 字形 false 0 136547 |换心肺|人体试验| 佚名 搜狐 <P>  主持人:欢迎大家来到聊天室!今天下午请到的嘉宾是一个最新新闻事件的几位知情当事人。上海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过三个月,面对院方提出的免费手术的承诺,她接受了手术,最后却死在了手术台上。今天我们就把陈凤英的儿子黄凌,还有该案件的律师之一张胜富,以及东方医院的一名医生唐志雄请到了我们嘉宾聊天室,就心肺移植手术以及这个案件所引发的问题和网友交换意见,欢迎大家参与!问一下唐医生您这个角色非常的重要,我在跟您接触的时候怕你拒绝,您为什么站出来?您是东方医院的医生?</P> <P>  中德心脏中心是一个冒牌货 </P> <P>  唐志雄:我在东方医院工作了20多年,我是在内科心血管专业跟院长是一块儿的,他是胸外科我是胸内科。 </P> <P>  主持人:等于是您很了解这个过程? </P> <P>  唐志雄:没有具体的了解,我就发觉他等于是人体试验这方面的手术。因为什么?因为他那个手术基本上是他那一圈的人,其他的人,比如我们是管心脏,其他人管其他的东西。他们就是管那个试验之类的。那个东西当然不能对外宣传。然后我们看到了好多不要开刀的,或者是身体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的都动了手术。他确实用了什么手段。因为我们东方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这个任务就是简单的应付临床什么的,但是把换心、换肺或者是人工心脏还有肝细胞移植什么的,这些手术有的三甲医院有不敢做,等于是攀登世界高峰的手术。然后我们东方医院是二甲医院,又是我们院长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成立了东方中的心脏中心,也就是在二甲医院下面的一个心脏病的病房。这个本质就是这样的,然后对外宣传就是德国的技术、德国的专家,其实里面没有一个德国人。所谓的一个德国医生也是中国出去留学,然后取得了德国的那个叫医师执照,然后就是一个德国专家。就是等于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国外等于是漂了两年。 </P> <P>  主持人:这个中德心脏中心是一个冒牌货? </P> <P>  唐志雄:因为我是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我是心脏科的医生,可以肯定这个本质就是这样的。因为他外面是好多光环什么,在揭幕仪式上还有我们的市长。 </P> <P>  主持人:那他经过正规的审批吗? </P> <P>  张胜富:按道理说应该是经过审批的。对于这种中外合作进行的医疗、诊疗机构,它的批准应该是在卫生部。因为这个机构有没有获得批准,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这样的情况,就是在我们进行的调查过程当中,没有他这样获得批准的证明。 </P> <P>  唐志雄:如果是中德心脏中心的话,比如说北京好一点的三甲医院成立一个这也可以,或者是单独成立一个医院。那个中德心脏中心就是搞一个低端医院或者是卫生院我也可以成立一个中心。中美中心或者是什么中心,然后弄一个冒牌的或者是确实是德国专家,我有钱请来,请来了以后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 </P> <P>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说整个的过程没有任何监管的? </P> <P>  唐志雄:对。二甲医院局限就在二甲医院,但是这个局限跨越了二甲医院之外。然后在毫无资质、毫无手术条件、毫无手术经验、能力,没有手术技术及手术之前的医学伦理道德知识的情况下,他竟然采取了故意误诊。 </P> <P>  病人被故意误诊走上手术台 </P> <P>  主持人:您认定他是故意误诊? </P> <P>  唐志雄:对。扩大手术的症状,过渡治疗、免费手术,设置医托。慌称是不开刀马上就要死掉,就像黄凌的妈妈她就说不开刀三个月肯定死掉,以及虚构有98%或者是100%这样把手术成功率的一系列那些卑劣的手段,把那些无权、无势而且没有一点医学知识的人,用这种手段诱骗到他的手术台上。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我们先问一下黄凌,按照唐医生这样的说法。最初的时候您母亲生病要进行这样的手术,为什么之前没有怀疑? </P> <P>  黄凌:因为,我母亲一直没有和我生活在一起,我母亲和我父亲离异了,然后改嫁了。我得知我母亲住院的消息我经常去医院看她。就在三四月份的时候,医院和我母亲说得了这个病必须要换心、换肺。一开始我对换心、换肺的医疗常识不是很清楚。然后他们主治医师包括他们院长跟我说,他们医院认为这个手术很简单。他们觉得这个手术成功率很高,他们医院做过好几例这样的手术。然后这个手术的手术费是很昂贵的,他们医院可以通过慈善资金什么的,可以为我们减轻一部分的费用,他是这样对我说的。 </P> <P>  主持人:您母亲现在的丈夫医院跟他接触的时候,等于是他签的协议?他当时没有怀疑过吗? </P> <P>  黄凌:他好像对这个事情没有怀疑,他非常相信医院。 </P> <P>  唐志雄:因为我是医生,如果他母亲基本上的诊断是更年期综合征,那个男的我认识,他有点窝囊,听他母亲的。然后她母亲这个更年期综合征种数很多,临床症状没有什么。她就是感觉特别的不舒服。然后院长故意诊断,就是一开始那天他看的病,我们还有原始的证据。看了以后感觉他母亲好像可以骗到手术台上来,然后就说你这个毛病是先天性心脏病,心衰到了中末期。然后你如果不开刀你三个月里面肯定是死掉的。这样一说她母亲就没有主意,等于是脑子一片空白。然后医生说他是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 </P> <P>  主持人:您说是上海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 </P> <P>  唐志雄:对。然后他母亲挂的专家门诊,然后总得听专家,还是医院的院长。然后那个院长说什么,他母亲肯定是答应的。只要院长可以拍胸脯,这个刀是我亲自开的,我有98%的把握,你如果不开三个月要死人。他母亲说有多贵?很贵?然后他说没有关系可以给你免费。然后院长一口气全部排除掉所有的障碍,这个费用也没有了,或者他母亲感觉这个是换心、换肺这样厉害,然后刘中民说我给你找人,然后就是找医托。然后觉得就不错,他母亲就到镇江去开刀。 </P> <P>  手术失败 医生违法跨省运尸 </P> <P>  主持人:这个很奇怪,为什么要到镇江去? </P> <P>  唐志雄:应该来说,这个住院病人在东方医院,应该是东方医院解决,他说那天有供体。 </P> <P>  主持人:那个供体不能拿到东方医院吗? </P> <P>  唐志雄:他说有八个小时可以保鲜,说心肺拿下来八个小时可以保鲜,镇江到上海开车开的快一点2.5个小时就可以到,我们想最多给你4个小时,这个肯定是来的及的,你在外面医院可以所有的事都可以操作。 </P> <P>  然后,黄凌有工作或者是家里人一家子人过去,总得派两个代表。那边就可以对付几个代表的事,那天去的人就是黄凌的舅舅和黄凌,以为那个手术是很简单的事,他母亲提了两个箱子自己坐车到镇江,黄凌是送他母亲去的。 </P> <P>  主持人:他一个人去的? </P> <P>  黄凌:去镇江的时候是我母亲和她现在的丈夫一起去的。 </P> <P>  主持人:上车之前你见到过她吗? </P> <P>  黄凌:见过。 </P> <P>  主持人:她的状态怎么样? </P> <P>  黄凌:她的状态很好的,我母亲自己提着行李自己走到面包车上,不是医院的救护车。 </P> <P>  主持人:你再一次见到你母亲是什么样子? </P> <P>  黄凌:就是在东方医院的太平间见到的,人已经死亡了。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中间隔了几天? </P> <P>  黄凌:就是两三天的时间。在东方医院门口送我母亲上车,等于是见她最后一面。 </P> <P>  主持人:再见就是太平间? </P> <P>  黄凌:就是尸体了。 </P> <P>  主持人:当时的状况还记得吗? </P> <P>  黄凌:已经和去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整个人的形状已经变了。包括她身上的衣服都是鲜血淋淋的衣服,伤口也没有。做手术结束以后伤口也没有缝好。 </P> <P>  唐志雄:跨省市运送尸体是违法的。 </P> <P>  主持人:那这是怎么运过来的? </P> <P>  唐志雄:院长也知道人死了以后自己难逃,他人也不出来,然后他自己找机会溜走了,在江苏没有看到过他。然后一个医生主动先给了死者丈夫预交款,然后问你有什么要求,你那个尸体想回上海吗?那家属肯定说愿意。然后那个医生说没问题,我们把尸体装成抢救病人,在镇江用救护车跨省市违法运回了上海。黄凌接到他舅舅的电话以后,说母亲死了,他一下子脑子空白了。 </P> <P>  黄凌:那天是中午11点的时候我舅舅从镇江打电话给我,没有说死,说我母亲可能不行了,让我去镇江去一次。然后我自己上海开车去镇江,开到无锡的时候我舅舅打电话说让我在上海等着,有什么事回上海再说。然后我再从无锡回到上海,然后到晚上9点我看见镇江的救护车来上海了,直接进了东方医院的停尸间。 </P> <P>  胜诉却难得赔偿 </P> <P>  主持人: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个过程,开始打这个官司? </P> <P>  黄凌:母亲去世以后就一直怀疑,但是没有进一步了解。然后过了大概半年左右的时间,我找到了我母亲现在的丈夫,因为我的邻居有几个是东方医院的,有人给我指出你母亲的手术失败可能和医院有一些关系,让我自己去了解一下。我就找到了王翔生,就是我母亲现在的丈夫,去把我母亲的一些病史资料全拿了回来。我手上有的是刘中民写的就医记录,按照他上面写的我母亲的身体是完全健康的。然后他给我母亲做手术之前诊断的东西,他说我母亲肺动脉高压,但是这个东西是完全不符合的,相差几个月之间的时间,所以就从这个时候我觉得这可能是他们医院出了一些问题。 </P> <P>  主持人:就是说你母亲在最开始进入东方医院的时候诊断的是冠心病和更年期综合征,但是你回头再拿到这个病例的时候就先天性心脏病? </P> <P>  黄凌:这个也不是,但是他们医生诊断的时候是正常的。就是在我母亲做手术之前他写的一份东西,就把他原先写的东西全部推翻了。 </P> <P>  主持人:这个相隔多久? </P> <P>  黄凌:可能就三个月的时间。 </P> <P>  主持人:一个人就会有先天性心脏病? </P> <P>  黄凌:对。 </P> <P>  主持人:你什么时候找到的张律师? </P> <P>  黄凌:张律师是今年找到的。 </P> <P>  主持人:我看到一个医院就是打过一场官司,法院判的很模糊。张律师您看过那个判决吗? </P> <P>  张胜富:看过。这个判决现在是在我手里。这份判决依据是因为对方没有提起来鉴定,所以判决对方败诉。性质上是对方败诉,接着又判决依据原告黄凌提出来的诉求不符案件所提出来诉求。 </P> <P>[NextPage]</P> <P>  他是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打的这个官司,他当时索要的30万是死亡赔偿金。法院以你这个项目不是医疗服务合同违约所造成的赔偿项目为由,驳回30万的诉求。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你赢了官司但是你一点赔偿拿不到的结果。 </P> <P>  这个案子可以说一波三折,在原审的时候就是在陆家嘴法庭,由他们的庭长,庭长叫张会宾来主持,黄凌通过东方医院的内部人士找到了一份证据,证明这个张会宾他自己持有东方医院一个干部体检证或是什么医疗证,他自己可以本人及其家人东方医院免费进行诊疗。 </P> <P>  主持人:就是所有的? </P> <P>  张胜富:所有的都可以免费。这样黄凌以此为由,向上海法院提出来一个投诉。 </P> <P>  唐志雄:还有一次张会宾在官司的诉讼期间到东方医院看病,看完病以后有一张发票,东方医院跟他有直接关系,就是医疗纠纷办公室,因为这个医疗纠纷办公室马上就可以成为被告,告到张会宾那里。东方医院所在地是陆家嘴,陆家嘴的那个庭长是张会宾。他们之间私底下的关系绝对好。张会宾把自己的发票,如果医保卡里面100块钱可以报销80块钱,多了20块的钱,就叫主任签名签掉的。就在发票的背面签一个名,这个主任叫汪子安,他签了一个名。他一签名,这也是东方医院的代理人,他一签名以后这个20块钱就可以给你了。这是在诉讼期间,虽然钱不是很多几百块,也等于构成了行贿的证据了。 </P> <P>  张胜富:我们是这样想的,法院的法官有一个徽章是一个天平,这个差一点也不行。收受对方好处是一分或是一百万对我们当事人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我们提出来证明以后法院就要求他进行回避,但是实际上按照常理来说他作为庭长。领导的回避就是全庭的回避,如果在法院院长有回避的情形应该是全院进行回避,但是这个案子还是在陆家嘴其他的法官审理,我们没有证据说张会宾参与。我们的结果是我们赢了官司但是没有赔偿。现在二审法院进行了重申,现在进行了重审的阶段,现在刚刚进行了鉴定。 </P> <P>  医生因为良知作证 </P> <P>  主持人:我听说审理之前东方医院找了你们,希望私了? </P> <P>  黄凌:对。 </P> <P>  主持人:当时给的钱是比较诱人的现金数字,为什么你没有接受? </P> <P>  黄凌:因为我觉得这个不是钱的问题,真相没有出来我不能这样做。 </P> <P>  张胜富:这个事情法院也是记录在案的。在这个过程中对方提出来要求黄凌,承诺我们可以赔你一笔钱这个数字比较可观。就是你把提供证据的这个人告诉我们,谁是我们医院内部的告密者,黄凌当时是拒绝了。可是在最后通过其他一些途径对方也了解了,然后对唐医生进行打击报复。逼迫着唐医生不得不站出来直面这个黑幕来说出这个事情。 </P> <P>  网友尘土飞扬:您是不是跟医院领导关系很僵、因为有个人恩怨所以才这样的? </P> <P>  唐志雄:没有。因为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医生,他是院长。在我上面还有主任,还有院长,我跟他几乎没有怎么说过话,根本没有什么恩怨、什么什么的。 </P> <P>  主持人:完全是因为正义站出来的? </P> <P>  唐志雄:对。就是一开始为什么院长是如此的恨我?我有一个朋友叫朱鑫,一直是我的病人,是我看的。然后那天他突然找我,找我了以后他很紧张。他说叫他去换心换肺,也不是院长出面的。院长叫了一个主任出面叫他换心、换肺。由院长亲自开刀,我一看他的心功能没有什么、肺功能也没有什么,然后跟他说你不换心换肺活不了,然后我说你不能换。这个毛病我知道,根本不用换。我知道我们院长是什么个水平,为什么呢?我们大家知道他搭桥手术几乎死亡率是很高的,他在仁济医院连续开了四个病人,都是很普通的心脏瓣膜的修补很简单的手术,都是开死的。连续开死了4个,然后给他们院长封刀的,不允许他开刀的。 </P> <P>  然后到我们医院来搭桥手术他就紧张个要命。然后到德国去混了半年多,就是德国柏林。然后回来以后成立一个心脏中心,一下子就是换心换肺做这个手术了。北京这么多优秀全是心胸外科的主任、教授,他们都不敢做。你换个心脏不得了,你还换心换肺,一开始他换一个死一个,换心换肺都没把握的事。我就叫我那个朋友绝对不要去换。然后他们知道这个朋友跟我很铁,然后他马上到院长里面拒绝了,不换了他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本来是好像挺好的,像电脑机芯一样,他跟他们这样说的。他到现在大概过了4年、5年,到现在好好的活着还在值夜班,值这种夜班的人还换心换肺吗?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就是在4、5年前东方医院就开始换心换肺了? </P> <P>  唐志雄:我没有具体的接触,反正就是在三四年前这段时间,就是他从德国刚回来就换心换肺,然后院长就知道了,你这个医生我要做的事你叫人拒绝,然后开始排挤你。然后我就开始对他换心换肺注意了,我抓住铁的事实就是黄凌的妈妈还有其他的。 </P> <P>  主持人:就是不止他的母亲? </P> <P>  唐志雄:他找的人都是身体健康,抗得住手术的。他需要的人就像报废的汽车换发动机,你换好了以后发动机是好的,你油路、电路都是报废的。换心换肺这个手术是要死的,心功能也是坏到中末期,这种人可以换。书上都写得最多的案例,成活率是一个月三个月这种人可以换的。他找的这个人是身强力壮的,如果都成功的话他还能活。他关键是找那个,然后他可以弄个放卫星的。然后他母亲是受体,就是把他母亲所谓坏的心肺拿掉,然后好的心肺换到他母亲的胸腔里面去。 </P> <P>  我们最大的事实是刘中民写的,这个我可以给你他自己亲笔写的心功能是正常的。然后在手术之前没有多少天,在医院里给她做了一个肺活量的检查,然后这个肺活量也是很正常的。说明心功能正常、肺功能正常的人被他拉到换心换肺的手术台上。 </P> <P>  主持人:这个手术你们东方医院普通的医生清楚吗? </P> <P>  唐志雄:我们不清楚,跟他一个圈子的人是清楚的,所以好多事我们在观察或者我们用证据在说话。 </P> <P>  张胜富:我能不能做一些补充说明?作为一个律师我是必须崇尚用证据说话,那么接触到这个案子听到黄凌的冤屈,我也是觉得匪夷所思,我觉得不太可能发生这个事情。然后我拿到了病例,拿到了对方亲自签名的病例,或者是经对方的医院盖章经过认可的病例,然后我进一步了解了这个事情。这个一个是门诊病例,一个是住院病例,最主要的一份是由刘中民亲笔书写。就凭这一篇你就可以看到很多问题,在这一篇里面刘中民在体检这一部分,这是医生对病人的身体状况的客观检查然后进行的记录。 </P> <P>  他这么写的“神清、无颈静脉弩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后面写的是P2,然后一个箭头双下肢不肿”,这里面暴露出了问题。然后就是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第二个诊断是组心衰竭、第三个功能是心功能4级,最后签名是刘中民。 </P> <P>  我先解释一下这三个诊断的意思,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其次肺动脉高压必须有相应的检查,他也没有。还有病人前面有一个主诉心慌气急三年不能胜任活动。他就凭着病人说的话,包括他的查体做出了三个诊断,我认为三个诊断不成立,也是有扎实的证据。第一是依据他自己写的检查和病人的主诉。第二个依据现在有效的国家认可的医学本科教材以及临床认可的实用内科学这样的教科书,我们全都是依据这样的教科书。 </P> <P>  在教科书里有明确的记载我们都可以有相应的原件还有内容可以提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这个我刚才解释过,在病人中无法得到这个结论,为什么?肺动脉高压的时候肺里面是有反应的,不应该是无罗音,应该有呼吸性短促这样的症状。还有右心衰她在最早期的时候出现的是静颈脉弩张,而在刘中民病例中写的是无颈静脉弩张,那么这个怎么会有右心衰呢?而且她自己的病例中出现了右心衰,刚开始的时候后来的时候有了。说她重就是第三个诊断心功能4级,这个在教科书中也是有明文的记载的。 </P> <P>  现在目前中国采用的心功能的标准是采用了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的标准,它的心功能4级也就是最差的一级,就是心功能非常的严重,这样的人不能胜任任何的体力活动包括走路在内。形象的解释就是这样的人只能端坐在床上。夜间根本就不能平卧睡觉,要坐着睡觉。那么这样的病人是自己走着去的,是不可能成立这样的诊断的,根据这样的病例我发现了这样的问题,然后再根据入院以后做了一些病例记载,仍然跟她体检病例是一样的。 </P> <P>  这些入院以后的体检相继的都是由刘中民和他的助手范慧敏还有华宜飞的签字认可,那这样反复的体检够不成这三个诊断。而且在入院以后客观的检查,那么肺功能检查他们做了,而且这个肺功能检查做的很挺完全,肺是很好的,可以说是相当好的一个肺。 </P> <P>  那么心脏功能并没有查出来,心脏能查出来它的一些变形,我们姑且认为他这个是客观真实的,但是他也不能反映心功能达到4级的状况,这个是肯定不行的。所以我依据的这些东西,他自己亲笔签名的诊断就认定他是故意的。 </P> <P>[NextPage]</P> <P>  因为作为一个高级的医生他是不会把一些常规性的,凡是一个正规医科大学毕业一年的医生都可以知道的指正弄错了,我们才认为这个案件有极大的恶意在里面。 </P> <P>  协议书没有医生签名 </P> <P>  主持人:当初有一份协议就是你母亲现在的丈夫王翔生的签名,没有东方医院医生的签名这个是为什么? </P> <P>  黄凌:哪一份证明? </P> <P>  主持人:就是陈凤英死亡的当天,就是一万元的费用? </P> <P>  黄凌:这个一万元的费用医院跟我们这样说的,这一万元是供体的运输费,就是从镇江到上海的费用。 </P> <P>  主持人:张律师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签字是什么样的避讳? </P> <P>  唐志雄:这个是放在病史里面,法院提供的证据里面也有这样的东西。 </P> <P>  主持人:这样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应? </P> <P>  唐志雄:那个时候家属死了以后,他也是脑子一片空白,叫他做什么就他就会做什么。 </P> <P>  黄凌:这个就是医院回换给王翔生的。 </P> <P>  唐志雄:这个是夹在病史里面的,这个是法院提供给我们的证据。 </P> <P>  张胜富:这个是比较有缺陷的,在他的文字里面也没有体现。因为这个病人在这次治疗过程当中相继住过两个医院。因为不知道是上海东方医院还是镇江第一人民医院签的,我们事实上知道是谁退给他1万块钱,但是这个协议书上看不出来。这个内容是第一个家属要让她住院然后家属签字。第二是家属收到了一万块钱。就是表达这两个意思,这实际上不是一个协议书,而只是一个证明,就是证明了王翔生家属自己要自愿住院,然后自动退回这一万块钱。 </P> <P>  医院不具有手术资格 </P> <P>  主持人:要做专业的心肺手术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P> <P>  张胜富:是这样的。首先我们要把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跟普通的手术要做一个区分。普通一个阑尾炎的手术要经历一些国家规定的一些比较简单的手续。但是如果是对于大型的,特别像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这样的手术有特殊的规定。为什么?首先它定义为人体试验,人体试验有一个相对性的标准,对于二甲级医院还是三甲级医院,对于甘肃还是北京都不一样。在当地没有开展过是试验,不成熟都是一个试验。 </P> <P>  对于这个医院他在做手术以前对黄凌的母亲吹嘘一个病例,那么对于一个这样大型、世界顶尖级的病例来说一个病例是非常不成熟的。对于它的定型我还有证明,在上海市卫生局现在颁布有效的外科诊疗中没有规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这一项。因为上海市当初治疗医学规范的时候这个还是高尖端的,就是没有办法规定出诊疗规范。这个我手头上的都是有原来的书。 </P> <P>  第二就是我们从上海市卫生局拿出来的一个文件,这个文件在我手里有复印件是2004年这个内容是这样,东方医院院提供的心肺移植手术,进行专家论证意见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什么什么规定,同意你院对这项技术进行临床试用,下面的工长是上海市卫生局,日期是2004年7月21日。给黄凌的母亲做手术是2003年9月份,这个批准文件是在之后的将近10个月的时间才拿到的。而且这个拿到还是试用,在10个月以后拿的文件是试用,那10个月之前做的手术也是试用,这个是肯定可以理解的。 </P> <P>  还有在今年2006年7月1日生效的人体器官移植应用技术的管理规定,那里面规定是这样:规定是三甲级医院作为人体移植手术的这种技术应用医院。那么东方医院是二甲级医院,国家做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各个医院的软件硬件能力,相对于你二甲医院你肯定比不了三甲医院,适用于三甲医院的移植审批都是要经过各种审批,那你二甲级医院做的肯定是需要经过审批的。目前我们虽然说更换人体疾患,正是因为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消息欢欣鼓舞,比如说谁换心、换什么肾了大家觉得很欣然,但是这个技术还是不成熟的,大家还是被这个手术偶然一例得成功而欢欣鼓舞,实际上换心换肺这个手术在世界上还是不成熟的手术。那么他这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本身就是试验上的手术,所遵循的一些规定明显比正常的手术要多,除了同意之外,还规定了首先必须医院有一个人体器官伦理委员会这样一个程序来审批。对于这样一个病人进行移植手术是否必要、是否利大于弊。上海东方医院据我在病例查到的是没有这样的一个程序,我不知道他是否有人体器官伦理委员会。 </P> <P>[NextPage]</P> <P>  唐志雄:没有。 </P> <P>  主持人:对于他母亲这样的案例本身之前没有论证过的? </P> <P>  张胜富:没有论证过的。那么另外还有程序就是关于在人体上进行的试验有这么一个很著名的宣言叫: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这个就是强调人道主义这样一个宣言。他号召各国要遵守这样一个原则,就是要尊重道义、人权。我这个人权这个词是不是用的比较敏感?那就用人性吧。他这里具体规定了几个基本原则。第二条就是必须遵守患者基本的权利,尽可能采取谨慎的态度,并对他们的影响减至最小。只有监察处有问题,他们放可参加这个试验。一旦发现弊大于利要停止研究。在人体进行的任何研究,都要告知他们的风险和不适,还应该告知受试者随时有退出试验的权利。就是他可以选择进行也可以选择不进行还可以选择进行的过程中随时推出,在上海东方医院提供的病例里没有这样知情的文件。而且对于人体器官移植本身来说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终身必须费用抗免疫排斥药,但是他知情同意书里面也没有这一点。可见他关于病人的病情和后面的弊端介绍也是不具体的。 </P> <P>  受害人并非个例 </P> <P>  主持人:上海东方医院做这样的手术提供了成功的范本,您了解有像类似于像黄凌母亲这样的情况吗? </P> <P>  唐志雄:这个就牵扯到一个学术造假,还有一个新闻造假,那个性质是跟黄凌的母亲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正常人去接受了她换心换肺的手术,这个手术是一个本来身体健康可以胜任正常的,或者是重体力劳动的人变成了废人,而且她的生活完全需要好多人的资助是帮忙才能勉强的维持住自己的生活。他现在是什么?真的是惨不忍睹,张律师看的到。 </P> <P>  主持人:他有没有加入到这个诉讼行列? </P> <P>  唐志雄:加入到了。 </P> <P>  张胜富:这个我来说一下。这个人也就是说上海东方医院说是在黄凌母亲面前宣称是他们做了手术的病人,我们见到了他。正因为见到他所以我们才揭穿了这么一个谎言。这个病人实际上他不是在东方医院做的手术,他是在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做的手术。刘中民当时只是作为一个非手术者参观了这个手术,那么后来在宣传过程中上海东方医院一直把这个病人作为他们的有典型意义心肺联合移植成功案例来进行介绍的。 </P> <P>  主持人:就作为东方医院的一个成功点例? </P> <P>  张胜富:对。我就说一下这个人的一个情况,我们也去确认了也有一些证据证明这个人的手术不是在上海东方医院做的、也不是刘中民做的,这个是有证据的。 </P> <P>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东方医院的中德机构,这个机构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是一个很正规的吗? </P> <P>  张胜富:就是说这个中德中心在中国不止它一家,在很多地方都有。我们这里面有一些人士进行调查发现,他在全国大约有二十几家,其中有的几家是经过审批的,经过卫生部专门一个审批有中外合作经营医疗项目这么一个资质。但是上海东方医院中德中心是没有,为什么没有?我们通过内部调查的时候没有见到这个批文,尤其他母亲这个病例并没有见到中德中心任何的公章,作为它的主体这样宣称的一个标志,只有东方医院的标志出来的。 </P> <P>  主持人:这个机构做什么业务? </P> <P>  张胜富:应该是开展有关于心脏的所有的外科的、系统的、内科治疗的、尖端的各种检查治疗。 </P> <P>  主持人:如果是推测的话就不用说了? </P> <P>  唐志雄:通过好多的方面不得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他本来是一个连心脏手术都可以做死的人,回来摇身一变然后热衷于换心换肺。然后上海东方医院一直在什么都可以做,一切都换。然后他喜欢热衷于抗排异的药。黄凌的母亲我们在法庭上强烈要求提供抗排异药的使用情况,或者是我们做细胞配对具体的检查结果,然后他始终不肯提出。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我看咱们另外一个律师提到他更愿意认同上海东方医院和刘中民做这个事情是为了攀登学术高峰,是为了一个医院的名誉?我想问问几位上海东方医院在这个事情上,包括刘中民本人图的是什么?尤其是唐老师您跟他们共识几年,您觉得他的动机是什么? </P> <P>  唐志雄:一个是名和利,在强大的名利驱动下他就是忘乎所以,然后他有强大的保护伞。因为他在东方没有什么监督,因为他是院长说了算。又是中德心脏中心的主任还是什么放疗中心,他做了好多的头衔。然后就是没人监督、没人管、没有站出来说话,然后他自己可以想什么就说什么。 </P> <P>  黄凌:我来补充一句。据一位记者告诉我,他去东方医院亲自采访刘中民,刘中民回答这位记者,他们只要做完5例心肺移植手术,他就在获得一个国家自然科研基金。要求就是要做满5例心肺联合移植的手术。 </P> <P>  主持人:他们做满了5例吗? </P> <P>  张胜富:因为这个记者也是参与调查这个事情,他当时已经掌握了两个病例,就是刘中民做完手术已经死亡的。那么他去找刘中民调查这个事情,就问刘中民你们的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成功率很多?范慧敏说的我们做了5例。 </P> <P>  主持人:这个范慧敏是谁? </P> <P>  张胜富:他是刘中民的助手,她说我们做了5例,成功了5例。我不知道是不是把黄凌的母亲这个病例没有计算在内,这个成功是活一分钟也算成功这个不太清楚。我们还可以稍微提一下另外一个事情,我们调查另外一个方向,因为在我们做这个案件中发现上海东方医院在向一些福利医院,一些儿童福利医院提出一些号召或者是宣传。在《家庭》杂志上给他们免费提供一些医疗服务主要是心脏方面手术,那么这些动向由于这些福利院的孩子他们并没有一些直系的亲属来监督整个过程。那么我们会对产生合理的一些疑问,有没有这样的孩子会来上海东方医院做心脏外科手术,如果他们的结果如何。说实话想起这些我是觉得很担心的。掌握这些资料的另外一个先生今天没有来,他告诉我们了一些问题很让我们担心,也让我觉得非常的气愤,但是我不能代他转诉,他有这方面直接的证据。 </P> <P>  网友:唐医生!上海东方医院和刘中民的保护伞是不是浦东新区政府? </P> <P>  家属怀疑案件有黑幕 </P> <P>  主持人:他们有保护伞吗? </P> <P>  唐志雄:我们通过黄凌的案子还有我自己就可以说明一切了。 </P> <P>  黄凌:整个浦东新区公检法都知道这个事情。但是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肯出来了解这个事情或者来处理这个事情,我这里有写给新区所有的信,就是没有人来管这个事情。 </P> <P>  唐志雄:然后就是一切的东西给社会发展局,然后所有的社会发展局给退回来的。 </P> <P>  主持人:退下来有回复吗? </P> <P>  黄凌:没有。他们都说你去找社会发展局,我去找了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说我们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事情,或者是说我们在开会讨论过几天给你电话,其他的一切都没有。 </P> <P>  张胜富:提到这个保护伞的事情,我们提到唐先生的案子,就是唐先生受到了医院的打击,医院报复打击的理由,应该跟黄凌的案件是同步进行的,然后唐医生被抓起来了。开始的理由是骗保说是他拿了老干部的保险卡去医院领出来一些药品,然后去卖掉这些药品。实际上调查发现那些药品就是维生素B等等,还有骗保的项目是血常规尿常规,而且骗保以后做一个十几块钱、二十多块钱的案件这的不值的。但是公安局还是按照程序拘留了唐志雄先生,拘留了一个月以后因为这个的证据不成立,据我们内部的调查检察院以不批准逮捕回复了,这样公安局要放人。按照法律规定没有任何其他的理由可以推搪,但是他做的是取保候审。这个明显不成立的案子能够做到这个程度,我们认为就是很可能背后是有保护伞的。而且他这里面的程序我们在内部调查也发现,实际上每次的案件,由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开始是骗保,后面是什么? </P> <P>  唐志雄:后面是印章诈骗。 </P> <P>  张胜富:而且在案件中查底我们也发现了,发现在案底中记载的并不是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公安局在对唐先生做出来这个决定的时候就是一个释放。但是对口头跟他说是取保候审,但是案例查找发现没有这个案子,就非常的混乱,就怀疑这里面参与了刘中民打击报复唐医生的一些活动。 </P> <P>  唐志雄:我再补充一下黄凌的官司打的轰轰烈烈的时候,打医疗官司不是很好打的,我们一开始请的律师不懂医,然后我在基础上是支持的。然后上海东方医院派法官跟黄凌说,如果你把医生提供出来,我们就给你多少钱,加10万、加多少。黄凌说这事我坚决不干。黄凌拒绝以后他通过其他的方方面面我们知道我在那里,然后他用两年以前的事实、然后用虚构的事实、用伪证、然后通过一系列非法的程序把我实行了国家的强制性的措施。先拘传、然后马上就抓到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在里面也先后有十个提审,从早到晚的提审,就是一定要我承认这个虚构的事实。 </P> <P>  黄凌:还有就是唐医生被抓了以后,原先的那个张会宾法官,就是一审的那个法官回避了以后。就是陆家嘴法庭又换了一个法官,换了一个法官在开庭前几天让我到办公室,然后他说你这个时效性已经过了,然后我给你调解让上海东方医院给你一笔钱,然后我不同意。他说如果不这样的话你肯定还是输,判决权还是在我手上。我说你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如果输了我可以再上诉。 </P> <P>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从你现在掌握的所有问题来看,你觉得离接近真相有多远、离公平有多远? </P> <P>  张胜富:我简单说一下,我原来是做医生的,做了十年的内科医生,现在转行做律师了。也是因为这个便利所以做医疗纠纷多一些。在接触医疗纠纷案件当中我还是比较理解医生甘苦。但是有些个别的案件就像黄凌这个案件,通过这些无论是对方刘中民书写的门诊病例、住院病例还是在这之前他安排的欺骗黄凌妈妈这样的医托这样的情景,那么我对这样的医生我还是表示非常的反感,我觉得如果这样追诉到民事上是公平,如果更严重是正义。如果一个医生单纯为了自己成就一些名利攻克一些世界的难题,就置患者的生命利益而不顾而做过度的诊断和治疗就是不道德的,严重地来说也是犯罪的。我希望这样的情形能够发生的越少越好。谢谢! </P> <P>  主持人:各位网友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然后我们会继续关注这个案件发展,有新的情况我们会及时告诉广大网友。谢谢大家!</P> 手动分页 10000 ★★★ 换心肺,人体试验 <P>  主持人:欢迎大家来到聊天室!今天下午请到的嘉宾是一个最新新闻事件的几位知情当事人。上海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过三个月,面对院方提出的免费手术的承诺,她接受了手术,最后却死在了手术台上。今天我们就把陈凤英的儿子黄凌,还有该案件的律师之一张胜富,以及东方医院的一名医生唐志雄请到了我们嘉宾聊天室,就心肺移植手术以及这个案件所引发的问题和网友交换意见,欢迎大家参与!问一下唐医生您这个角色非常的重要,我在跟您接触的时候怕你拒绝,您为什么站出来?您是东方医院的医生?</P> <P>  中德心脏中心是一个冒牌货 </P> <P>  唐志雄:我在东方医院工作了20多年,我是在内科心血管专业跟院长是一块儿的,他是胸外科我是胸内科。 </P> <P>  主持人:等于是您很了解这个过程? </P> <P>  唐志雄:没有具体的了解,我就发觉他等于是人体试验这方面的手术。因为什么?因为他那个手术基本上是他那一圈的人,其他的人,比如我们是管心脏,其他人管其他的东西。他们就是管那个试验之类的。那个东西当然不能对外宣传。然后我们看到了好多不要开刀的,或者是身体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的都动了手术。他确实用了什么手段。因为我们东方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这个任务就是简单的应付临床什么的,但是把换心、换肺或者是人工心脏还有肝细胞移植什么的,这些手术有的三甲医院有不敢做,等于是攀登世界高峰的手术。然后我们东方医院是二甲医院,又是我们院长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成立了东方中的心脏中心,也就是在二甲医院下面的一个心脏病的病房。这个本质就是这样的,然后对外宣传就是德国的技术、德国的专家,其实里面没有一个德国人。所谓的一个德国医生也是中国出去留学,然后取得了德国的那个叫医师执照,然后就是一个德国专家。就是等于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国外等于是漂了两年。 </P> <P>  主持人:这个中德心脏中心是一个冒牌货? </P> <P>  唐志雄:因为我是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我是心脏科的医生,可以肯定这个本质就是这样的。因为他外面是好多光环什么,在揭幕仪式上还有我们的市长。 </P> <P>  主持人:那他经过正规的审批吗? </P> <P>  张胜富:按道理说应该是经过审批的。对于这种中外合作进行的医疗、诊疗机构,它的批准应该是在卫生部。因为这个机构有没有获得批准,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这样的情况,就是在我们进行的调查过程当中,没有他这样获得批准的证明。 </P> <P>  唐志雄:如果是中德心脏中心的话,比如说北京好一点的三甲医院成立一个这也可以,或者是单独成立一个医院。那个中德心脏中心就是搞一个低端医院或者是卫生院我也可以成立一个中心。中美中心或者是什么中心,然后弄一个冒牌的或者是确实是德国专家,我有钱请来,请来了以后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 </P> <P>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说整个的过程没有任何监管的? </P> <P>  唐志雄:对。二甲医院局限就在二甲医院,但是这个局限跨越了二甲医院之外。然后在毫无资质、毫无手术条件、毫无手术经验、能力,没有手术技术及手术之前的医学伦理道德知识的情况下,他竟然采取了故意误诊。 </P> <P>  病人被故意误诊走上手术台 </P> <P>  主持人:您认定他是故意误诊? </P> <P>  唐志雄:对。扩大手术的症状,过渡治疗、免费手术,设置医托。慌称是不开刀马上就要死掉,就像黄凌的妈妈她就说不开刀三个月肯定死掉,以及虚构有98%或者是100%这样把手术成功率的一系列那些卑劣的手段,把那些无权、无势而且没有一点医学知识的人,用这种手段诱骗到他的手术台上。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我们先问一下黄凌,按照唐医生这样的说法。最初的时候您母亲生病要进行这样的手术,为什么之前没有怀疑? </P> <P>  黄凌:因为,我母亲一直没有和我生活在一起,我母亲和我父亲离异了,然后改嫁了。我得知我母亲住院的消息我经常去医院看她。就在三四月份的时候,医院和我母亲说得了这个病必须要换心、换肺。一开始我对换心、换肺的医疗常识不是很清楚。然后他们主治医师包括他们院长跟我说,他们医院认为这个手术很简单。他们觉得这个手术成功率很高,他们医院做过好几例这样的手术。然后这个手术的手术费是很昂贵的,他们医院可以通过慈善资金什么的,可以为我们减轻一部分的费用,他是这样对我说的。 </P> <P>  主持人:您母亲现在的丈夫医院跟他接触的时候,等于是他签的协议?他当时没有怀疑过吗? </P> <P>  黄凌:他好像对这个事情没有怀疑,他非常相信医院。 </P> <P>  唐志雄:因为我是医生,如果他母亲基本上的诊断是更年期综合征,那个男的我认识,他有点窝囊,听他母亲的。然后她母亲这个更年期综合征种数很多,临床症状没有什么。她就是感觉特别的不舒服。然后院长故意诊断,就是一开始那天他看的病,我们还有原始的证据。看了以后感觉他母亲好像可以骗到手术台上来,然后就说你这个毛病是先天性心脏病,心衰到了中末期。然后你如果不开刀你三个月里面肯定是死掉的。这样一说她母亲就没有主意,等于是脑子一片空白。然后医生说他是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 </P> <P>  主持人:您说是上海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 </P> <P>  唐志雄:对。然后他母亲挂的专家门诊,然后总得听专家,还是医院的院长。然后那个院长说什么,他母亲肯定是答应的。只要院长可以拍胸脯,这个刀是我亲自开的,我有98%的把握,你如果不开三个月要死人。他母亲说有多贵?很贵?然后他说没有关系可以给你免费。然后院长一口气全部排除掉所有的障碍,这个费用也没有了,或者他母亲感觉这个是换心、换肺这样厉害,然后刘中民说我给你找人,然后就是找医托。然后觉得就不错,他母亲就到镇江去开刀。 </P> <P>  手术失败 医生违法跨省运尸 </P> <P>  主持人:这个很奇怪,为什么要到镇江去? </P> <P>  唐志雄:应该来说,这个住院病人在东方医院,应该是东方医院解决,他说那天有供体。 </P> <P>  主持人:那个供体不能拿到东方医院吗? </P> <P>  唐志雄:他说有八个小时可以保鲜,说心肺拿下来八个小时可以保鲜,镇江到上海开车开的快一点2.5个小时就可以到,我们想最多给你4个小时,这个肯定是来的及的,你在外面医院可以所有的事都可以操作。 </P> <P>  然后,黄凌有工作或者是家里人一家子人过去,总得派两个代表。那边就可以对付几个代表的事,那天去的人就是黄凌的舅舅和黄凌,以为那个手术是很简单的事,他母亲提了两个箱子自己坐车到镇江,黄凌是送他母亲去的。 </P> <P>  主持人:他一个人去的? </P> <P>  黄凌:去镇江的时候是我母亲和她现在的丈夫一起去的。 </P> <P>  主持人:上车之前你见到过她吗? </P> <P>  黄凌:见过。 </P> <P>  主持人:她的状态怎么样? </P> <P>  黄凌:她的状态很好的,我母亲自己提着行李自己走到面包车上,不是医院的救护车。 </P> <P>  主持人:你再一次见到你母亲是什么样子? </P> <P>  黄凌:就是在东方医院的太平间见到的,人已经死亡了。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中间隔了几天? </P> <P>  黄凌:就是两三天的时间。在东方医院门口送我母亲上车,等于是见她最后一面。 </P> <P>  主持人:再见就是太平间? </P> <P>  黄凌:就是尸体了。 </P> <P>  主持人:当时的状况还记得吗? </P> <P>  黄凌:已经和去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整个人的形状已经变了。包括她身上的衣服都是鲜血淋淋的衣服,伤口也没有。做手术结束以后伤口也没有缝好。 </P> <P>  唐志雄:跨省市运送尸体是违法的。 </P> <P>  主持人:那这是怎么运过来的? </P> <P>  唐志雄:院长也知道人死了以后自己难逃,他人也不出来,然后他自己找机会溜走了,在江苏没有看到过他。然后一个医生主动先给了死者丈夫预交款,然后问你有什么要求,你那个尸体想回上海吗?那家属肯定说愿意。然后那个医生说没问题,我们把尸体装成抢救病人,在镇江用救护车跨省市违法运回了上海。黄凌接到他舅舅的电话以后,说母亲死了,他一下子脑子空白了。 </P> <P>  黄凌:那天是中午11点的时候我舅舅从镇江打电话给我,没有说死,说我母亲可能不行了,让我去镇江去一次。然后我自己上海开车去镇江,开到无锡的时候我舅舅打电话说让我在上海等着,有什么事回上海再说。然后我再从无锡回到上海,然后到晚上9点我看见镇江的救护车来上海了,直接进了东方医院的停尸间。 </P> <P>  胜诉却难得赔偿 </P> <P>  主持人: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个过程,开始打这个官司? </P> <P>  黄凌:母亲去世以后就一直怀疑,但是没有进一步了解。然后过了大概半年左右的时间,我找到了我母亲现在的丈夫,因为我的邻居有几个是东方医院的,有人给我指出你母亲的手术失败可能和医院有一些关系,让我自己去了解一下。我就找到了王翔生,就是我母亲现在的丈夫,去把我母亲的一些病史资料全拿了回来。我手上有的是刘中民写的就医记录,按照他上面写的我母亲的身体是完全健康的。然后他给我母亲做手术之前诊断的东西,他说我母亲肺动脉高压,但是这个东西是完全不符合的,相差几个月之间的时间,所以就从这个时候我觉得这可能是他们医院出了一些问题。 </P> <P>  主持人:就是说你母亲在最开始进入东方医院的时候诊断的是冠心病和更年期综合征,但是你回头再拿到这个病例的时候就先天性心脏病? </P> <P>  黄凌:这个也不是,但是他们医生诊断的时候是正常的。就是在我母亲做手术之前他写的一份东西,就把他原先写的东西全部推翻了。 </P> <P>  主持人:这个相隔多久? </P> <P>  黄凌:可能就三个月的时间。 </P> <P>  主持人:一个人就会有先天性心脏病? </P> <P>  黄凌:对。 </P> <P>  主持人:你什么时候找到的张律师? </P> <P>  黄凌:张律师是今年找到的。 </P> <P>  主持人:我看到一个医院就是打过一场官司,法院判的很模糊。张律师您看过那个判决吗? </P> <P>  张胜富:看过。这个判决现在是在我手里。这份判决依据是因为对方没有提起来鉴定,所以判决对方败诉。性质上是对方败诉,接着又判决依据原告黄凌提出来的诉求不符案件所提出来诉求。 </P> <P>[NextPage]</P> <P>  他是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打的这个官司,他当时索要的30万是死亡赔偿金。法院以你这个项目不是医疗服务合同违约所造成的赔偿项目为由,驳回30万的诉求。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你赢了官司但是你一点赔偿拿不到的结果。 </P> <P>  这个案子可以说一波三折,在原审的时候就是在陆家嘴法庭,由他们的庭长,庭长叫张会宾来主持,黄凌通过东方医院的内部人士找到了一份证据,证明这个张会宾他自己持有东方医院一个干部体检证或是什么医疗证,他自己可以本人及其家人东方医院免费进行诊疗。 </P> <P>  主持人:就是所有的? </P> <P>  张胜富:所有的都可以免费。这样黄凌以此为由,向上海法院提出来一个投诉。 </P> <P>  唐志雄:还有一次张会宾在官司的诉讼期间到东方医院看病,看完病以后有一张发票,东方医院跟他有直接关系,就是医疗纠纷办公室,因为这个医疗纠纷办公室马上就可以成为被告,告到张会宾那里。东方医院所在地是陆家嘴,陆家嘴的那个庭长是张会宾。他们之间私底下的关系绝对好。张会宾把自己的发票,如果医保卡里面100块钱可以报销80块钱,多了20块的钱,就叫主任签名签掉的。就在发票的背面签一个名,这个主任叫汪子安,他签了一个名。他一签名,这也是东方医院的代理人,他一签名以后这个20块钱就可以给你了。这是在诉讼期间,虽然钱不是很多几百块,也等于构成了行贿的证据了。 </P> <P>  张胜富:我们是这样想的,法院的法官有一个徽章是一个天平,这个差一点也不行。收受对方好处是一分或是一百万对我们当事人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我们提出来证明以后法院就要求他进行回避,但是实际上按照常理来说他作为庭长。领导的回避就是全庭的回避,如果在法院院长有回避的情形应该是全院进行回避,但是这个案子还是在陆家嘴其他的法官审理,我们没有证据说张会宾参与。我们的结果是我们赢了官司但是没有赔偿。现在二审法院进行了重申,现在进行了重审的阶段,现在刚刚进行了鉴定。 </P> <P>  医生因为良知作证 </P> <P>  主持人:我听说审理之前东方医院找了你们,希望私了? </P> <P>  黄凌:对。 </P> <P>  主持人:当时给的钱是比较诱人的现金数字,为什么你没有接受? </P> <P>  黄凌:因为我觉得这个不是钱的问题,真相没有出来我不能这样做。 </P> <P>  张胜富:这个事情法院也是记录在案的。在这个过程中对方提出来要求黄凌,承诺我们可以赔你一笔钱这个数字比较可观。就是你把提供证据的这个人告诉我们,谁是我们医院内部的告密者,黄凌当时是拒绝了。可是在最后通过其他一些途径对方也了解了,然后对唐医生进行打击报复。逼迫着唐医生不得不站出来直面这个黑幕来说出这个事情。 </P> <P>  网友尘土飞扬:您是不是跟医院领导关系很僵、因为有个人恩怨所以才这样的? </P> <P>  唐志雄:没有。因为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医生,他是院长。在我上面还有主任,还有院长,我跟他几乎没有怎么说过话,根本没有什么恩怨、什么什么的。 </P> <P>  主持人:完全是因为正义站出来的? </P> <P>  唐志雄:对。就是一开始为什么院长是如此的恨我?我有一个朋友叫朱鑫,一直是我的病人,是我看的。然后那天他突然找我,找我了以后他很紧张。他说叫他去换心换肺,也不是院长出面的。院长叫了一个主任出面叫他换心、换肺。由院长亲自开刀,我一看他的心功能没有什么、肺功能也没有什么,然后跟他说你不换心换肺活不了,然后我说你不能换。这个毛病我知道,根本不用换。我知道我们院长是什么个水平,为什么呢?我们大家知道他搭桥手术几乎死亡率是很高的,他在仁济医院连续开了四个病人,都是很普通的心脏瓣膜的修补很简单的手术,都是开死的。连续开死了4个,然后给他们院长封刀的,不允许他开刀的。 </P> <P>  然后到我们医院来搭桥手术他就紧张个要命。然后到德国去混了半年多,就是德国柏林。然后回来以后成立一个心脏中心,一下子就是换心换肺做这个手术了。北京这么多优秀全是心胸外科的主任、教授,他们都不敢做。你换个心脏不得了,你还换心换肺,一开始他换一个死一个,换心换肺都没把握的事。我就叫我那个朋友绝对不要去换。然后他们知道这个朋友跟我很铁,然后他马上到院长里面拒绝了,不换了他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本来是好像挺好的,像电脑机芯一样,他跟他们这样说的。他到现在大概过了4年、5年,到现在好好的活着还在值夜班,值这种夜班的人还换心换肺吗?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就是在4、5年前东方医院就开始换心换肺了? </P> <P>  唐志雄:我没有具体的接触,反正就是在三四年前这段时间,就是他从德国刚回来就换心换肺,然后院长就知道了,你这个医生我要做的事你叫人拒绝,然后开始排挤你。然后我就开始对他换心换肺注意了,我抓住铁的事实就是黄凌的妈妈还有其他的。 </P> <P>  主持人:就是不止他的母亲? </P> <P>  唐志雄:他找的人都是身体健康,抗得住手术的。他需要的人就像报废的汽车换发动机,你换好了以后发动机是好的,你油路、电路都是报废的。换心换肺这个手术是要死的,心功能也是坏到中末期,这种人可以换。书上都写得最多的案例,成活率是一个月三个月这种人可以换的。他找的这个人是身强力壮的,如果都成功的话他还能活。他关键是找那个,然后他可以弄个放卫星的。然后他母亲是受体,就是把他母亲所谓坏的心肺拿掉,然后好的心肺换到他母亲的胸腔里面去。 </P> <P>  我们最大的事实是刘中民写的,这个我可以给你他自己亲笔写的心功能是正常的。然后在手术之前没有多少天,在医院里给她做了一个肺活量的检查,然后这个肺活量也是很正常的。说明心功能正常、肺功能正常的人被他拉到换心换肺的手术台上。 </P> <P>  主持人:这个手术你们东方医院普通的医生清楚吗? </P> <P>  唐志雄:我们不清楚,跟他一个圈子的人是清楚的,所以好多事我们在观察或者我们用证据在说话。 </P> <P>  张胜富:我能不能做一些补充说明?作为一个律师我是必须崇尚用证据说话,那么接触到这个案子听到黄凌的冤屈,我也是觉得匪夷所思,我觉得不太可能发生这个事情。然后我拿到了病例,拿到了对方亲自签名的病例,或者是经对方的医院盖章经过认可的病例,然后我进一步了解了这个事情。这个一个是门诊病例,一个是住院病例,最主要的一份是由刘中民亲笔书写。就凭这一篇你就可以看到很多问题,在这一篇里面刘中民在体检这一部分,这是医生对病人的身体状况的客观检查然后进行的记录。 </P> <P>  他这么写的“神清、无颈静脉弩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后面写的是P2,然后一个箭头双下肢不肿”,这里面暴露出了问题。然后就是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第二个诊断是组心衰竭、第三个功能是心功能4级,最后签名是刘中民。 </P> <P>  我先解释一下这三个诊断的意思,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其次肺动脉高压必须有相应的检查,他也没有。还有病人前面有一个主诉心慌气急三年不能胜任活动。他就凭着病人说的话,包括他的查体做出了三个诊断,我认为三个诊断不成立,也是有扎实的证据。第一是依据他自己写的检查和病人的主诉。第二个依据现在有效的国家认可的医学本科教材以及临床认可的实用内科学这样的教科书,我们全都是依据这样的教科书。 </P> <P>  在教科书里有明确的记载我们都可以有相应的原件还有内容可以提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这个我刚才解释过,在病人中无法得到这个结论,为什么?肺动脉高压的时候肺里面是有反应的,不应该是无罗音,应该有呼吸性短促这样的症状。还有右心衰她在最早期的时候出现的是静颈脉弩张,而在刘中民病例中写的是无颈静脉弩张,那么这个怎么会有右心衰呢?而且她自己的病例中出现了右心衰,刚开始的时候后来的时候有了。说她重就是第三个诊断心功能4级,这个在教科书中也是有明文的记载的。 </P> <P>  现在目前中国采用的心功能的标准是采用了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的标准,它的心功能4级也就是最差的一级,就是心功能非常的严重,这样的人不能胜任任何的体力活动包括走路在内。形象的解释就是这样的人只能端坐在床上。夜间根本就不能平卧睡觉,要坐着睡觉。那么这样的病人是自己走着去的,是不可能成立这样的诊断的,根据这样的病例我发现了这样的问题,然后再根据入院以后做了一些病例记载,仍然跟她体检病例是一样的。 </P> <P>  这些入院以后的体检相继的都是由刘中民和他的助手范慧敏还有华宜飞的签字认可,那这样反复的体检够不成这三个诊断。而且在入院以后客观的检查,那么肺功能检查他们做了,而且这个肺功能检查做的很挺完全,肺是很好的,可以说是相当好的一个肺。 </P> <P>  那么心脏功能并没有查出来,心脏能查出来它的一些变形,我们姑且认为他这个是客观真实的,但是他也不能反映心功能达到4级的状况,这个是肯定不行的。所以我依据的这些东西,他自己亲笔签名的诊断就认定他是故意的。 </P> <P>[NextPage]</P> <P>  因为作为一个高级的医生他是不会把一些常规性的,凡是一个正规医科大学毕业一年的医生都可以知道的指正弄错了,我们才认为这个案件有极大的恶意在里面。 </P> <P>  协议书没有医生签名 </P> <P>  主持人:当初有一份协议就是你母亲现在的丈夫王翔生的签名,没有东方医院医生的签名这个是为什么? </P> <P>  黄凌:哪一份证明? </P> <P>  主持人:就是陈凤英死亡的当天,就是一万元的费用? </P> <P>  黄凌:这个一万元的费用医院跟我们这样说的,这一万元是供体的运输费,就是从镇江到上海的费用。 </P> <P>  主持人:张律师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签字是什么样的避讳? </P> <P>  唐志雄:这个是放在病史里面,法院提供的证据里面也有这样的东西。 </P> <P>  主持人:这样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应? </P> <P>  唐志雄:那个时候家属死了以后,他也是脑子一片空白,叫他做什么就他就会做什么。 </P> <P>  黄凌:这个就是医院回换给王翔生的。 </P> <P>  唐志雄:这个是夹在病史里面的,这个是法院提供给我们的证据。 </P> <P>  张胜富:这个是比较有缺陷的,在他的文字里面也没有体现。因为这个病人在这次治疗过程当中相继住过两个医院。因为不知道是上海东方医院还是镇江第一人民医院签的,我们事实上知道是谁退给他1万块钱,但是这个协议书上看不出来。这个内容是第一个家属要让她住院然后家属签字。第二是家属收到了一万块钱。就是表达这两个意思,这实际上不是一个协议书,而只是一个证明,就是证明了王翔生家属自己要自愿住院,然后自动退回这一万块钱。 </P> <P>  医院不具有手术资格 </P> <P>  主持人:要做专业的心肺手术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P> <P>  张胜富:是这样的。首先我们要把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跟普通的手术要做一个区分。普通一个阑尾炎的手术要经历一些国家规定的一些比较简单的手续。但是如果是对于大型的,特别像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这样的手术有特殊的规定。为什么?首先它定义为人体试验,人体试验有一个相对性的标准,对于二甲级医院还是三甲级医院,对于甘肃还是北京都不一样。在当地没有开展过是试验,不成熟都是一个试验。 </P> <P>  对于这个医院他在做手术以前对黄凌的母亲吹嘘一个病例,那么对于一个这样大型、世界顶尖级的病例来说一个病例是非常不成熟的。对于它的定型我还有证明,在上海市卫生局现在颁布有效的外科诊疗中没有规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这一项。因为上海市当初治疗医学规范的时候这个还是高尖端的,就是没有办法规定出诊疗规范。这个我手头上的都是有原来的书。 </P> <P>  第二就是我们从上海市卫生局拿出来的一个文件,这个文件在我手里有复印件是2004年这个内容是这样,东方医院院提供的心肺移植手术,进行专家论证意见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什么什么规定,同意你院对这项技术进行临床试用,下面的工长是上海市卫生局,日期是2004年7月21日。给黄凌的母亲做手术是2003年9月份,这个批准文件是在之后的将近10个月的时间才拿到的。而且这个拿到还是试用,在10个月以后拿的文件是试用,那10个月之前做的手术也是试用,这个是肯定可以理解的。 </P> <P>  还有在今年2006年7月1日生效的人体器官移植应用技术的管理规定,那里面规定是这样:规定是三甲级医院作为人体移植手术的这种技术应用医院。那么东方医院是二甲级医院,国家做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各个医院的软件硬件能力,相对于你二甲医院你肯定比不了三甲医院,适用于三甲医院的移植审批都是要经过各种审批,那你二甲级医院做的肯定是需要经过审批的。目前我们虽然说更换人体疾患,正是因为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消息欢欣鼓舞,比如说谁换心、换什么肾了大家觉得很欣然,但是这个技术还是不成熟的,大家还是被这个手术偶然一例得成功而欢欣鼓舞,实际上换心换肺这个手术在世界上还是不成熟的手术。那么他这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本身就是试验上的手术,所遵循的一些规定明显比正常的手术要多,除了同意之外,还规定了首先必须医院有一个人体器官伦理委员会这样一个程序来审批。对于这样一个病人进行移植手术是否必要、是否利大于弊。上海东方医院据我在病例查到的是没有这样的一个程序,我不知道他是否有人体器官伦理委员会。 </P> <P>[NextPage]</P> <P>  唐志雄:没有。 </P> <P>  主持人:对于他母亲这样的案例本身之前没有论证过的? </P> <P>  张胜富:没有论证过的。那么另外还有程序就是关于在人体上进行的试验有这么一个很著名的宣言叫: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这个就是强调人道主义这样一个宣言。他号召各国要遵守这样一个原则,就是要尊重道义、人权。我这个人权这个词是不是用的比较敏感?那就用人性吧。他这里具体规定了几个基本原则。第二条就是必须遵守患者基本的权利,尽可能采取谨慎的态度,并对他们的影响减至最小。只有监察处有问题,他们放可参加这个试验。一旦发现弊大于利要停止研究。在人体进行的任何研究,都要告知他们的风险和不适,还应该告知受试者随时有退出试验的权利。就是他可以选择进行也可以选择不进行还可以选择进行的过程中随时推出,在上海东方医院提供的病例里没有这样知情的文件。而且对于人体器官移植本身来说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终身必须费用抗免疫排斥药,但是他知情同意书里面也没有这一点。可见他关于病人的病情和后面的弊端介绍也是不具体的。 </P> <P>  受害人并非个例 </P> <P>  主持人:上海东方医院做这样的手术提供了成功的范本,您了解有像类似于像黄凌母亲这样的情况吗? </P> <P>  唐志雄:这个就牵扯到一个学术造假,还有一个新闻造假,那个性质是跟黄凌的母亲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正常人去接受了她换心换肺的手术,这个手术是一个本来身体健康可以胜任正常的,或者是重体力劳动的人变成了废人,而且她的生活完全需要好多人的资助是帮忙才能勉强的维持住自己的生活。他现在是什么?真的是惨不忍睹,张律师看的到。 </P> <P>  主持人:他有没有加入到这个诉讼行列? </P> <P>  唐志雄:加入到了。 </P> <P>  张胜富:这个我来说一下。这个人也就是说上海东方医院说是在黄凌母亲面前宣称是他们做了手术的病人,我们见到了他。正因为见到他所以我们才揭穿了这么一个谎言。这个病人实际上他不是在东方医院做的手术,他是在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做的手术。刘中民当时只是作为一个非手术者参观了这个手术,那么后来在宣传过程中上海东方医院一直把这个病人作为他们的有典型意义心肺联合移植成功案例来进行介绍的。 </P> <P>  主持人:就作为东方医院的一个成功点例? </P> <P>  张胜富:对。我就说一下这个人的一个情况,我们也去确认了也有一些证据证明这个人的手术不是在上海东方医院做的、也不是刘中民做的,这个是有证据的。 </P> <P>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东方医院的中德机构,这个机构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是一个很正规的吗? </P> <P>  张胜富:就是说这个中德中心在中国不止它一家,在很多地方都有。我们这里面有一些人士进行调查发现,他在全国大约有二十几家,其中有的几家是经过审批的,经过卫生部专门一个审批有中外合作经营医疗项目这么一个资质。但是上海东方医院中德中心是没有,为什么没有?我们通过内部调查的时候没有见到这个批文,尤其他母亲这个病例并没有见到中德中心任何的公章,作为它的主体这样宣称的一个标志,只有东方医院的标志出来的。 </P> <P>  主持人:这个机构做什么业务? </P> <P>  张胜富:应该是开展有关于心脏的所有的外科的、系统的、内科治疗的、尖端的各种检查治疗。 </P> <P>  主持人:如果是推测的话就不用说了? </P> <P>  唐志雄:通过好多的方面不得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他本来是一个连心脏手术都可以做死的人,回来摇身一变然后热衷于换心换肺。然后上海东方医院一直在什么都可以做,一切都换。然后他喜欢热衷于抗排异的药。黄凌的母亲我们在法庭上强烈要求提供抗排异药的使用情况,或者是我们做细胞配对具体的检查结果,然后他始终不肯提出。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我看咱们另外一个律师提到他更愿意认同上海东方医院和刘中民做这个事情是为了攀登学术高峰,是为了一个医院的名誉?我想问问几位上海东方医院在这个事情上,包括刘中民本人图的是什么?尤其是唐老师您跟他们共识几年,您觉得他的动机是什么? </P> <P>  唐志雄:一个是名和利,在强大的名利驱动下他就是忘乎所以,然后他有强大的保护伞。因为他在东方没有什么监督,因为他是院长说了算。又是中德心脏中心的主任还是什么放疗中心,他做了好多的头衔。然后就是没人监督、没人管、没有站出来说话,然后他自己可以想什么就说什么。 </P> <P>  黄凌:我来补充一句。据一位记者告诉我,他去东方医院亲自采访刘中民,刘中民回答这位记者,他们只要做完5例心肺移植手术,他就在获得一个国家自然科研基金。要求就是要做满5例心肺联合移植的手术。 </P> <P>  主持人:他们做满了5例吗? </P> <P>  张胜富:因为这个记者也是参与调查这个事情,他当时已经掌握了两个病例,就是刘中民做完手术已经死亡的。那么他去找刘中民调查这个事情,就问刘中民你们的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成功率很多?范慧敏说的我们做了5例。 </P> <P>  主持人:这个范慧敏是谁? </P> <P>  张胜富:他是刘中民的助手,她说我们做了5例,成功了5例。我不知道是不是把黄凌的母亲这个病例没有计算在内,这个成功是活一分钟也算成功这个不太清楚。我们还可以稍微提一下另外一个事情,我们调查另外一个方向,因为在我们做这个案件中发现上海东方医院在向一些福利医院,一些儿童福利医院提出一些号召或者是宣传。在《家庭》杂志上给他们免费提供一些医疗服务主要是心脏方面手术,那么这些动向由于这些福利院的孩子他们并没有一些直系的亲属来监督整个过程。那么我们会对产生合理的一些疑问,有没有这样的孩子会来上海东方医院做心脏外科手术,如果他们的结果如何。说实话想起这些我是觉得很担心的。掌握这些资料的另外一个先生今天没有来,他告诉我们了一些问题很让我们担心,也让我觉得非常的气愤,但是我不能代他转诉,他有这方面直接的证据。 </P> <P>  网友:唐医生!上海东方医院和刘中民的保护伞是不是浦东新区政府? </P> <P>  家属怀疑案件有黑幕 </P> <P>  主持人:他们有保护伞吗? </P> <P>  唐志雄:我们通过黄凌的案子还有我自己就可以说明一切了。 </P> <P>  黄凌:整个浦东新区公检法都知道这个事情。但是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肯出来了解这个事情或者来处理这个事情,我这里有写给新区所有的信,就是没有人来管这个事情。 </P> <P>  唐志雄:然后就是一切的东西给社会发展局,然后所有的社会发展局给退回来的。 </P> <P>  主持人:退下来有回复吗? </P> <P>  黄凌:没有。他们都说你去找社会发展局,我去找了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说我们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事情,或者是说我们在开会讨论过几天给你电话,其他的一切都没有。 </P> <P>  张胜富:提到这个保护伞的事情,我们提到唐先生的案子,就是唐先生受到了医院的打击,医院报复打击的理由,应该跟黄凌的案件是同步进行的,然后唐医生被抓起来了。开始的理由是骗保说是他拿了老干部的保险卡去医院领出来一些药品,然后去卖掉这些药品。实际上调查发现那些药品就是维生素B等等,还有骗保的项目是血常规尿常规,而且骗保以后做一个十几块钱、二十多块钱的案件这的不值的。但是公安局还是按照程序拘留了唐志雄先生,拘留了一个月以后因为这个的证据不成立,据我们内部的调查检察院以不批准逮捕回复了,这样公安局要放人。按照法律规定没有任何其他的理由可以推搪,但是他做的是取保候审。这个明显不成立的案子能够做到这个程度,我们认为就是很可能背后是有保护伞的。而且他这里面的程序我们在内部调查也发现,实际上每次的案件,由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开始是骗保,后面是什么? </P> <P>  唐志雄:后面是印章诈骗。 </P> <P>  张胜富:而且在案件中查底我们也发现了,发现在案底中记载的并不是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公安局在对唐先生做出来这个决定的时候就是一个释放。但是对口头跟他说是取保候审,但是案例查找发现没有这个案子,就非常的混乱,就怀疑这里面参与了刘中民打击报复唐医生的一些活动。 </P> <P>  唐志雄:我再补充一下黄凌的官司打的轰轰烈烈的时候,打医疗官司不是很好打的,我们一开始请的律师不懂医,然后我在基础上是支持的。然后上海东方医院派法官跟黄凌说,如果你把医生提供出来,我们就给你多少钱,加10万、加多少。黄凌说这事我坚决不干。黄凌拒绝以后他通过其他的方方面面我们知道我在那里,然后他用两年以前的事实、然后用虚构的事实、用伪证、然后通过一系列非法的程序把我实行了国家的强制性的措施。先拘传、然后马上就抓到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在里面也先后有十个提审,从早到晚的提审,就是一定要我承认这个虚构的事实。 </P> <P>  黄凌:还有就是唐医生被抓了以后,原先的那个张会宾法官,就是一审的那个法官回避了以后。就是陆家嘴法庭又换了一个法官,换了一个法官在开庭前几天让我到办公室,然后他说你这个时效性已经过了,然后我给你调解让上海东方医院给你一笔钱,然后我不同意。他说如果不这样的话你肯定还是输,判决权还是在我手上。我说你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如果输了我可以再上诉。 </P> <P>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从你现在掌握的所有问题来看,你觉得离接近真相有多远、离公平有多远? </P> <P>  张胜富:我简单说一下,我原来是做医生的,做了十年的内科医生,现在转行做律师了。也是因为这个便利所以做医疗纠纷多一些。在接触医疗纠纷案件当中我还是比较理解医生甘苦。但是有些个别的案件就像黄凌这个案件,通过这些无论是对方刘中民书写的门诊病例、住院病例还是在这之前他安排的欺骗黄凌妈妈这样的医托这样的情景,那么我对这样的医生我还是表示非常的反感,我觉得如果这样追诉到民事上是公平,如果更严重是正义。如果一个医生单纯为了自己成就一些名利攻克一些世界的难题,就置患者的生命利益而不顾而做过度的诊断和治疗就是不道德的,严重地来说也是犯罪的。我希望这样的情形能够发生的越少越好。谢谢! </P> <P>  主持人:各位网友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然后我们会继续关注这个案件发展,有新的情况我们会及时告诉广大网友。谢谢大家!</P> <P>  主持人:欢迎大家来到聊天室!今天下午请到的嘉宾是一个最新新闻事件的几位知情当事人。上海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过三个月,面对院方提出的免费手术的承诺,她接受了手术,最后却死在了手术台上。今天我们就把陈凤英的儿子黄凌,还有该案件的律师之一张胜富,以及东方医院的一名医生唐志雄请到了我们嘉宾聊天室,就心肺移植手术以及这个案件所引发的问题和网友交换意见,欢迎大家参与!问一下唐医生您这个角色非常的重要,我在跟您接触的时候怕你拒绝,您为什么站出来?您是东方医院的医生?</P> <P>  中德心脏中心是一个冒牌货 </P> <P>  唐志雄:我在东方医院工作了20多年,我是在内科心血管专业跟院长是一块儿的,他是胸外科我是胸内科。 </P> <P>  主持人:等于是您很了解这个过程? </P> <P>  唐志雄:没有具体的了解,我就发觉他等于是人体试验这方面的手术。因为什么?因为他那个手术基本上是他那一圈的人,其他的人,比如我们是管心脏,其他人管其他的东西。他们就是管那个试验之类的。那个东西当然不能对外宣传。然后我们看到了好多不要开刀的,或者是身体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的都动了手术。他确实用了什么手段。因为我们东方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这个任务就是简单的应付临床什么的,但是把换心、换肺或者是人工心脏还有肝细胞移植什么的,这些手术有的三甲医院有不敢做,等于是攀登世界高峰的手术。然后我们东方医院是二甲医院,又是我们院长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成立了东方中的心脏中心,也就是在二甲医院下面的一个心脏病的病房。这个本质就是这样的,然后对外宣传就是德国的技术、德国的专家,其实里面没有一个德国人。所谓的一个德国医生也是中国出去留学,然后取得了德国的那个叫医师执照,然后就是一个德国专家。就是等于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国外等于是漂了两年。 </P> <P>  主持人:这个中德心脏中心是一个冒牌货? </P> <P>  唐志雄:因为我是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我是心脏科的医生,可以肯定这个本质就是这样的。因为他外面是好多光环什么,在揭幕仪式上还有我们的市长。 </P> <P>  主持人:那他经过正规的审批吗? </P> <P>  张胜富:按道理说应该是经过审批的。对于这种中外合作进行的医疗、诊疗机构,它的批准应该是在卫生部。因为这个机构有没有获得批准,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这样的情况,就是在我们进行的调查过程当中,没有他这样获得批准的证明。 </P> <P>  唐志雄:如果是中德心脏中心的话,比如说北京好一点的三甲医院成立一个这也可以,或者是单独成立一个医院。那个中德心脏中心就是搞一个低端医院或者是卫生院我也可以成立一个中心。中美中心或者是什么中心,然后弄一个冒牌的或者是确实是德国专家,我有钱请来,请来了以后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 </P> <P>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说整个的过程没有任何监管的? </P> <P>  唐志雄:对。二甲医院局限就在二甲医院,但是这个局限跨越了二甲医院之外。然后在毫无资质、毫无手术条件、毫无手术经验、能力,没有手术技术及手术之前的医学伦理道德知识的情况下,他竟然采取了故意误诊。 </P> <P>  病人被故意误诊走上手术台 </P> <P>  主持人:您认定他是故意误诊? </P> <P>  唐志雄:对。扩大手术的症状,过渡治疗、免费手术,设置医托。慌称是不开刀马上就要死掉,就像黄凌的妈妈她就说不开刀三个月肯定死掉,以及虚构有98%或者是100%这样把手术成功率的一系列那些卑劣的手段,把那些无权、无势而且没有一点医学知识的人,用这种手段诱骗到他的手术台上。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我们先问一下黄凌,按照唐医生这样的说法。最初的时候您母亲生病要进行这样的手术,为什么之前没有怀疑? </P> <P>  黄凌:因为,我母亲一直没有和我生活在一起,我母亲和我父亲离异了,然后改嫁了。我得知我母亲住院的消息我经常去医院看她。就在三四月份的时候,医院和我母亲说得了这个病必须要换心、换肺。一开始我对换心、换肺的医疗常识不是很清楚。然后他们主治医师包括他们院长跟我说,他们医院认为这个手术很简单。他们觉得这个手术成功率很高,他们医院做过好几例这样的手术。然后这个手术的手术费是很昂贵的,他们医院可以通过慈善资金什么的,可以为我们减轻一部分的费用,他是这样对我说的。 </P> <P>  主持人:您母亲现在的丈夫医院跟他接触的时候,等于是他签的协议?他当时没有怀疑过吗? </P> <P>  黄凌:他好像对这个事情没有怀疑,他非常相信医院。 </P> <P>  唐志雄:因为我是医生,如果他母亲基本上的诊断是更年期综合征,那个男的我认识,他有点窝囊,听他母亲的。然后她母亲这个更年期综合征种数很多,临床症状没有什么。她就是感觉特别的不舒服。然后院长故意诊断,就是一开始那天他看的病,我们还有原始的证据。看了以后感觉他母亲好像可以骗到手术台上来,然后就说你这个毛病是先天性心脏病,心衰到了中末期。然后你如果不开刀你三个月里面肯定是死掉的。这样一说她母亲就没有主意,等于是脑子一片空白。然后医生说他是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 </P> <P>  主持人:您说是上海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 </P> <P>  唐志雄:对。然后他母亲挂的专家门诊,然后总得听专家,还是医院的院长。然后那个院长说什么,他母亲肯定是答应的。只要院长可以拍胸脯,这个刀是我亲自开的,我有98%的把握,你如果不开三个月要死人。他母亲说有多贵?很贵?然后他说没有关系可以给你免费。然后院长一口气全部排除掉所有的障碍,这个费用也没有了,或者他母亲感觉这个是换心、换肺这样厉害,然后刘中民说我给你找人,然后就是找医托。然后觉得就不错,他母亲就到镇江去开刀。 </P> <P>  手术失败 医生违法跨省运尸 </P> <P>  主持人:这个很奇怪,为什么要到镇江去? </P> <P>  唐志雄:应该来说,这个住院病人在东方医院,应该是东方医院解决,他说那天有供体。 </P> <P>  主持人:那个供体不能拿到东方医院吗? </P> <P>  唐志雄:他说有八个小时可以保鲜,说心肺拿下来八个小时可以保鲜,镇江到上海开车开的快一点2.5个小时就可以到,我们想最多给你4个小时,这个肯定是来的及的,你在外面医院可以所有的事都可以操作。 </P> <P>  然后,黄凌有工作或者是家里人一家子人过去,总得派两个代表。那边就可以对付几个代表的事,那天去的人就是黄凌的舅舅和黄凌,以为那个手术是很简单的事,他母亲提了两个箱子自己坐车到镇江,黄凌是送他母亲去的。 </P> <P>  主持人:他一个人去的? </P> <P>  黄凌:去镇江的时候是我母亲和她现在的丈夫一起去的。 </P> <P>  主持人:上车之前你见到过她吗? </P> <P>  黄凌:见过。 </P> <P>  主持人:她的状态怎么样? </P> <P>  黄凌:她的状态很好的,我母亲自己提着行李自己走到面包车上,不是医院的救护车。 </P> <P>  主持人:你再一次见到你母亲是什么样子? </P> <P>  黄凌:就是在东方医院的太平间见到的,人已经死亡了。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中间隔了几天? </P> <P>  黄凌:就是两三天的时间。在东方医院门口送我母亲上车,等于是见她最后一面。 </P> <P>  主持人:再见就是太平间? </P> <P>  黄凌:就是尸体了。 </P> <P>  主持人:当时的状况还记得吗? </P> <P>  黄凌:已经和去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整个人的形状已经变了。包括她身上的衣服都是鲜血淋淋的衣服,伤口也没有。做手术结束以后伤口也没有缝好。 </P> <P>  唐志雄:跨省市运送尸体是违法的。 </P> <P>  主持人:那这是怎么运过来的? </P> <P>  唐志雄:院长也知道人死了以后自己难逃,他人也不出来,然后他自己找机会溜走了,在江苏没有看到过他。然后一个医生主动先给了死者丈夫预交款,然后问你有什么要求,你那个尸体想回上海吗?那家属肯定说愿意。然后那个医生说没问题,我们把尸体装成抢救病人,在镇江用救护车跨省市违法运回了上海。黄凌接到他舅舅的电话以后,说母亲死了,他一下子脑子空白了。 </P> <P>  黄凌:那天是中午11点的时候我舅舅从镇江打电话给我,没有说死,说我母亲可能不行了,让我去镇江去一次。然后我自己上海开车去镇江,开到无锡的时候我舅舅打电话说让我在上海等着,有什么事回上海再说。然后我再从无锡回到上海,然后到晚上9点我看见镇江的救护车来上海了,直接进了东方医院的停尸间。 </P> <P>  胜诉却难得赔偿 </P> <P>  主持人: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个过程,开始打这个官司? </P> <P>  黄凌:母亲去世以后就一直怀疑,但是没有进一步了解。然后过了大概半年左右的时间,我找到了我母亲现在的丈夫,因为我的邻居有几个是东方医院的,有人给我指出你母亲的手术失败可能和医院有一些关系,让我自己去了解一下。我就找到了王翔生,就是我母亲现在的丈夫,去把我母亲的一些病史资料全拿了回来。我手上有的是刘中民写的就医记录,按照他上面写的我母亲的身体是完全健康的。然后他给我母亲做手术之前诊断的东西,他说我母亲肺动脉高压,但是这个东西是完全不符合的,相差几个月之间的时间,所以就从这个时候我觉得这可能是他们医院出了一些问题。 </P> <P>  主持人:就是说你母亲在最开始进入东方医院的时候诊断的是冠心病和更年期综合征,但是你回头再拿到这个病例的时候就先天性心脏病? </P> <P>  黄凌:这个也不是,但是他们医生诊断的时候是正常的。就是在我母亲做手术之前他写的一份东西,就把他原先写的东西全部推翻了。 </P> <P>  主持人:这个相隔多久? </P> <P>  黄凌:可能就三个月的时间。 </P> <P>  主持人:一个人就会有先天性心脏病? </P> <P>  黄凌:对。 </P> <P>  主持人:你什么时候找到的张律师? </P> <P>  黄凌:张律师是今年找到的。 </P> <P>  主持人:我看到一个医院就是打过一场官司,法院判的很模糊。张律师您看过那个判决吗? </P> <P>  张胜富:看过。这个判决现在是在我手里。这份判决依据是因为对方没有提起来鉴定,所以判决对方败诉。性质上是对方败诉,接着又判决依据原告黄凌提出来的诉求不符案件所提出来诉求。 </P> <P>[NextPage]</P> <P>  他是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来打的这个官司,他当时索要的30万是死亡赔偿金。法院以你这个项目不是医疗服务合同违约所造成的赔偿项目为由,驳回30万的诉求。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你赢了官司但是你一点赔偿拿不到的结果。 </P> <P>  这个案子可以说一波三折,在原审的时候就是在陆家嘴法庭,由他们的庭长,庭长叫张会宾来主持,黄凌通过东方医院的内部人士找到了一份证据,证明这个张会宾他自己持有东方医院一个干部体检证或是什么医疗证,他自己可以本人及其家人东方医院免费进行诊疗。 </P> <P>  主持人:就是所有的? </P> <P>  张胜富:所有的都可以免费。这样黄凌以此为由,向上海法院提出来一个投诉。 </P> <P>  唐志雄:还有一次张会宾在官司的诉讼期间到东方医院看病,看完病以后有一张发票,东方医院跟他有直接关系,就是医疗纠纷办公室,因为这个医疗纠纷办公室马上就可以成为被告,告到张会宾那里。东方医院所在地是陆家嘴,陆家嘴的那个庭长是张会宾。他们之间私底下的关系绝对好。张会宾把自己的发票,如果医保卡里面100块钱可以报销80块钱,多了20块的钱,就叫主任签名签掉的。就在发票的背面签一个名,这个主任叫汪子安,他签了一个名。他一签名,这也是东方医院的代理人,他一签名以后这个20块钱就可以给你了。这是在诉讼期间,虽然钱不是很多几百块,也等于构成了行贿的证据了。 </P> <P>  张胜富:我们是这样想的,法院的法官有一个徽章是一个天平,这个差一点也不行。收受对方好处是一分或是一百万对我们当事人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我们提出来证明以后法院就要求他进行回避,但是实际上按照常理来说他作为庭长。领导的回避就是全庭的回避,如果在法院院长有回避的情形应该是全院进行回避,但是这个案子还是在陆家嘴其他的法官审理,我们没有证据说张会宾参与。我们的结果是我们赢了官司但是没有赔偿。现在二审法院进行了重申,现在进行了重审的阶段,现在刚刚进行了鉴定。 </P> <P>  医生因为良知作证 </P> <P>  主持人:我听说审理之前东方医院找了你们,希望私了? </P> <P>  黄凌:对。 </P> <P>  主持人:当时给的钱是比较诱人的现金数字,为什么你没有接受? </P> <P>  黄凌:因为我觉得这个不是钱的问题,真相没有出来我不能这样做。 </P> <P>  张胜富:这个事情法院也是记录在案的。在这个过程中对方提出来要求黄凌,承诺我们可以赔你一笔钱这个数字比较可观。就是你把提供证据的这个人告诉我们,谁是我们医院内部的告密者,黄凌当时是拒绝了。可是在最后通过其他一些途径对方也了解了,然后对唐医生进行打击报复。逼迫着唐医生不得不站出来直面这个黑幕来说出这个事情。 </P> <P>  网友尘土飞扬:您是不是跟医院领导关系很僵、因为有个人恩怨所以才这样的? </P> <P>  唐志雄:没有。因为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医生,他是院长。在我上面还有主任,还有院长,我跟他几乎没有怎么说过话,根本没有什么恩怨、什么什么的。 </P> <P>  主持人:完全是因为正义站出来的? </P> <P>  唐志雄:对。就是一开始为什么院长是如此的恨我?我有一个朋友叫朱鑫,一直是我的病人,是我看的。然后那天他突然找我,找我了以后他很紧张。他说叫他去换心换肺,也不是院长出面的。院长叫了一个主任出面叫他换心、换肺。由院长亲自开刀,我一看他的心功能没有什么、肺功能也没有什么,然后跟他说你不换心换肺活不了,然后我说你不能换。这个毛病我知道,根本不用换。我知道我们院长是什么个水平,为什么呢?我们大家知道他搭桥手术几乎死亡率是很高的,他在仁济医院连续开了四个病人,都是很普通的心脏瓣膜的修补很简单的手术,都是开死的。连续开死了4个,然后给他们院长封刀的,不允许他开刀的。 </P> <P>  然后到我们医院来搭桥手术他就紧张个要命。然后到德国去混了半年多,就是德国柏林。然后回来以后成立一个心脏中心,一下子就是换心换肺做这个手术了。北京这么多优秀全是心胸外科的主任、教授,他们都不敢做。你换个心脏不得了,你还换心换肺,一开始他换一个死一个,换心换肺都没把握的事。我就叫我那个朋友绝对不要去换。然后他们知道这个朋友跟我很铁,然后他马上到院长里面拒绝了,不换了他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本来是好像挺好的,像电脑机芯一样,他跟他们这样说的。他到现在大概过了4年、5年,到现在好好的活着还在值夜班,值这种夜班的人还换心换肺吗?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就是在4、5年前东方医院就开始换心换肺了? </P> <P>  唐志雄:我没有具体的接触,反正就是在三四年前这段时间,就是他从德国刚回来就换心换肺,然后院长就知道了,你这个医生我要做的事你叫人拒绝,然后开始排挤你。然后我就开始对他换心换肺注意了,我抓住铁的事实就是黄凌的妈妈还有其他的。 </P> <P>  主持人:就是不止他的母亲? </P> <P>  唐志雄:他找的人都是身体健康,抗得住手术的。他需要的人就像报废的汽车换发动机,你换好了以后发动机是好的,你油路、电路都是报废的。换心换肺这个手术是要死的,心功能也是坏到中末期,这种人可以换。书上都写得最多的案例,成活率是一个月三个月这种人可以换的。他找的这个人是身强力壮的,如果都成功的话他还能活。他关键是找那个,然后他可以弄个放卫星的。然后他母亲是受体,就是把他母亲所谓坏的心肺拿掉,然后好的心肺换到他母亲的胸腔里面去。 </P> <P>  我们最大的事实是刘中民写的,这个我可以给你他自己亲笔写的心功能是正常的。然后在手术之前没有多少天,在医院里给她做了一个肺活量的检查,然后这个肺活量也是很正常的。说明心功能正常、肺功能正常的人被他拉到换心换肺的手术台上。 </P> <P>  主持人:这个手术你们东方医院普通的医生清楚吗? </P> <P>  唐志雄:我们不清楚,跟他一个圈子的人是清楚的,所以好多事我们在观察或者我们用证据在说话。 </P> <P>  张胜富:我能不能做一些补充说明?作为一个律师我是必须崇尚用证据说话,那么接触到这个案子听到黄凌的冤屈,我也是觉得匪夷所思,我觉得不太可能发生这个事情。然后我拿到了病例,拿到了对方亲自签名的病例,或者是经对方的医院盖章经过认可的病例,然后我进一步了解了这个事情。这个一个是门诊病例,一个是住院病例,最主要的一份是由刘中民亲笔书写。就凭这一篇你就可以看到很多问题,在这一篇里面刘中民在体检这一部分,这是医生对病人的身体状况的客观检查然后进行的记录。 </P> <P>  他这么写的“神清、无颈静脉弩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后面写的是P2,然后一个箭头双下肢不肿”,这里面暴露出了问题。然后就是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第二个诊断是组心衰竭、第三个功能是心功能4级,最后签名是刘中民。 </P> <P>  我先解释一下这三个诊断的意思,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其次肺动脉高压必须有相应的检查,他也没有。还有病人前面有一个主诉心慌气急三年不能胜任活动。他就凭着病人说的话,包括他的查体做出了三个诊断,我认为三个诊断不成立,也是有扎实的证据。第一是依据他自己写的检查和病人的主诉。第二个依据现在有效的国家认可的医学本科教材以及临床认可的实用内科学这样的教科书,我们全都是依据这样的教科书。 </P> <P>  在教科书里有明确的记载我们都可以有相应的原件还有内容可以提供。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这个我刚才解释过,在病人中无法得到这个结论,为什么?肺动脉高压的时候肺里面是有反应的,不应该是无罗音,应该有呼吸性短促这样的症状。还有右心衰她在最早期的时候出现的是静颈脉弩张,而在刘中民病例中写的是无颈静脉弩张,那么这个怎么会有右心衰呢?而且她自己的病例中出现了右心衰,刚开始的时候后来的时候有了。说她重就是第三个诊断心功能4级,这个在教科书中也是有明文的记载的。 </P> <P>  现在目前中国采用的心功能的标准是采用了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的标准,它的心功能4级也就是最差的一级,就是心功能非常的严重,这样的人不能胜任任何的体力活动包括走路在内。形象的解释就是这样的人只能端坐在床上。夜间根本就不能平卧睡觉,要坐着睡觉。那么这样的病人是自己走着去的,是不可能成立这样的诊断的,根据这样的病例我发现了这样的问题,然后再根据入院以后做了一些病例记载,仍然跟她体检病例是一样的。 </P> <P>  这些入院以后的体检相继的都是由刘中民和他的助手范慧敏还有华宜飞的签字认可,那这样反复的体检够不成这三个诊断。而且在入院以后客观的检查,那么肺功能检查他们做了,而且这个肺功能检查做的很挺完全,肺是很好的,可以说是相当好的一个肺。 </P> <P>  那么心脏功能并没有查出来,心脏能查出来它的一些变形,我们姑且认为他这个是客观真实的,但是他也不能反映心功能达到4级的状况,这个是肯定不行的。所以我依据的这些东西,他自己亲笔签名的诊断就认定他是故意的。 </P> <P>[NextPage]</P> <P>  因为作为一个高级的医生他是不会把一些常规性的,凡是一个正规医科大学毕业一年的医生都可以知道的指正弄错了,我们才认为这个案件有极大的恶意在里面。 </P> <P>  协议书没有医生签名 </P> <P>  主持人:当初有一份协议就是你母亲现在的丈夫王翔生的签名,没有东方医院医生的签名这个是为什么? </P> <P>  黄凌:哪一份证明? </P> <P>  主持人:就是陈凤英死亡的当天,就是一万元的费用? </P> <P>  黄凌:这个一万元的费用医院跟我们这样说的,这一万元是供体的运输费,就是从镇江到上海的费用。 </P> <P>  主持人:张律师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签字是什么样的避讳? </P> <P>  唐志雄:这个是放在病史里面,法院提供的证据里面也有这样的东西。 </P> <P>  主持人:这样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应? </P> <P>  唐志雄:那个时候家属死了以后,他也是脑子一片空白,叫他做什么就他就会做什么。 </P> <P>  黄凌:这个就是医院回换给王翔生的。 </P> <P>  唐志雄:这个是夹在病史里面的,这个是法院提供给我们的证据。 </P> <P>  张胜富:这个是比较有缺陷的,在他的文字里面也没有体现。因为这个病人在这次治疗过程当中相继住过两个医院。因为不知道是上海东方医院还是镇江第一人民医院签的,我们事实上知道是谁退给他1万块钱,但是这个协议书上看不出来。这个内容是第一个家属要让她住院然后家属签字。第二是家属收到了一万块钱。就是表达这两个意思,这实际上不是一个协议书,而只是一个证明,就是证明了王翔生家属自己要自愿住院,然后自动退回这一万块钱。 </P> <P>  医院不具有手术资格 </P> <P>  主持人:要做专业的心肺手术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P> <P>  张胜富:是这样的。首先我们要把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跟普通的手术要做一个区分。普通一个阑尾炎的手术要经历一些国家规定的一些比较简单的手续。但是如果是对于大型的,特别像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这样的手术有特殊的规定。为什么?首先它定义为人体试验,人体试验有一个相对性的标准,对于二甲级医院还是三甲级医院,对于甘肃还是北京都不一样。在当地没有开展过是试验,不成熟都是一个试验。 </P> <P>  对于这个医院他在做手术以前对黄凌的母亲吹嘘一个病例,那么对于一个这样大型、世界顶尖级的病例来说一个病例是非常不成熟的。对于它的定型我还有证明,在上海市卫生局现在颁布有效的外科诊疗中没有规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这一项。因为上海市当初治疗医学规范的时候这个还是高尖端的,就是没有办法规定出诊疗规范。这个我手头上的都是有原来的书。 </P> <P>  第二就是我们从上海市卫生局拿出来的一个文件,这个文件在我手里有复印件是2004年这个内容是这样,东方医院院提供的心肺移植手术,进行专家论证意见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什么什么规定,同意你院对这项技术进行临床试用,下面的工长是上海市卫生局,日期是2004年7月21日。给黄凌的母亲做手术是2003年9月份,这个批准文件是在之后的将近10个月的时间才拿到的。而且这个拿到还是试用,在10个月以后拿的文件是试用,那10个月之前做的手术也是试用,这个是肯定可以理解的。 </P> <P>  还有在今年2006年7月1日生效的人体器官移植应用技术的管理规定,那里面规定是这样:规定是三甲级医院作为人体移植手术的这种技术应用医院。那么东方医院是二甲级医院,国家做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各个医院的软件硬件能力,相对于你二甲医院你肯定比不了三甲医院,适用于三甲医院的移植审批都是要经过各种审批,那你二甲级医院做的肯定是需要经过审批的。目前我们虽然说更换人体疾患,正是因为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消息欢欣鼓舞,比如说谁换心、换什么肾了大家觉得很欣然,但是这个技术还是不成熟的,大家还是被这个手术偶然一例得成功而欢欣鼓舞,实际上换心换肺这个手术在世界上还是不成熟的手术。那么他这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本身就是试验上的手术,所遵循的一些规定明显比正常的手术要多,除了同意之外,还规定了首先必须医院有一个人体器官伦理委员会这样一个程序来审批。对于这样一个病人进行移植手术是否必要、是否利大于弊。上海东方医院据我在病例查到的是没有这样的一个程序,我不知道他是否有人体器官伦理委员会。 </P> <P>[NextPage]</P> <P>  唐志雄:没有。 </P> <P>  主持人:对于他母亲这样的案例本身之前没有论证过的? </P> <P>  张胜富:没有论证过的。那么另外还有程序就是关于在人体上进行的试验有这么一个很著名的宣言叫: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这个就是强调人道主义这样一个宣言。他号召各国要遵守这样一个原则,就是要尊重道义、人权。我这个人权这个词是不是用的比较敏感?那就用人性吧。他这里具体规定了几个基本原则。第二条就是必须遵守患者基本的权利,尽可能采取谨慎的态度,并对他们的影响减至最小。只有监察处有问题,他们放可参加这个试验。一旦发现弊大于利要停止研究。在人体进行的任何研究,都要告知他们的风险和不适,还应该告知受试者随时有退出试验的权利。就是他可以选择进行也可以选择不进行还可以选择进行的过程中随时推出,在上海东方医院提供的病例里没有这样知情的文件。而且对于人体器官移植本身来说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终身必须费用抗免疫排斥药,但是他知情同意书里面也没有这一点。可见他关于病人的病情和后面的弊端介绍也是不具体的。 </P> <P>  受害人并非个例 </P> <P>  主持人:上海东方医院做这样的手术提供了成功的范本,您了解有像类似于像黄凌母亲这样的情况吗? </P> <P>  唐志雄:这个就牵扯到一个学术造假,还有一个新闻造假,那个性质是跟黄凌的母亲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正常人去接受了她换心换肺的手术,这个手术是一个本来身体健康可以胜任正常的,或者是重体力劳动的人变成了废人,而且她的生活完全需要好多人的资助是帮忙才能勉强的维持住自己的生活。他现在是什么?真的是惨不忍睹,张律师看的到。 </P> <P>  主持人:他有没有加入到这个诉讼行列? </P> <P>  唐志雄:加入到了。 </P> <P>  张胜富:这个我来说一下。这个人也就是说上海东方医院说是在黄凌母亲面前宣称是他们做了手术的病人,我们见到了他。正因为见到他所以我们才揭穿了这么一个谎言。这个病人实际上他不是在东方医院做的手术,他是在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做的手术。刘中民当时只是作为一个非手术者参观了这个手术,那么后来在宣传过程中上海东方医院一直把这个病人作为他们的有典型意义心肺联合移植成功案例来进行介绍的。 </P> <P>  主持人:就作为东方医院的一个成功点例? </P> <P>  张胜富:对。我就说一下这个人的一个情况,我们也去确认了也有一些证据证明这个人的手术不是在上海东方医院做的、也不是刘中民做的,这个是有证据的。 </P> <P>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东方医院的中德机构,这个机构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是一个很正规的吗? </P> <P>  张胜富:就是说这个中德中心在中国不止它一家,在很多地方都有。我们这里面有一些人士进行调查发现,他在全国大约有二十几家,其中有的几家是经过审批的,经过卫生部专门一个审批有中外合作经营医疗项目这么一个资质。但是上海东方医院中德中心是没有,为什么没有?我们通过内部调查的时候没有见到这个批文,尤其他母亲这个病例并没有见到中德中心任何的公章,作为它的主体这样宣称的一个标志,只有东方医院的标志出来的。 </P> <P>  主持人:这个机构做什么业务? </P> <P>  张胜富:应该是开展有关于心脏的所有的外科的、系统的、内科治疗的、尖端的各种检查治疗。 </P> <P>  主持人:如果是推测的话就不用说了? </P> <P>  唐志雄:通过好多的方面不得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他本来是一个连心脏手术都可以做死的人,回来摇身一变然后热衷于换心换肺。然后上海东方医院一直在什么都可以做,一切都换。然后他喜欢热衷于抗排异的药。黄凌的母亲我们在法庭上强烈要求提供抗排异药的使用情况,或者是我们做细胞配对具体的检查结果,然后他始终不肯提出。 </P> <P>[NextPage]</P> <P>  主持人:我看咱们另外一个律师提到他更愿意认同上海东方医院和刘中民做这个事情是为了攀登学术高峰,是为了一个医院的名誉?我想问问几位上海东方医院在这个事情上,包括刘中民本人图的是什么?尤其是唐老师您跟他们共识几年,您觉得他的动机是什么? </P> <P>  唐志雄:一个是名和利,在强大的名利驱动下他就是忘乎所以,然后他有强大的保护伞。因为他在东方没有什么监督,因为他是院长说了算。又是中德心脏中心的主任还是什么放疗中心,他做了好多的头衔。然后就是没人监督、没人管、没有站出来说话,然后他自己可以想什么就说什么。 </P> <P>  黄凌:我来补充一句。据一位记者告诉我,他去东方医院亲自采访刘中民,刘中民回答这位记者,他们只要做完5例心肺移植手术,他就在获得一个国家自然科研基金。要求就是要做满5例心肺联合移植的手术。 </P> <P>  主持人:他们做满了5例吗? </P> <P>  张胜富:因为这个记者也是参与调查这个事情,他当时已经掌握了两个病例,就是刘中民做完手术已经死亡的。那么他去找刘中民调查这个事情,就问刘中民你们的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成功率很多?范慧敏说的我们做了5例。 </P> <P>  主持人:这个范慧敏是谁? </P> <P>  张胜富:他是刘中民的助手,她说我们做了5例,成功了5例。我不知道是不是把黄凌的母亲这个病例没有计算在内,这个成功是活一分钟也算成功这个不太清楚。我们还可以稍微提一下另外一个事情,我们调查另外一个方向,因为在我们做这个案件中发现上海东方医院在向一些福利医院,一些儿童福利医院提出一些号召或者是宣传。在《家庭》杂志上给他们免费提供一些医疗服务主要是心脏方面手术,那么这些动向由于这些福利院的孩子他们并没有一些直系的亲属来监督整个过程。那么我们会对产生合理的一些疑问,有没有这样的孩子会来上海东方医院做心脏外科手术,如果他们的结果如何。说实话想起这些我是觉得很担心的。掌握这些资料的另外一个先生今天没有来,他告诉我们了一些问题很让我们担心,也让我觉得非常的气愤,但是我不能代他转诉,他有这方面直接的证据。 </P> <P>  网友:唐医生!上海东方医院和刘中民的保护伞是不是浦东新区政府? </P> <P>  家属怀疑案件有黑幕 </P> <P>  主持人:他们有保护伞吗? </P> <P>  唐志雄:我们通过黄凌的案子还有我自己就可以说明一切了。 </P> <P>  黄凌:整个浦东新区公检法都知道这个事情。但是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肯出来了解这个事情或者来处理这个事情,我这里有写给新区所有的信,就是没有人来管这个事情。 </P> <P>  唐志雄:然后就是一切的东西给社会发展局,然后所有的社会发展局给退回来的。 </P> <P>  主持人:退下来有回复吗? </P> <P>  黄凌:没有。他们都说你去找社会发展局,我去找了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说我们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事情,或者是说我们在开会讨论过几天给你电话,其他的一切都没有。 </P> <P>  张胜富:提到这个保护伞的事情,我们提到唐先生的案子,就是唐先生受到了医院的打击,医院报复打击的理由,应该跟黄凌的案件是同步进行的,然后唐医生被抓起来了。开始的理由是骗保说是他拿了老干部的保险卡去医院领出来一些药品,然后去卖掉这些药品。实际上调查发现那些药品就是维生素B等等,还有骗保的项目是血常规尿常规,而且骗保以后做一个十几块钱、二十多块钱的案件这的不值的。但是公安局还是按照程序拘留了唐志雄先生,拘留了一个月以后因为这个的证据不成立,据我们内部的调查检察院以不批准逮捕回复了,这样公安局要放人。按照法律规定没有任何其他的理由可以推搪,但是他做的是取保候审。这个明显不成立的案子能够做到这个程度,我们认为就是很可能背后是有保护伞的。而且他这里面的程序我们在内部调查也发现,实际上每次的案件,由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开始是骗保,后面是什么? </P> <P>  唐志雄:后面是印章诈骗。 </P> <P>  张胜富:而且在案件中查底我们也发现了,发现在案底中记载的并不是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公安局在对唐先生做出来这个决定的时候就是一个释放。但是对口头跟他说是取保候审,但是案例查找发现没有这个案子,就非常的混乱,就怀疑这里面参与了刘中民打击报复唐医生的一些活动。 </P> <P>  唐志雄:我再补充一下黄凌的官司打的轰轰烈烈的时候,打医疗官司不是很好打的,我们一开始请的律师不懂医,然后我在基础上是支持的。然后上海东方医院派法官跟黄凌说,如果你把医生提供出来,我们就给你多少钱,加10万、加多少。黄凌说这事我坚决不干。黄凌拒绝以后他通过其他的方方面面我们知道我在那里,然后他用两年以前的事实、然后用虚构的事实、用伪证、然后通过一系列非法的程序把我实行了国家的强制性的措施。先拘传、然后马上就抓到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在里面也先后有十个提审,从早到晚的提审,就是一定要我承认这个虚构的事实。 </P> <P>  黄凌:还有就是唐医生被抓了以后,原先的那个张会宾法官,就是一审的那个法官回避了以后。就是陆家嘴法庭又换了一个法官,换了一个法官在开庭前几天让我到办公室,然后他说你这个时效性已经过了,然后我给你调解让上海东方医院给你一笔钱,然后我不同意。他说如果不这样的话你肯定还是输,判决权还是在我手上。我说你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如果输了我可以再上诉。 </P> <P>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从你现在掌握的所有问题来看,你觉得离接近真相有多远、离公平有多远? </P> <P>  张胜富:我简单说一下,我原来是做医生的,做了十年的内科医生,现在转行做律师了。也是因为这个便利所以做医疗纠纷多一些。在接触医疗纠纷案件当中我还是比较理解医生甘苦。但是有些个别的案件就像黄凌这个案件,通过这些无论是对方刘中民书写的门诊病例、住院病例还是在这之前他安排的欺骗黄凌妈妈这样的医托这样的情景,那么我对这样的医生我还是表示非常的反感,我觉得如果这样追诉到民事上是公平,如果更严重是正义。如果一个医生单纯为了自己成就一些名利攻克一些世界的难题,就置患者的生命利益而不顾而做过度的诊断和治疗就是不道德的,严重地来说也是犯罪的。我希望这样的情形能够发生的越少越好。谢谢! </P> <P>  主持人:各位网友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然后我们会继续关注这个案件发展,有新的情况我们会及时告诉广大网友。谢谢大家!</P> 天涯我独行
13654564011136545PE_U_Article免费换心肺 医院拿患者做试验?舒云28911102006-10-25T09:43:31+08:002016-05-10T09:38:23.737+08:00 99 0 0 0 0 0 2006-10-25T09:43:31+08:00 2006-10-25T09:43:31+08:00 舒云 2024-09-13T15:02:18.723+08:00 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094410803_S.jpg mian-fei-huan-xin-fei -yi-yuan-na-huan-zhe-zuo-shi-yan 字形 false 0 136545 |换心肺|人体试验| 佚名 重庆晚报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094410803.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BR><BR><BR>  上海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便接受了手术,最后死在手术台上。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她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产生这样的怀疑。入院转院及诊断过程</P> <P>  2003年3月26日,陈凤英到上海东方医院求诊。院长刘中民在陈凤英的“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下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的诊断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 </P> <P>  2003年6月13日入院,陈凤英的病历添上:“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2003年9月21日,陈凤英出院时的情况为:“体温37摄氏度,心率86次/分,律齐。”治疗结果为“拟行心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就在当天(9月21日),陈凤英入住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患者家属突闻噩耗</P> <P>  2003年9月25日,黄凌接到一个从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赶到医院,他母亲陈凤英死了。</P> <P>[NextPage]</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4天前,黄凌送母亲到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时,母亲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医院费用全包</P> <P>  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表示只要做手术,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都由院方承担。</P> <P>  刘中民给陈凤英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丈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就点头同意了。</P> <P>  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怎么可能患先天性心脏病呢?”悄然转运尸体</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到镇江市的电话后,马上赶到医院,并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的尸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P> <P>  “医院的人在我母亲的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病人骗过了东方医院的门卫。”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其母亲的尸体。令人生疑的协议</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丈夫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预交的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并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没有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P> <P>  事后,王翔生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模糊的判决</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推向被告席。黄凌认为东方医院作为二级甲等医院没有资质给患者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怀疑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判黄凌赢了官司,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其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另行通知。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此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据南方都市报</P> 手动分页 10000 ★★★ 换心肺,人体试验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http://www.healthcn.net/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094410803.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BR><BR><BR>  上海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便接受了手术,最后死在手术台上。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她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产生这样的怀疑。入院转院及诊断过程</P> <P>  2003年3月26日,陈凤英到上海东方医院求诊。院长刘中民在陈凤英的“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下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的诊断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 </P> <P>  2003年6月13日入院,陈凤英的病历添上:“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2003年9月21日,陈凤英出院时的情况为:“体温37摄氏度,心率86次/分,律齐。”治疗结果为“拟行心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就在当天(9月21日),陈凤英入住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患者家属突闻噩耗</P> <P>  2003年9月25日,黄凌接到一个从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赶到医院,他母亲陈凤英死了。</P> <P>[NextPage]</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4天前,黄凌送母亲到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时,母亲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医院费用全包</P> <P>  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表示只要做手术,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都由院方承担。</P> <P>  刘中民给陈凤英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丈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就点头同意了。</P> <P>  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怎么可能患先天性心脏病呢?”悄然转运尸体</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到镇江市的电话后,马上赶到医院,并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的尸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P> <P>  “医院的人在我母亲的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病人骗过了东方医院的门卫。”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其母亲的尸体。令人生疑的协议</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丈夫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预交的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并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没有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P> <P>  事后,王翔生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模糊的判决</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推向被告席。黄凌认为东方医院作为二级甲等医院没有资质给患者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怀疑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判黄凌赢了官司,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其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另行通知。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此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据南方都市报</P> <P align=center><IMG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hspace=0 src="/UploadFiles/news_UploadFiles/200610/20061025094410803.jpg"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border=0></P> <P><BR><BR><BR>  上海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便接受了手术,最后死在手术台上。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她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产生这样的怀疑。入院转院及诊断过程</P> <P>  2003年3月26日,陈凤英到上海东方医院求诊。院长刘中民在陈凤英的“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下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的诊断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 </P> <P>  2003年6月13日入院,陈凤英的病历添上:“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2003年9月21日,陈凤英出院时的情况为:“体温37摄氏度,心率86次/分,律齐。”治疗结果为“拟行心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就在当天(9月21日),陈凤英入住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患者家属突闻噩耗</P> <P>  2003年9月25日,黄凌接到一个从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赶到医院,他母亲陈凤英死了。</P> <P>[NextPage]</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4天前,黄凌送母亲到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时,母亲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医院费用全包</P> <P>  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表示只要做手术,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都由院方承担。</P> <P>  刘中民给陈凤英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丈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就点头同意了。</P> <P>  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怎么可能患先天性心脏病呢?”悄然转运尸体</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到镇江市的电话后,马上赶到医院,并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的尸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P> <P>  “医院的人在我母亲的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病人骗过了东方医院的门卫。”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其母亲的尸体。令人生疑的协议</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丈夫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预交的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并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没有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P> <P>  事后,王翔生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模糊的判决</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推向被告席。黄凌认为东方医院作为二级甲等医院没有资质给患者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怀疑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判黄凌赢了官司,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其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另行通知。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此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据南方都市报</P> 天幸
13568664011135686PE_U_Article下岗女工免费换心肺死亡 疑被做人体试验舒云35511102006-10-21T08:05:54+08:002016-05-10T09:40:12.22+08:00 99 0 0 0 0 0 2006-10-21T08:05:54+08:00 2006-10-21T08:05:54+08:00 舒云 2024-09-08T12:51:33.133+08:00 xia-gang-nv-gong-mian-fei-huan-xin-fei-si-wang -yi-bei-zuo-ren-ti-shi-yan 字形 false 0 135686 |心肺死亡|人体试验| 佚名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P> <STRONG> 上海下岗女工</STRONG></P> <P><STRONG>  免费换心肺死亡悬疑</STRONG></P> <P><STRONG>  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STRONG></P> <P>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 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 </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 <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STRONG>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STRONG></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 <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STRONG></P> <P><STRONG>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STRONG></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NextPage]</P> <P><STRONG>  “死亡协议”</STRONG></P> <P>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 <BR> <BR> “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P> <P><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NextPage]</P> <P><STRONG>  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STRONG>  ■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手动分页 10000 ★★★ 心肺死亡,人体试验 <P> <STRONG> 上海下岗女工</STRONG></P> <P><STRONG>  免费换心肺死亡悬疑</STRONG></P> <P><STRONG>  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STRONG></P> <P>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 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 </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 <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STRONG>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STRONG></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 <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STRONG></P> <P><STRONG>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STRONG></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NextPage]</P> <P><STRONG>  “死亡协议”</STRONG></P> <P>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 <BR> <BR> “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P> <P><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NextPage]</P> <P><STRONG>  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STRONG>  ■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P> <STRONG> 上海下岗女工</STRONG></P> <P><STRONG>  免费换心肺死亡悬疑</STRONG></P> <P><STRONG>  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STRONG></P> <P>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 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 </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 <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STRONG>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STRONG></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 <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STRONG></P> <P><STRONG>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STRONG></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NextPage]</P> <P><STRONG>  “死亡协议”</STRONG></P> <P>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 <BR> <BR> “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P> <P><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NextPage]</P> <P><STRONG>  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STRONG>  ■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海岛
13551821151135518PE_U_Article下岗女工免费换心肺死亡 家属疑其被做人体试验舒云29100002006-10-20T08:15:55+08:002006-10-20T08:15:55+08:00 99 0 0 0 0 0 2006-10-20T08:15:55+08:00 2006-10-20T08:15:55+08:00 舒云 2006-10-20T08:15:55+08:00 xia-gang-nv-gong-mian-fei-huan-xin-fei-si-wang -jia-shu-yi-qi-bei-zuo-ren-ti-shi-yan 字形 false 0 135518 |死亡|人体试验| 佚名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P> <STRONG> 上海下岗女工</STRONG></P> <P><STRONG>  免费换心肺死亡悬疑</STRONG></P> <P><STRONG>  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STRONG></P> <P>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 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 </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 <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STRONG>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STRONG></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 <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STRONG></P> <P><STRONG>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STRONG></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NextPage]</P> <P>  <STRONG>“死亡协议”</STRONG></P> <P><STRONG>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STRONG></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P> <P> <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STRONG>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STRONG></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NextPage]</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  <STRONG>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STRONG>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STRONG></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NextPage]</P> <P> <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STRONG>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STRONG></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 <STRONG> ■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手动分页 10000 ★★★ 死亡,人体试验 <P> <STRONG> 上海下岗女工</STRONG></P> <P><STRONG>  免费换心肺死亡悬疑</STRONG></P> <P><STRONG>  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STRONG></P> <P>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 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 </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 <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STRONG>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STRONG></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 <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STRONG></P> <P><STRONG>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STRONG></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NextPage]</P> <P>  <STRONG>“死亡协议”</STRONG></P> <P><STRONG>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STRONG></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P> <P> <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STRONG>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STRONG></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NextPage]</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  <STRONG>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STRONG>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STRONG></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NextPage]</P> <P> <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STRONG>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STRONG></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 <STRONG> ■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P> <STRONG> 上海下岗女工</STRONG></P> <P><STRONG>  免费换心肺死亡悬疑</STRONG></P> <P><STRONG>  家属怀疑死者被做人体试验状告东方医院</STRONG></P> <P>  病人是否真的有先天性心脏病?是否真的必须进行心肺移植手术才能生存?为何巨额医疗费用被免去?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与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近年进行的几起器官移植手术疑云重重:</P> <P>  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肺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肺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进行一些宣传活动;13岁男孩周易清付了巨额费用装上中德心脏中心的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最后医生关掉心脏起搏器宣布其死亡……</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至今在全世界仍是一项高风险、低存活率、昂贵的手术,人工心脏据专家称也是不成熟的技术,国内的干细胞移植更是只停留在小白鼠试验阶段。 作为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东方医院连连攀登医学高峰让人惊叹。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病期间还能爬六层楼。家属们不相信她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到了非得移心换肺的地步。如果病人不具备手术指征,为何移植器官?“他们都被做了人体试验?!”患者家属及专家都有这样的怀疑。本报记者历时近一年,对两家医院的几起手术进行调查,今日起陆续推出报道,试图逐步接近事情真相。 </P> <P>  2003年9月25日中午,黄凌接到一个从江苏省镇江市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从上海赶到镇江去,母亲死了,死时49岁。</P> <P>  “这是一个突然来的噩耗。”那年,黄凌22岁,4天前,他还把母亲送上了去镇江的车,“和正常人一样,她是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的”。母亲走时有说有笑,黄凌盼着妈妈平安回来。</P> <P>  负责转送陈凤英的上海东方医院的医生告诉黄凌,手术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们说了很多遍,98%的成功率。”他目送妈妈乘坐的手术车远去,心怀希望,“根本没想到会出事,没想到妈妈会死”。东方医院的几位医生护士上了车,一同前往镇江,9月24日,院长刘中民自驾车从上海赶往镇江后,直奔手术室。</P> <P> <STRONG> 手术费伙食费交通费全包</STRONG></P> <P><STRONG>  如果按正常费用计算可能要几十至上百万,陈凤英因此答应做手术</STRONG></P> <P>  “妈妈患了心脏病,医院说是先天性的,要换心换肺才能活。”黄凌一直不敢相信,但这是把陈凤英拉到镇江做手术的上海东方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身体一向强壮的妈妈怎么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是从2003年初就开始不好的,到上海长航医院和东方医院门诊看过几次医生,都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陈还曾经在东方医院住院治疗数日,诊断确诊为冠心病。</P> <P>  陈凤英原是长航的职工,在船上跑的,后来下岗了。2003年3月26日,经人介绍,陈凤英再次到东方医院求诊。”是院长刘中民的门诊,仅仅几分钟时间,没有看胸片,没有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常规手段。”黄凌一直质疑妈妈这次的诊断结果。刘中民这次在陈凤英编号为1008086673-01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写道:“神清,无颈静脉怒张,两肺无罗音,心率80次/分,律齐,未闻病理杂音,双下肢不肿,血压110/70mmHg。住院检查治疗。”结论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心功能4级。”</P> <P>  “刘中民对我妈妈说,你的心肺已经全部都坏了,心肺功能衰竭已经到了终末期。目前只有换心换肺是挽救你的唯一办法。”这些话,是后来陈凤英的第二任丈夫王翔生向黄凌转述的。在陈凤英手术失败死后,王翔生和东方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从此再不过问此事。</P> <P>  这之后,陈凤英就住进了东方医院,等待着换心换肺的手术(即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我经常到医院看望她,好像病不重,还能到处活动,她家那时住在六楼,有时从医院回家办事,还能一口气爬到六楼不歇一口气,根本看不出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期的病人。”黄凌相信妈妈的病会好起来,因为妈妈的身体看上去并不坏。</P> <P>  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要花上一笔巨额的费用。“我们没有这笔钱,王翔生也没有,他做点小生意根本没有钱。”黄凌说,妈妈之所以愿意住院并同意做手术,是因为医院表示可以免费做手术。“刘中民说不用花钱。只要我母亲交给他做换心换肺的手术,一切的手术费、住院费、交通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都由院方承担。”刘同时给陈和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正常的手术费用计算,至少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母亲死后近两年,黄凌和父亲黄荣康一直怀疑另有原因,直到2005年7月,他们在了解更多内情之后,开始怀疑陈凤英的死可能是被做了人体试验。</P> <P>[NextPage]</P> <P> <STRONG> 悄然转运尸体</STRONG></P> <P><STRONG>  从上海送患者到镇江医院做手术,失败后违法运回尸体,其中原委难以得知</STRONG></P> <P>  黄凌在2003年9月25日中午接完江苏镇江的电话后,马上开车赶到了医院。“我在东方医院停尸房见到了母亲,她的身上还插着氧气,肚子被划开了,没有缝合,全身上下都是血。”那是他无法忘记的母亲死亡时的惨景,3年过去,这一幕仍然如同梦魇,他仍然会经常梦见母亲血淋淋的身体。</P> <P>  跨省市转运尸体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是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手术失败后转运到另一个城市的医院,这其中有何原因,黄凌难以得知。他曾问过东方医院的门卫,看门人告诉他,那天晚上,运尸体的车子进门时,车上的人说是一个要急救的病人。</P> <P>  “当晚,我就要到院长办公室找医院的头儿交涉,可是王翔生很懦弱,我已经不是陈凤英的男人,几个人拉着我不让闹。”黄凌亲生父亲、陈凤英的前夫黄荣康在那天晚上同时赶到了医院,当看到曾经的女人阴阳两隔,异常激动。</P> <P>  黄荣康一直不相信陈凤英会是先天性心脏病:“她在长江上的客船工作,长年跑航运,身体好得很。”陈凤英28岁那年嫁给了黄荣康,“儿子是足月产下的,8斤多重”。陈后来从船上调到岸上工作,在一家饭店管前台。“我们离婚前还去过一次庐山,她能一口气爬到山顶。她生病时还能爬6层楼。”更早以前,陈凤英登过长城。二人的婚姻维持到1999年7月,黄荣康证实,陈曾多次在长航医院献过血。“她的身体很好的,哪里像是先天性心脏病人?”</P> <P>  陈凤英与王翔生再婚后,领养了身有残疾的女婴,并花了几万块钱为她做了脚矫正手术。</P> <P>  2003年3月底,陈凤英在上海东方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住了两次,我每次去看她,发现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黄凌不解,为何母亲的病在住院期间越来越重?陈入住的病房正是刘中民主持的心外科。也就是从这时开始,陈以往被诊断为“冠心病、更年期综合征”的结果变成了“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P> <P>  2003年6月12日,陈凤英的病历上又添上了一段“就医记录”:“心悸气急2年,在东方医院住院检查诊断为原发性肺高压,肺泵性心脏病,现症状加重,需心肺移植治疗”。</P> <P>  第二日,即2003年6月13日,陈凤英入住东方医院胸外科,7月17日出院,东方医院胸外科给陈凤英开出了一份出院小结,出院时的情况为:“患者无胸闷、心慌等不适主诉。查体:体温37摄氏度,神清,气平,颈软,未闻及干湿罗音,心率86次/分,律齐。全腹平软,无压痛,双下肢无浮肿。”治疗结果为“拟行肺移植手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陈凤英当时的一些住院资料表明,她曾经在2003年9月前离开过一段东方医院,并于8月7日、21日、25日在上海地段医院等医院门诊接受过治疗。</P> <P>  2003年9月9日,陈凤英再次在东方医院胸外科住院,9月21日出院,出院时的情况和7月17日出院小结上写的一字不差,结果同样是“因未能找到合适供体,暂于出院”。</P> <P>  但就在9月21日这天,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胸外科,入住了一个新的病人,正是陈凤英。同一天,从上海出院,到镇江重新入院,原因是在那里找到了心肺供体。</P> <P>  “东方医院的医生说我母亲的病好转了,可以出院了,可是刘中民安排了医生和护士准备好了车子,把我妈妈拉到了镇江,他说那里有供体。”黄凌疑问,“好转了为何还要安排心肺移植手术?”</P> <P>  在东方医院的说服下,做了一辈子工的上海女人陈凤英和她做小本买卖的后夫王翔生,对刘中民和东方医院如此慷慨感激涕零,他们简单商量之后,点头同意了。</P> <P>[NextPage]</P> <P>  <STRONG>“死亡协议”</STRONG></P> <P><STRONG>  陈死亡当天,其夫王翔生签下一份协议书,但是上面只有王一个人的签名</STRONG></P> <P>  陈凤英死亡的当天,王翔生签下了一份协议书,但是这份协议书上只有王翔生一个人的签名,而无当事医院的签名,更无出现当事医院的名字。“经抢救无明显效果,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院方同意其自动出院,考虑病人家属家庭经济困难,退还其入院时的预交治疗款一万元整,特立此据。”</P> <P>  这一份不甚明了的“死亡协议”,使得一个女人的死亡显得那么草率。</P> <P>  事后,王翔生向黄凌父子提及此事时说,陈凤英当时已经死亡,又怎能说是“出院”?而且,就在当天,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出了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正是陈凤英,死亡地点为医院,死亡日期为2003年9月25日。黄凌说,母亲从镇江拉到东方医院时已经是当天夜间,这份填报时间为“9月25日”的证明书又是如何开出的呢?</P> <P>  “其实,妈妈的手术没有做完就死了。镇江医院担心处理我母亲的后事有麻烦,就和东方医院刘中民一起再次诱骗了王翔生,说是病情有变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并许诺如同意可退回一万元医疗费。”黄凌说,那一万元是给警车运送供体器官心肺的开道费。当时,王翔生也认为在镇江处理我母亲后事不方便,而院方主动提出帮助把尸体想办法运回上海,王翔生只能选择同意。</P> <P>  黄荣康在当天也赶到了东方医院,还差点与院方发生争执。“医院的人在我母亲尸体上接上了氧气、挂上点滴,伪装成活的病人骗过了门卫。”法律规定,尸体不允许跨省市转运,黄凌说,在值班员收取了50元小费后,接收了母亲的尸体。</P> <P>  黄凌父子后与当事医院多次交涉,希望得到陈凤英的病历和病史资料,并给出一个陈死亡的说法,但交涉多次均无果。</P> <P> <STRONG> “模糊的判决”</STRONG></P> <P><STRONG>  法院一审判黄凌赢,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被告只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STRONG></P> <P>  2005年9月5日,黄凌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上海市东方医院(被告一)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被告二)推向被告席。“心肺移植手术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的顶尖手术,被告一在陈凤英手术前称其心肺移植手术都很成功,有丰富的心肺移植手术经验,但至今原告未见到被告一有成功进行心肺移植手术的病例。因此可以肯定,陈凤英根本就没有心肺移植的手术指征,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也根本没有掌握心肺移植手术的技术,而被告完全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声誉用陈凤英进行试验,这种毫无医德的行为无情地剥夺了陈凤英的生存权。”黄凌在诉状中写道,他第一次怀疑了母亲是被医院用作了人体试验。</P> <P>  任何器官移植手术目前最大的并发症就是急性器官排异所导致的死亡,术前受体与供体必须做严格的细胞配对试验,并对受体运用抗排异药,细胞配对试验成功与否必须要告知家属。黄凌曾多次向东方医院要求被告知细胞配对试验结果及抗排异药的运用情况,但屡遭拒绝。</P> <P>  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东方医院称:“对陈凤英采用心肺联合移植手术治疗,此系目前科学技术水平下的最佳方案,在手术之前将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家属,后因供体在镇江,故手术在镇江医院进行。后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排异反应而死亡。”其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与患者陈凤英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不存在拿患者做试验之说。”</P> <P>  黄凌曾提出对母亲是否患有肺动脉高压、心功能是否达到四级、手术前是否只有3个月存活期,是否需要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事项申请司法鉴定,而二被告则认为已经过了时效,不同意做鉴定。</P> <P>[NextPage]</P> <P>  2006年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强,故被告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错,应通过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并参考医疗鉴定部门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加以判定,原告已提出了鉴定申请,故可认定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举证义务,被告坚持认为原告诉讼时效已过,不同意鉴定,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同时认为,黄凌提出的诉讼并没有超过时效。</P> <P>  “这是一份模糊的判决,既判了黄凌赢了官司,但却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被告只是承担一个举证不能的责任。”一位律师看过判决书之后说。</P> <P>  在一审法院下达判决之前,黄凌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认为母亲的死亡已经不是一起医疗事故,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P> <P>  2006年3月17日,黄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后经法庭二审,7月4日下达二审判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浦东新区法院重审”。</P> <P>  8月24日,是法院原定重审此案的日子。“我们当庭递交了申请,改为医疗合同诉讼。”黄凌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张胜富说,“只能起诉一个,我们就撤销了对镇江医院的起诉,开庭审理也就改成庭前交换证据”。</P> <P>  法院接受了黄凌和律师的申请,开庭的时间将重新向东方医院和他们发出传票另行通知。</P> <P>  <STRONG>真相埋得有多深?</STRONG></P> <P><STRONG>  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需要拿出证据</STRONG></P> <P>  “我根本就不相信身体一直健康的母亲会一下子病得如此严重,不相信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相信她的心肺功能已经衰竭到了终末期。”失母之痛让黄凌悲伤难抑,“我不相信妈妈不做手术只有三个月的生存期”。2003年3月26日,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说,如果不做手术,陈凤英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可是,直到做手术的9月24日,差不多半年,陈凤英生命并未出现危机。“我绝对不相信妈妈病重到非得换心换肺的程度,她手术前几天的肺活量比正常人还要好。”黄凌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一点。</P> <P>  2006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黄凌父子结识了从事中国卫生法学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卓小勤。“我愿意做这个案子的重审代理律师。”接触到陈凤英案件的一些材料后,卓小勤当即表示要和受害人家属一起揭开真相。卓小勤还找到了徐小平,江苏乡下妇女,一名由东方医院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免费移植心肺陷入困境的患者,要求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和东方医院提供徐小平的病史资料,可遭到了拒绝。“我们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徐小平也将对两家医院提出诉讼,我也将是徐的代理人。”</P> <P>  “这两个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案件都是一个问题,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是否出现?怎么来证明病人需要做这个高危险的手术?徐小平生了三个孩子,陈凤英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证明二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卓小勤说,医院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能生育健康的孩子的。”</P> <P>  “再说心功能四级,病人是不是具备这个指标?这意味着病人只能端坐,而不能平卧的,也就是只能坐着而不能进行任何活动的,可是,从死者陈凤英生前和徐小平手术前的日常活动来看,不可能具有这个指标的。”卓小勤认为,这是医院必须提供证明的,如果不能,那就要承担责任。</P> <P>  两例手术的操刀人刘中民的一位大学同学,现在做着与刘中民同样工作。这位医生认为,如果找一个濒死的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的病人,难以接受得了这么危险的手术,心肺功能好的人做,成功的可能大得多。</P> <P>  卓小勤也谈到了这点:”最有可能的是找身体好的人来进行手术,成功性就高一些。这个案件我定性为医院和医生是为了声誉,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P> <P>[NextPage]</P> <P> <STRONG> 医院有无移植资质?</STRONG></P> <P><STRONG>  上海市卫生局答复称,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STRONG></P> <P>  “医院提供的资料都很模糊,不能看清病人的真实情况。”陈凤英案的代理人说:“那么,在法庭上,院方就要举证来证明陈凤英真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四级等手术适应症。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医院就将有拿健康人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试验的巨大嫌疑。”</P> <P>  记者曾多次联络东方医院,就陈、徐两例手术求证。“范主任(中德心脏中心副主任)出国了,刘院长也不在,其他人不了解情况。”东方医院办公室这样答复道。</P> <P>  “此案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说什么。”镇江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陈锁成对记者说,“等判决,现在都不好说。”</P> <P>  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王处长对前去采访记者的答复是:“手术是在镇江做的,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P> <P>  黄凌等人一直质疑东方医院是否具有器官移植的资质。“东方医院是上海市浦东中心医院,国家卫生部只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刘中民为我妈妈做的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属于攀登医学顶峰之事,全国也只有极少数几个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完全的综合性医院才能逐渐开展。”黄凌父子在几位人士的帮助下,经过长期调查得知刘中民在此前没有经历过这种纯属攀登当今世界医学顶峰的手术,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这种心肺联合移植手术的技术、条件和经验。“他甚至连相关的动物试验都没有做过。”</P> <P>  根据卫生部规定,此类超大型手术必须先经过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意才能实施,并且在手术前一定要请有关的专家来对该病人进行会诊,如确实有手术指征、手术条件及手术资质的,在手术中还必须请有相关经验的专家权威进行指导。</P> <P>  “我所掌握母亲的病史手术记录仅仅只有两个医生几个护士参加写的一页几百个字。我们了解到此手术要有受体和供体的心胸外科组、肺胸外科组等四组人员及受体的麻醉组、体外循环组、供体的器官护送组等众多的医生,再加上许多手术护士才能组成科学管理、分工严谨的手术团队,此手术成功才有保证,可是两个医院就凭几个人做的手术能成功吗?”</P> <P>  同济大学是东方医院的上级单位,对于东方医院是否具备器官移植的资质,该校医院管理处丁国伟副处长说:“东方医院的建制是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来建的,如果再评,应该是可以评上的。目前器官移植我们国家还没有准入制度。而且就他们的技术和装备来讲,他们在上海是比较先进的。从我对这个医院的了解,应该讲从资质上没问题的。中德心脏中心的成立是有红头文件的。而且东方医院还获得过上海市的科技成果奖。根据技术条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就可以了。东方医院(做心肺联合移植手术)应该是有备案的,不然他怎么来做这些手术呢?最起码器官的来源怎么保证?但是我们对他们具体的操作是不过问的。”</P> <P>  “新技术的申报应该是有的。比如说做第一例心肺联合移植手术,他要打一个报告,开展重大新技术的报告,向浦东社会发展局申报,社发局再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局会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论证,看能不能批准他来做这个手术。如果第一个批准了,就是认定你有这个资格了,以后就不用再申报了。”记者辗转得到上海市卫生局给东方医院发的《医疗新技术准予临床试用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同意东方医院对‘心肺联合移植技术’进行临床试用”,通知的时间为2004年7月21日,这是徐小平手术后近一年,陈凤英死亡后10个月。“即便是有这个通知,也还只是临床试用。”卓小勤说。</P> <P>  在陆家嘴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陈凤英手术死亡案件后,东方医院曾让法官捎话给黄凌父子,愿意出8万元了结,被黄凌父子一口回绝。“我要的是母亲死亡的真相,不是钱。”</P> <P>  黄凌似乎已经看到,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P> <P> <STRONG> ■ 链接</STRONG></P> <P><STRONG>  中国正规范器官移植</STRONG></P> <P>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仅肝移植一项就完成了3000多例。虽然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器官移植领域良莠不齐。</P> <P>  为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领域,卫生部制定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P> <P>  该规定主要解决了几个问题:明确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实行准入制度,想开展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申报获得资格,原则上为三甲医院,存活率不高的要被淘汰;对实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医院必须设立移植伦理委员会,论证其可行性;移植前须有捐赠者书面同意等。</P> <P>  另外,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在起草中。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器官移植委员会,制定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标准。我国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建设涉及卫生部、国务院、人大三个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制定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P> 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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