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已对13个品种的药品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虚假违法药品广告165份,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两期,向社会公告虚假违法药品广告90份。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与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区内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制度,及时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媒体的处罚力度。同时结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发布违法广告药品的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情节严重的零售企业,暂缓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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