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研究制定药品牟取暴利界定标准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5月26日 云南信息报 佚名

  出厂价仅为15.5元的癌症辅助药“芦笋片”,湖南省物价局在湖南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参考了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从而将招投标价定为136元/盒(本报昨日曾作报道)。据《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昨日介绍,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

  这位人士表示,国家发改委近日组织召开了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参加会议的这位国家发改委人士说,国家发改委将采取的四项措施包括: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物价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研究制定牟取暴利的界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予以曝光。

  ■相关新闻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天价药源于政府虚高定价

  本报讯谁是“暴利药”的幕后推手?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博客)认为,医院只是“暴利药”利益链条的下游,问题关键出在源头———政府物价部门定价虚高。廖新波说,目前我国的药品定价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的药品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统一招标价为“斩首价”,价格仍然畸高。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进行改革,仍然按照原来的药品定价机制执行,药品价格还是下不来。

  一名物价部门人士称,这存在寻租空间,不排除有物价部门官员收取药企“好处费”,定价“就高不就低”的现象。据《南方都市报》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