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血铅事件,怎能让“领导干部”背黑锅?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12月22日 重庆时报 毕诗成

“宝鸡问责凤翔血铅超标事件,11名领导受到党政纪处分”——这是昨日多家媒体的新闻标题。这算是对陕西凤翔儿童血铅中毒事件的一个“交代”。该事件中至少615名儿童因工业污染而导致血铅中毒,引发举国关注,据说多位领导批示,要求严肃处理

但这个“责任追究”的报道,却让人不知该说什么。翻检几家报道,竟没有找到一个被追责人士的尊姓大名,更不要说被问责到什么程度了。一致的表述是——“宝鸡对凤翔血铅事件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凤翔县委、县政府等11名领导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最具体的不过是“东岭冶炼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已被免职”这一句,估计因为是企业,顾忌稍微少了一点,但仍然非常爱护地隐去了名讳。

看到这样的问责通报,估摸天底下的领导干部都会震怒:光拿“领导干部”这个身份来背黑锅,谁知道你算哪一个?“县委县政府”的人多着呢,这也敢叫“严肃处理”吗?那些无辜孩子的家长一定是愤怒的,却不知愤怒的矛头该指向谁。也难怪21日社科院发布《社会蓝皮书》称,2009年群体事件多发源于民怨太深,而这其中又有多少类似的因责任对象不明而积聚的民怨呢?

是不是记者删节稿件时把11个大名不小心删掉了?估计不会,哪能几家媒体都犯糊涂?何况《宝鸡日报》的报道应该是很全面的,岂能差这11个名字?最大的可能,就是当地纪检部门发布处理公告时,就把名字隐去了。只告诉整体处理结果就行了,不想说得太细。在当地纪检网站上,连这个处理通告也找不到。集体被点了名,谁也不用在乎,只是如此一来,还有多少“责任追究”的效果呢?

中国古代有为尊者讳的传统,没想到民主制度大大发展的今天,竟还有人主动给犯错误的官员隐去“名讳”。不由得想起此前,有多起被问责官员“异地复出”或“重新上岗”的报道,饱受舆论质疑。有人甚至因此重新下岗。或许,宝鸡当地是为了避免以后任免干部陷入被动,也为了那些被“处分”领导干部的颜面,才搞出这么一出“有处理无姓名”的把戏来。如此“善良”的用心让人无话可说,可他们怎么就不能用对待“领导干部”的温暖来对待那些受害的老百姓呢?

“党纪政纪处分”不是保护伞,怎么任免、处分干部,老百姓有知情权。尤其是那些深受他们失职之害的受害家庭,更有资格要求一个“迟到的正义”。所以,以知情权的名义,以别让“领导干部”这一名词背黑锅的名义,请当地公布11个受到党政纪处分者的具体名单,也希望有媒体能充分发扬“扒粪运动”的精神,让那11个人走出来,“真诚面对公众”。否则,所谓的“严肃处理”,难免要成为让人啼笑皆非的“躲猫猫”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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