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大奖征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的通知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6年07月29日 不详 佚名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扩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同,卫生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标识”征集办公室

  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成立“标识”征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承办标识征集和相关宣传活动。

  二、设计要求

  标识设计方案要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与特色,具有创新;标识必须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形式简单明了,色彩明快,具有时代感和艺术美感,易于识别和记忆;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张贴、胸针等各种场合应用;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

  中文名称:社区卫生服务

  英文全称: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英文缩写:CHS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一)提供书面稿件应为彩色图案,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为便于网上公示,应征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作品图稿一份,图稿应为JPEG格式。电子文稿需发到征集单位邮箱cnheiche@sina.com,jiangsun209@sina.com。

  (三)来稿必须填写报名表和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包括:有关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准确地证明其身份合法的有效文件),联系方式,设计创意简介。

  (四)所有提交的征集参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16日,以参选文件送出邮戳时间为准。

  四、征集办法和奖励

  (一)选出部分入围作品在卫生部(www.moh.gov.cn)、全国健康教育工作网站(www.nihe.org.cn)上公示。

  (二)网络反馈有关情况将作为评选标识因素之一。

  (三)奖项和奖励。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20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200元;

  (四)最终结果将在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工作等网站上公布。

  (五)个人或集体(单位)所获奖金的税金和应征费用自理。

  五、法律责任

  (一)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卫生部所有。

  (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三)所征集的标志如入选获奖,其版权归卫生部所有。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卫生部。对参选征集“标识”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产生的任何疑义,卫生部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征集联系方式

  投稿单位及地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社区指导中心,北京朝阳区安定门外安华西里一区12楼 邮编:100011

  收件人:张刚、焦艳 联系电话:010-64245502,64244937

  邮 箱:cnheiche@sina.com,jiangsun209@sina.com。

  附件[点击下载]:

  1、征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活动报名表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卫生部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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