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托幼机构乙肝表面抗原检查解释

中健网 >> 疾病库 >> 肝病 >> 乙肝 2010年11月10日 中健网·肝病 佚名
关于托儿所、幼儿园的保健管理办法,当时征求意见的时候有这句话,所以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后来看到卫生部、教育部和人社部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再检查乙肝标志物的通知》,这两个是有先后顺序的。

北京11月9日电 卫生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与教育部发布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有记者提问,《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时候,《草案》里有一条,“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但在最后的终稿中删掉了这句话,您怎样理解?发言人邓海华指出,关于托儿所、幼儿园的保健管理办法,当时征求意见的时候有这句话,所以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后来看到卫生部、教育部和人社部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再检查乙肝标志物的通知》,这两个是有先后顺序的。《征求意见》在前,《通知》在后。托儿所、幼儿园应该包括在三部委入学的概念之内,没有写并不等于就要查。另外注意到,在这个令的后面有几个表格,原先的表格里应该有这个乙肝标志物检测的项目的,但是现在的表格中把它取消了,只剩下了转氨酶的要求,这个要求也是跟三部委的要求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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