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卫生局坚持七标准开展卫生院规范化建设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4年04月30日 人民网-山东频道 蒋峰 戚玉柱
人民网临沂4月30日电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卫生管理职能,在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新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乡镇卫生院持续健康发展,近期,兰陵县卫生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人民网临沂4月30日电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卫生管理职能,在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新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乡镇卫生院持续健康发展,近期,兰陵县卫生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全县卫生院要按照规定,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布局和服务流程,加强设备药品配置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积极推进服务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廉价、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组织管理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根据功能定位,合理设置综合管理、临床医技和后勤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医疗、教学、管理等全面负责,全权管理,是第一责任人。逐步建立法人治理机构,赋予相应权限,实现院长职业化或任职前的管理专项培训,作为任职的重要条件。领导班子结构合理、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协调高效。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科学管理工具,履职能力强。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导向的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和定期考核机制健全,实现精细化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医疗机构发展规划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每床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床护比、医护比等达到医疗机构相应级别和类别要求。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要符合省编办等部门《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发【2011】2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人员结构合理,人员资质符合法定要求,并在相应岗位职业。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临床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标准化。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临床科室建设符合相应建设指南和有关规章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展与本单位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建立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监督评价制度,对医护人员实行资格、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管理。临床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范,内部质控机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健全。

    医疗服务标准化。医疗机构门诊、药房、特检、入院、转科、出院等服务流程顺畅、便捷,各环节管理制度及各部门之间协调机制健全,放射防护、隐私保护等工作措施到位。急症患者检查、治疗、收费、取药、抢救“绿色通道”畅通规范。
信息管理标准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卫生信息化标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实现HIS、LIS、PACS等各子系统之间交互共享,重点开发临床路径管理、合理用药、护理等信息系统。

    医学装备标准化。医学装备各部门职责明确,医疗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等资产处置制度和措施完善,医疗设备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机制健全。

    医院建筑标准化。医疗机构建筑要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每床建筑面积、病床每床净使用面积、日均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等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就诊路径设计合理,各种标识清晰醒目,人性化服务设施齐全规范。

    据悉,兰陵县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周期原则为2年。乡镇卫生院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照标准和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按期实现。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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