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患肺结核病高发人群
学生都正处于青春发育阶段,各种营养需求量大,容易造成营养缺乏,加之学生学习紧张,精神压力大,休息时间少等诸多原因,导致了抵抗力下降,此时也极易感染结核病。学校又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人群相当密集,学习、住宿环境拥挤,一旦有肺结核病患者,就更易在校园引起传播。
结核病主要有哪些症状?
肺结核病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临床症状:呼吸系统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胸闷、气急等;全身症状有发热、消瘦、盗汗、乏力、食欲减退、月经不调等。
肺结核病的症状并不是结核病所特有的,其它肺部疾病也会产生这些症状。肺结核病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病,症状大都由轻渐重,由不明显到明显,逐步发展,多数病人早期可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不易引起重视,常被误认为是“感冒”,“气管炎”而耽误诊治。因此,如有上述症状,持续时间又超过2周,就应该想到有结核病的可能。你就应立即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及早诊断,规则治疗,早日痊愈。
肺结核的主要传播途径
空气——呼吸道
这是结核病最主要的传染途径。病人大声讲话、咳嗽、打喷嚏,会释放出很多带结核杆菌的飞沫,若易感者吸入了这种飞沫,即可被感染。肺结核病人如果把痰吐在地上,痰液干燥后,结核杆菌与尘埃混在一起飞扬在空气中,被健康人吸入肺内也可引起传染。
食物传染
结核病人用的餐具、吃剩的食物上都可能污染了结核杆菌。与结核病人合用餐具或吃病人剩下的食物易食入结核杆菌,饮用未经消毒的牛奶或乳制品等也可感染牛型结核杆菌,接触病人用过的痰盂等物品后如不认真洗手也可能受到感染。
垂直传播
患有结核病的母亲在怀孕期间,其体内的结核杆菌可通过脐带血液进入胎儿体内,胎儿也可因咽下或吸入含有结核杆菌的羊水而感染,从而患上先天性结核病。
除上述传染方式外,结核杆菌也可由皮肤或黏膜的伤口直接感染。由于结核杆菌不能穿透皮肤,这种传染方式是比较少见的,但也应当引起注意。
什么样的结核病病情需休学,什么样的情况能复学?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规定:
(一)休学 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者,可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二)复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开具复学证明:
1.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肺结核病人 如何进行家庭防护?
当家中出现传染性强的排菌肺结核病人时,应如何进行家庭防护呢?
一、家人要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以便早发现、早治疗。尤其是儿童,因抵抗力较弱,容易受感染。
二、在家中治疗的结核病人,家人应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复查,一般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经过正规有效的抗结核治疗后半个月左右,痰中95%以上的结核杆菌可被杀灭,此时传染性已很小。但家人应督促坚持治疗,直至治愈。
三、排菌的结核病人最好能单独居住,要经常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病人的衣物、被褥要经常洗晒,餐具要煮沸消毒;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吐在纸上烧掉,也不要近距离对别人咳嗽、高声谈笑,以减少传播机会。
四、注意加强营养,提高抵抗力,同时要给病人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帮助病人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尽快恢复健康。
专家提醒:不应因为经济、工作等原因隐瞒病情、拖延或逃避就诊而致使病情加重,“目前结核病防治已经由公共医疗服务负担,个人无需太过担心,而一旦成为耐药结核病则会造成更大的健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