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期]同仁堂上榜,保健品违宣何时了

中健网 >> 医疗圈 >> 焦点 2013年09月14日 中健网·专题部 刘光
<p>据中新网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玛益生牌樱花五行茶”等7个保健食品,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长期大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成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隐患。</p><p>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对上述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p>

  七个被曝光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具体为

  1、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玛益生牌樱花五行茶”,卫食健字〔1999〕第0418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免疫调节”。广告宣称“治便秘,排五毒,老便秘从根好;起效快,超安全,补气补血,养肠不伤肠”等。

  2、北京科华亿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香菇牌香菇菌丝体液”(卫食健字〔2001〕第0121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喝了2个月后,血糖稳了,血压好了,腿也不抽筋了,关节也不疼了;喝了两年没有得过感冒”等。

  3、新疆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新麓牌冻干鹿血粉胶囊”,国食健字G20040600,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免疫调节”。广告宣称“800多种活性物质,喝了后全身不疼了,脑萎缩、颈椎都好了,记忆力也增强了,十多年的高血压稳定了”等。

  4、浙江华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生命维他牌铁皮枫斗口服液”,国食健字G20041233,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吃了4盒,血糖、血压基本正常了;冠心病不难受了;颈椎病、腰肌劳损都好多了”等。

  5、河南清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劲元康牌劲元康胶囊”,国食健字G20050155,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增强免疫细胞,驱逐血液中的垃圾,半个月胀痛症状完全消失;3-6个月,血压稳定、手麻等症状都能缓解”等。

  6、北京天行圣地科贸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福禄寿喜牌抗疲劳保健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634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抗疲劳”。广告宣称“用了3个月,脑梗好多了,腿有劲了,头不晕了,睡眠好了”等。

  7、天津市玛尔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玛尔斯健身茶”,卫食健字〔1997〕第882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抗疲劳”。广告宣称“它是一种安全、高效、优质、新型、便力的高科技保健产品,迅速有效的调整功能深得人心”等。

  保健品存非法添加等三大问题

  在5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药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负责人童敏表示,我国保健食品目前依然存在非法添加等三方面突出的问题,类似故意跟药品混淆概念等行为将受到严惩。童敏表示目前保健食品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非法添加的问题比较严重。一些企业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在减肥类保健食品里添加西布曲明、酚酞,在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里添加二甲双胍,还有在缓解体力疲劳的保健食品里添加西地那非。

  其次是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一些企业诚信意识还比较差,不按照批准的保健食品配方工艺组织生产,有些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还有一些企业在原料来源方面把关不严,索证索票执行不力,产品来源难以追溯,委托加工行为也不规范。有一些产品甚至假冒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和标志,以食品批准文号、消杀产品的批准文号假冒保健食品,这些情况在日常监管中都曾经发生过。

  另外,还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比较严重的问题。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广告,大肆夸大宣传产品的功效,有些在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应人群,变更食用量和食用方法;有些产品故意跟药品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还有一些普通食品,以胶囊、片剂等形态仿冒保健功能,因为这种形态跟保健食品很类似,再加上它有违规宣传功能,很容易引起老百姓的误解。

  价格虚高疗效难测的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现状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鱼目混珠,尽管媒体多次曝光但仍屡禁不止。低成本高利润致使保健品制售十分猖獗。保健品真的能保健吗?人人都适合保健品吗?保健品能够代替医药吗?

  保健品公司经常会组织老年人到区县去郊游采摘,然后在游玩之后会他会邀请所有大医院退休专家进行健康讲座,而老年人对这些专家的身份往往是不会核实的,保健品公司就会借这些专家之口来宣传自己的产品。另外每一个老人都有保健品公司的客户都会有一个专门的推销人员负责,他们对老人的态度都非常热情,用老人的话来说就是比自己的儿子女儿还要亲。他们会不定期和老人来联系来推销这些新的产品,在持续的接触过程中这些推销员就会对老人的家庭状况、健康需求非常的了解,进而获得老人的信任。

  很多保健品宣传现在的宣传策略是不求有益但求无害,就是说老年人吃了这个保健品没有什么效果,但是同时也对身体也没有什么坏处,这时候老年人往往在心理作用的驱使下就会认为个药是有效的。而且只要不对使用者的健康产生伤害的话,商家就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来解释实际效果。而宣传效果之间的差距,有很多保健品都会注明说此产品不作为药物来使用,或者说此作用需要长期服用才能达到效果。一旦达不到宣传药效他就会说是老年人没有长期服用或者说使用的方法不对。

  长期的使用效果对于老年人来说是很难测量,比如说很少有老年人在服用保健品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到最后都记录自己的健康状况的变化,所以对于保健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通常是存在举证难的现状。

  连哄带吓想不上当都难的保健品营销规则

  日前,长春市保健品经销者刘先生揭露了保健品营销的种种黑幕。他表示,之所以要站出来,是觉得这个行业太乱,连哄带吓唬,老百姓想不上当都难。

  体验店的秘密

  这几年社区里出现了一些免费体验店,有的叫“中老年健康家园”,有的叫“健康馆”,因为不要钱,有时还发小礼品,吸引了不少老年人。其实,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这是营销的第一步:搜集资源,锁定客户。

  体验店里一般放着几台理疗仪器,都是免费使用的。顾客来了先唠家常。“阿姨,在哪儿上班?从哪儿退的呀?”听起来如沐春风,充满亲情,其实暗藏玄机。如果对方没工作就不再往下唠了,如果是有单位的,比如教师,就接着唠。老伴是做什么的?在家谁当家呀?为的是套出老两口的关系,知道谁当家,谁掌握钱。如果在家里说了不算,唠了也没用。还要唠孩子,几个孩子,一起住不。不和子女一起住的最好,因为子女可能不信这个,买完了有可能给退回来;和子女一起住的,家访时就要注意避开子女在家时间。这样有个十天半月的,把对方的底儿摸得差不多了,开始进行信息汇总。把顾客分为A B C D四类,A是肯定能买的,B是做工作后能买的,C是可买可不买的,D是打死都不买的。前三类的顾客就可以领来公司参加活动卖东西了。

  培训出来的“专家”

  活动通常会在一个封闭场所进行,外人是进不去的。刘先生说,保健品行业虽然混乱,但是很少被曝光,因为看上去松散,实则组织严密。如果不在体验店混个十天半月赢得信任,是难以进入营销场所的。活动一般一个月一次,通常选在周六周日进行,这个时间政府相关部门也在休息,可以避开检查。活动开始时先讲课,45分钟到一个小时,讲病理、药理,然后再请出专家进行义诊。不过,保健品行业专家没有一个是真正的专家,所谓专家多数是培训出来的,为了不露马脚,体验店必须事先和他们沟通好,把顾客病史告诉“专家”。比如,在检测单不显眼的地方作记号,脑血栓代号“N”,心脏病代号“X”。看到记号,“专家”心里就有数了,会说得特别准,让老人觉得遇到了“神医”。然后“专家”开始运用“话术”:“老人家,你家条件好,儿女还孝顺,吃吃试试吧。” 刘先生说,卖保健品的不怕退货,因为进价很便宜,就算卖10盒退9盒还是能赚几百块。

  可调节的检测仪

  现在老百姓都“精”了,有时不大信专家,那也不打紧,还有检测仪,你不能不信“科学”吧?

  有一种仪器据称能测出血栓前状态。只要抽取1毫升静脉血,放在仪器里转10分钟,拿出来倒在纸上,就能看到血栓长短。刘先生说,“这种仪器到底科不科学我不知道,但是通过调节抽血量和仪器温度,可以人为控制检测结果。”顾客第一次验血时可以把血栓调得长一点,有的老太太一看自己血栓那么长,都被吓哭了;等她买了东西第二次再来时,可以把血栓调短点,表明吃药见效了。“但是操作人员要记得在检测单上做记号,别整拧了。”―――这么一顿连蒙带吓唬,哪个老年人还能沉住气不买产品?而且都是一掏就是好几千元或者上万。

  其实,保健品有没有作用?有的保健品确实还是有作用的。但是商家忽悠得太过了。误导老头老太太“包治百病”,甚至“连脚后跟疼”都能治好。刘先生自己的母亲就被搞保健品的忽悠了,花几千元买了保健品,刘先生怎么劝也劝不住。刘先生说,“太坑人了。老人连正常体检都不去做了,真有病反倒耽误了。”

  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如何甄别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无小事,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参差不齐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如何甄别选择呢?

  《法制日报》记者在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访时,保化处处长邵国利说,消费者首先要从本质上认清保健食品,然后到正确地点、购买国家认证的保健食品。邵国利说,保健食品是一种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为目的食品,它具有一定调节机体的功能。但是与药品具有本职区别,绝不能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用保健食品,同时,一些保健食品有适用的特定人群,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人食用。

  消费者如果要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等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单位购买。购买后,应索取购物凭据或发票,对于咨询义诊、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上门推销或者邮寄的保健食品一定要慎之又慎。据了解,正规的保健食品是具有蓝帽子的产品,专门经过国家审批,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da.gov.cn/)进行查询。同时,消费者还要正确食用保健食品。经国家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有27种,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以标签、说明书上标示的保健功能为准,不要盲目相信广告、讲座或体验等宣传,避免上当受骗。要根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进行选择,注意产品的禁忌。如症状得到改善,也不宜长期服用。

  药监部门提醒,警惕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传陷阱:“药到病除”不可信;“健康讲座”为促销;“免费活动”为洗脑;“权威证明”属虚构;“专家义诊”是骗局。

  新闻链接:工商总局曝光20起违法医药广告典型案件

  新华网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1日在京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公布了20起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医药广告案件。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单案罚没款最高达126万元。

  这20起案件是:南充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荆门电视台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镇江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义乌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常德广播电视广告公司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临澧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青海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化妆品广告案,云南电视台发布违法保健用品广告案,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吉林市域之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广州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北京德胜门中医院互联网虚假宣传案,长春九龙泌尿外科医院互联网虚假宣传案,成都君康医院有限公司互联网虚假宣传案,上海易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互联网虚假宣传案,北京索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发布互联网违法医药广告案,潇湘晨报社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药广告案,上海百问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印刷品虚假宣传案。

  据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处长江雁明介绍,上述案件涉及的广告形式有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报纸广告、互联网广告以及印刷品广告,涉及的商品类别有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及化妆品,涉及的违法主体有医疗机构、咨询企业、网络公司、广告代理公司、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网站开办者。违法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扩大功能主治及适用范围,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医疗广告宣传禁止出现的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保证治愈;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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