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根据新农合重性精神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今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可享受“定额、定比例”按病种付费政策待遇,住院治疗将只需花费2100元左右。
方案规定,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神经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病。定额收费标准为6000元,其中基金支付70%,患者自付30%。
根据规定,患者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定额补偿政策,新农合基金实行打包付费,患者按照住院实际发生额的30%付费。无论何种原因,患者当次住院时间≤30天且住院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额,分别由基金和患者按照7:3的比例支付;患者当次住院时间>90天,从第9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另计一次住院费用,按照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