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过? 南昌药店最高限价药大玩“躲猫猫”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1年07月15日 江西日报 张绪鸿 刘昱
7月5日,省发改委制定了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零售指导价格,从本月10日起执行。并规定凡与本次定价不一致的,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7月5日,省发改委制定了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零售指导价格,从本月10日起执行。并规定凡与本次定价不一致的,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13日,记者调查发现,想在药店找到限价药品不容易,且难以辨别药价是否超过最高零售价格限制。

7月12日,刚从象山北路一家药店走出的涂女士向记者反映,市场上的药品往往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以下简称“限价表”)里的药品存在这样那样的不一致,消费者想要知道是否超过限价非常不易。13日,记者就此现象走访了一些药房,发现这里面难度确实不小。

首先是药品形态种类多,很难全面限定。限价表限定了藿香正气片的价格,但记者走访红谷滩丽景路附近的民康大药房、红谷滩天虹商场内的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昌大平价药房等药房,都只找到藿香正气液或者藿香正气胶囊,唯独没有藿香正气片。

其次,药品的规格不一,很难按照一个标准比较。以小柴胡颗粒为例,根据限价表,每袋10克共9小袋的一盒的小柴胡颗粒的零售价格不得高于5.8元,然而,多家药房只有6小袋装或者10小袋装的小柴胡颗粒;面对不同规格的药品,普通的消费者如何能判断它的零售价格是否已经超过限价规定?

再者,药品品牌不可能面面俱到,商家往往避开“锋芒”。例如,在限价目录中有“江西昌诺药业有限公司”蛇胆陈皮口服液的最高零售价格,但记者走访了新建县茗园路的亲情药店、益邦大药房、红谷大药房、红欣大药房等多家药房难觅该种品牌的蛇胆陈皮口服液的身影。如此,消费者恐怕难以享受到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好处。

根据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但据南昌一名制药企业负责人透露,如果所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过低,销售环节就会把降价的压力转嫁到流通环节,最终受到冲击的往往是生产企业,压力将促使他们另谋出路,生产出仿制药。

在13日的采访中,一名李姓消费者担忧地说,被制定了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会不会从药房消失,或者换个名字就卖出和原来一样甚至比原来更高的价?记者张绪鸿 实习生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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