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起试行药价“三控”不利药企药店药商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9月02日 中国经济时报 谢建超
9月1日起,广东省将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即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试行两年。

  此外,该新政将使低价药品代理商无立锥之地。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认为,低价药品代理商将因此丧失财务的主动权,再一次处于谈判的劣势地位。杨昌顺说,药品代理商这几年在医改中,不断受到国家新政打压。以省为单位的招标,让工业企业直接投标,还有网上价格谈判,这些都是工业直接参与,代理商并不在这个环节中,所以没有合法地位,只能任听厂家摆布。

  “代理商难过,生产企业会更难过。”深圳大学教授谢圣远说,在底价招商中,出货发票必须高开,在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需要代理商拿发票来“洗”,而且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亦是代理商和医院医生之间的共同利益,‘零差率’和‘三控’”都将意味着行业利润大减。

  对此,很多医药代理商认为,可以考虑转为生产企业的业务经理。因为一旦供货价发票“高开”,对于过去依靠“过票”逃税为主要收入的医药代理商来说,日子非常艰难;转为业务经理后,拿到的将是合法的佣金。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8月19日发出的《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药品到达零售环节时,医院售药差价率将较零售药店差价率的35%再低10%,也就是说,将来部分药品在医院开,可能比在药店买还要便宜。

  广州某大药店连锁负责人张某告诉本报记者,“价格本来是药店与医院竞争的最大优势,如果‘三控’,药店的价格优势没有了,将令一大批中小型药店经营难以为继,要么倒闭,要么被大连锁吞并。

  但事实上,在采访中更多的业内人士却表示并不认为“三控”会重创药店。“药店和医院的购进环节不一样,一方面患者到医院就诊,要面临挂号费、诊金的成本,同时还得搭上时间。相比下来,药店在药品价格和便利性方面的优势就显而易见了。”广东一家连锁大药房的张姓经理分析说。

  “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这件事。表面上看毛利将越来越低,但它无疑会加快药店品类调整的步伐,对品牌厂家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可能会促使品牌药品流向药店。”张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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