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兰在注射室看到了这种名为“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的输液配套器械,仪器上有一行小字“ZWG-B2型”。陈晓兰知道ZWG是“紫外光”三个字的拼音缩写,她告诉病人:“这是紫外光,不是激光。”没想到,第二天医院领导将她喊去,批评她的话“影响了医院的效益”。
倔强的陈晓兰开始研究“光量子”,基于医生的常识她觉得,所谓的“光量子”透射输液不但不会起到治疗作用,而且可能会给患者带来危害。她决定去咨询说明书上标称的发明人———上海医科大学的“陆应石教授”。但上海医科大学人事处告诉她,该校根本没有陆应石这个人。
陈晓兰向医院反映,院方不理,随后她去了当时的上海市医药管理局(上海药监局前身)举报。1998年6月,上海市药管局责令广中医院停止使用“光量子”治疗仪。
陈晓兰说,停掉“光量子”对医院效益的打击是沉重的,之前医院每天有两三万的营业额,“光量子”一停下来一天6000元都不到。事发后不久,陈晓兰被通知“全脱产自学”,同年11月,她正式“下岗”了。
每天为上海医保节省40万元
“下岗”之后,陈晓兰惊讶地发现,虽然广中医院一家停用了“光量子”,但其他医院仍在照用不误。她又一次到上海市药管局反映,结果被告知,其他医院没有被举报,所以无法处理。“我举报行不行?”陈晓兰问,“不行,因为你不是其他医院职工。”“那什么人可以举报?”对方答:“受害者”。
陈晓兰回去想了3天,决定让自己成为“受害者”。1999年2月1日至3日,陈晓兰先后在上海四家医院接受“光量子”治疗,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
在这个特殊“患者”的努力下,1999年4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会同医疗保险局、医药管理局,作出禁止使用光量子治疗仪和石英玻璃输液器的决定。在上海横行三年的“光量子”,终于成为历史。
当时上海市医保局一位负责人讲:以上海全市1000台光量子治疗仪计,平均每台一天以10人次计,那么一天至少要用掉医保费用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