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品不良反应三现象:抗生素在药店轻易买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3月09日 城市快报 佚名

  不良反应·问题

  医院上报工作不够重视

  2009年,天津市不良反应报告中,来自于医疗机构的仅占44.56%。医疗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缺乏重视,上报率较低,本市一些三级甲等医院仍没有开展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有的医院全年只上报几份报告,可实际上在临床用药中也常出现不良反应事件。过去来自于医疗机构的不良反应报告可占到80%左右,而如今却在减少,说明这项工作没有引起医疗机构足够的重视。

  不良反应·提醒

  出现不良反应就近报告

  对于市民来说,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可本着就近原则,按来源途径进行上报。如在药店购买的药物,可以向该药店报告;在医院中开的药物,可以向医院报告,或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在15日内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如死亡等重大不良反应,应在3日内报告。此外,市民也可以通过药品包装上的企业电话进行不良反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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