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药店开售国产“达菲” 不能当预防药滥用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2月04日 重庆晚报 者黎奎 史宗伟

购买者必须持有效处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菲”属于处方类药品,凡是购买者必须持有效的处方,即医生手写签字盖章或医院电子处方签两种。目前,国产“达菲”分上海罗氏药业产和宜昌长江药业生产两种,包装分2粒装和10粒装两种,包装不同和生产厂家不同,其价格也不相同。

记者在和平药房总店了解到,该药店首批“达菲”由上海罗氏药业生产,10粒装(剂量为75毫克),每盒售价283元。“如果不是受处方限制,上柜的20盒不用半小时就可卖光。”该店营业员称。

记者发现,和平药房总店销售的“达菲”使用说明十分简洁,主要用于是“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推荐口服剂量是每次1粒,每日2次,共5天。

别把“达菲”当预防药滥用

“药房可以购买‘达菲’,市民千万别误会,不是说所有人都可使用该药品,用来预防甲流感。”昨日,全国知名传染专家、重医附二院感染科主任张大志教授呼吁称,在临床医学中,“达菲”主要用于治疗流感,即用于真正的流感患者,而非预防流感作用。

他表示,“达菲”是通过抑制病毒的复制而起到治疗流感作用的,如果人体没有感染病毒,吃了“达菲”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也就是说,“达菲”是在体内存在病毒的前提下起到杀灭病毒的作用,它不可能抵抗病毒侵入人体。

因此,市民千万别把“达菲”作为防流感的常用药,作为普通市民,不需要自行在家中储备“达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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