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手术室外卖保险 人在刀下不敢不买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06月26日 天津日报 罗骏

  对此,几乎所有的购买者都表示自己丝毫不在意,因为买的不是保险,是心安。“他们卖,我们至少得买一份,买了他们麻醉的时候就会小心了,就不会出问题。至于保单,谁还看呢?” 银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廉立认为:“保单是一种合同,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当适用《保险法》。当合同双方因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当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是保险人单方拟定的,被保险人在合同中往往处于劣势,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法律应当对被保险人加以特殊保护。即使如此,如果万一发生事故,这样不规范的保单很容易引发争议,至少将给投保人带来极大不便。”

权威人士:如此销售属于违法

  对此,多位保险界权威人士明确告诉记者:“如此销售保险,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主要体现在销售主体上。“在医院手术室销售此种‘麻醉意外险’,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医院销售,二是医护人员销售。根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的规定‘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以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不具备销售保险的资质;而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医护人员应该也没有这个资质。”

存在已多年 何日说再见

  类似现象在本市其他医院也有存在。本市某大型医院麻醉师向记者透露,业内人都知道如此销售保险是不对的,但每销售一份一般能获得20元以上提成,因此一些个人或者“小集体”便瞒着院方“私下运作”,而客观上这种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医院可能担负的责任,因此部分医院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有读者高先生反映,3年前他的一位朋友在天津医院做手术就“被迫”购买了一份麻醉意外险,没想到现在仍然在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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