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中提及“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表示,这或许意味着药店未来可以积极参与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建立,或者在新农合配送方面探索自己的新途径。
关于医改方案如何表述药店定位,从猜测到传闻至尘埃落定,药店人经历了焦虑、窃喜、淡然等心路历程,对明天充满了期许。
在经历了近六个月的等待之后,2009年4月6日,让整个中国社会期待已久的新医改方案终于面世。
新医改方案到底会对药品零售行业带来怎样的利好和利空?4月10~11日在海口举办的“2009中国医药零售行业年度大会暨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三届一次会员大会”上,新近尘埃落定的新医改方案注定成为热议。
“药店”终入医改方案
光是追逐医改方案修改稿的出台时间,业界就曾有过多次猜测。从一度有传言称新医改方案将于3月18日公布到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出面就时间、内容辟谣,其间,零售药店人士的心情可谓五味杂陈。
时间回溯至2008年10月14日,新医改征求意见稿初次与众见面。据统计,征求意见稿全文13534字,通篇未提及“药店”二字,这似乎证实了此前部分行业人士的猜测:新医改虽将刺激医药行业扩容,但社会零售药房或难从中分食蛋糕。
及至2009年3月,有传言称,权威渠道透露新医改最终稿中将出现“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成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的字眼。消息一出,零售药店反响积极。北京金象大药房董事长徐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社会零售药房眼下很难期望分食医院药房的市场份额,但医改方案制定者显然已经接受了零售药店行业的意见,并将刺激零售行业的信心上扬。
在一片翘首期待中,4月6日,新医改方案修改稿最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高规格形式发布,最后呈现在公众面前的医改方案证实,“药店”确实被写入医改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