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加价取消 业界称河南省尚不具备条件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8年11月20日 大河网-河南商报 佚名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 昨日,有媒体报道,广东计划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逐步取消目前医院15%的药品加价。不少读者想知道河南有无可能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我省部分医疗卫生界人士表示,目前,河南要取消15%的药品加价条件还不成熟,必须有补偿机制做后盾。

药品收入约占医院总收入的40%

药品加价是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一直以来的惯例。现行15%的比例是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下文称《意见》)中提出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我省要求医院售药以500元为线:单价为500元以下的药品,加价不超过15%;单价超过500元的药品只加价75元。

15%到底能给医院带来多大的收益?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年收入可达8亿元,药品收入按总收入的45%计算,医院从药品获得的收入约为3.6亿元,其中药品加价收入约为0.54亿元。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45%是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我省各级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也降到了40%多。从中可以看出,药品收入占了医院收入的大部分,而药品加价更是医院的利润支柱。

取消后,这部分损失谁来补

“取消药品的加价率,这块儿损失谁来补?”省会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说,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医院有相当一部分开支需要药品的收入来填补,所以形成了目前这种“以药补医”的格局,如果一下子给医院“断奶”,恐怕医院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了。

该负责人认为,政府也一再提出取消“以药补医”,但一直无法推行,关键在于很多配套设施没有到位。广东省率先试行取消15%的药品加价率,应该是有了充足的准备,如果没有其他措施来补充,估计也不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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