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树立知识产权观念刻不容缓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6年03月01日 医药经济报 佚名

中国企业应该学会游泳,自己开创知识产权产品。在第17届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威尔曼国际新药研发中心董事长孙明杰大声呼吁,“如何依靠知识产权发展自身和参与竞争是摆在中国医药企业面前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

此前不久,威尔曼和国内11家药企关于新药“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的专利上演了国内企业间最大一宗专利纠纷。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国内上市新药的不断增多,类似的专利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再次给国内制药企业敲响了警钟。

谨防产业技术空心化危机

孙明杰认为,国内新药研发领域的一大软肋——创新药物不多,低水平重复的现象非常严重,是造成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导火索。

他指出,目前开发上市的化学药品新药大部分属于仿制药,近年来在我国申报的新化学药物中,仿制药和修改剂型的药物占了将近97%,所以在仿制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时有发生。

“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花费5~8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耗资上千万或者上亿元的人力和财力进行专利的法律诉讼是毫无意义的。”孙明杰告诫在座的企业家们。

据悉,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万艾可”专利诉讼案中的诉讼第三人——国内12家药企中,就有多家企业已经完全停产,厂房设备空置,工人下岗。到头来要倾尽大量资本进行专利诉讼,还不如在新药研发之初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不草率仿制或者回避已有国内外专利的覆盖范围,把人力、物力、时间放在自主创新上。


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过于淡薄

孙明杰认为,从整体上看,我国医药行业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一个最令人难忘的例子就是,20世纪70年代,我国医药科技人员在经过10余年的艰苦研究成功开发出新的化学药物青蒿素,项成果当时在全球范围内曾经引起强烈的反响,是我国医药领域惟一得到实际公认的新化学药物。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高科技技术成果最终未能申请到专利。当这项技术成果的论文发表后不久,国外企业稍加更改便就此申请了专利保护,造成我国每年近5亿美元的出口损失。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血的教训。此前,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也曾经表示,我们在知识产权方面惟一没有与国外接轨的,就是企业的意识不接轨,这是我们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很多善意侵权也就制止了,而恶意侵权我们也能抵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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