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规医院使用假药 举报人在药监局被殴打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03月21日 中国青年报 周凯 周欣宇

对这个回复,老高很不满意,根据他掌握的情况,泰来公司的售假金额至少大于这个数额几十倍,完全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这肯定是地方保护!”固执的老高又开始自己搜寻证据,甚至自己掏钱给线人。

正在他四处举报的时候,有一天意外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一个叫林剑的人在电话中告诉他,如果不再管“云仙”的事,他可以得到20万元的好处。“他说已经给了金华市药监局某些领导100多万元,省药监局也有领导拿了钱。事情已经摆平了,让我死心。”高敬德对这段谈话记忆犹新。

早已有所准备的他,把林剑的话全部录在了随身带着的一个小采访机上。2005年8月,他向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递交了这盘磁带和举报信。

因为迟迟没有回音,2006年2月份,高敬德又来到浙江省纪委,信访室的同志告诉他,材料已于8月24日转给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他马上又到省药监局查询,而答复居然是没收到。

在高敬德的再三要求下,浙江省纪委和药监局分别出具了“已寄出”和“未收到”的书面证明,且都加盖了公章。

浙江省纪委一位领导在电话中否认曾收到过录音磁带,声称只收到了举报信。而浙江省电视台一名姓郑的记者证实,他曾跟随高敬德到纪委暗访,工作人员承认确实收到了录音磁带和信,并已经转给省药监局。

2007年1月9日,浙江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于建强面对记者的询问,解释说:“这很正常,我们订的报纸和杂志有时不也收不到嘛。”

所幸的是,2005年7月,老高二上京城,到公安部和国家信访局反映云南、浙江两地有关部门对制售假药所持的不作为态度,很快有了结果——2005年9月23日,浙江省药监局寄给高敬德一份《复查意见》:“目前此案已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非法经营者林某、郦某,假药生产者邓某等人刑事拘留……”浙药监稽局函2006第9号中又回复,检察机关即将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向媒体公布了浙江省8起药品大案,“云仙牌”假药案名列其中。官方公布的数据是,泰来医药从云南共购入“云仙牌”天胡荽愈肝片13批次计59476瓶,分别销往13家单位。

本以为假药该从此销声匿迹了,可2006年1月,高敬德又在上海市南大路一家性保健品商店发现了“云仙牌”天胡荽愈肝片。他用80元买了一盒,赶紧又向上海市药监局举报中心举报。让他没想到的是,几天后,走在街上的他突然被人套上麻袋,一顿毒打。

“他们连我举报用的电话号码都说出来了。”高敬德叹口气,直摇头。

平静的日子再也没有了。他记不清家里的玻璃窗被人打碎了多少次。一次,小舅子也无故被人打破了头,妻子再也按捺不住怨气,提出了离婚。“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她不该跟我担惊受怕。”高敬德尽力作出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因为害怕被报复,高敬德过上了“游击”生活,每个朋友家住几天,还常常不得不在公共浴场过夜。有一次,他借住的朋友家的窗子也被砸碎了。“那是我最最伤心的时候,我觉得太对不起朋友了。”他什么也没解释,默默收拾了行李,马上离开了朋友家。

就在高敬德在上海又发现“云仙牌”露头后两个月,2006年3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云仙假药案中三位涉案人非法生产销售药品一案,并在2006年5月1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林剑等3名责任人3~5年有期徒刑。

2006年9月,金华市药监局又对泰来医药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合计426万余元。据称,这是浙江省药监系统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不过,让老高没想到的是,泰来医药对金华市药监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又向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更让他吃惊的是,法院竟然判泰来公司胜诉,并撤销了金华市药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是销售假药是个人行为,公司并不知情。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