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跟师学习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9年08月17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函〔2019〕120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和中药技术人才,推进中医药学术继承与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7年12月启动实施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我局同步启动了第五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带教单位及指导老师、继承人均能较好履行职责,项目进展较为顺利,但项目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认识不足、跟师学习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9〕146号),对指导老师的带教工作及继承人的跟师学习作出更高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悟文件精神,把握继承指导老师学术经验、提高临床实践能力的工作核心,明确继承教学任务,并抓好落实。我局根据我省实际,为确保继承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经研究,作出如下要求: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按照4万元/人的标准统筹安排指导老师及继承人支持经费,我局于2018年拨付2万元/人用于带教与学习,余额计划于2020年补齐,请带教单位及继承人工作单位加大资金投入,确保2019年指导老师的带教及继承人跟师学习、集中培训等工作有序开展。各带教单位要根据《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合理使用经费。

  二、请各市根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跟师表》(附件2)对带教单位的继承人进行跟师督导,要求每季度以抽查的方式赴跟师地点,以检查跟诊记录、跟师笔记等原始材料的方式,对每个继承人跟师情况至少督导1次,并填写《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督导情况表》(附件3),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局会同河北中医学院除对省直单位跟师情况进行督导外,同时会不定期对其余所有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继承工作进行抽查。

  三、督导过程中发现未能根据要求跟师学习,且未有正当理由者,首次予以通报至继承人单位,并取消继承人当年项目评优评先资格;再次发现者,取消继承人及其指导老师项目资格,并按规定追回所有项目资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磊 0311-66165517

  电子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

     2.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跟师表

     3.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督导情况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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