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医国粹 河北为名老中医药专家选配继承人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6年05月05日 长城网综合 次菁菁
据悉,河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工作启动,将在全省遴选40名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为其选配80名基层中医骨干作为继承人。近日,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我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工作启动,将在全省遴选40名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为其选配80名基层中医骨干作为继承人。

  导语:据悉,河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工作启动,将在全省遴选40名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为其选配80名基层中医骨干作为继承人。

  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启动

  近日,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我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工作启动,将在全省遴选40名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为其选配80名基层中医骨干作为继承人,采取带教、跟师学习的方式,总结继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基层中医骨干临床能力。

  遴选的指导老师应具备的条件

  据介绍,此项目遴选的指导老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的在岗在职或返聘人员(时间截至2016年3月31日,下同);具有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日门诊量在30人次以上等。凡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推荐,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

  遴选的培养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在县、乡级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乡级医疗机构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45岁以下,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原则上与指导老师在同一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等。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其所在单位推荐申报,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后择优确定。

  据介绍,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予以公布。同时将安排专项资金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予以补助,项目周期为1年,分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跟师学习(11个月)和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新闻多一点

  河北:5项工程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

  河北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确定了促进河北中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5项重点工程:一是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升级工程。全省每年新增中药材种植示范园100个、新建核心示范区1-2个,5万亩以上的生产大县和品种分别达到20个,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建成中药材核心示范区5个。二是领军企业壮大工程。到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中药企业达到85家,进入全国中药企业50强的企业增加2家。三是知名品牌培育工程,建设一批中药材GAP和“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基地等。四是安国中药都建设工程。五是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程,支持河北中医学院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建立吴以岭院士、李士懋国医大师高级研修基地,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技术骨干和带头人。

  河北中医药文化:一砖一瓦皆文化 一技一艺总关民

  首要工作是保护和传承

  “文化宣传基地建设的首要工作就是保护和传承。”石家庄市中医院党委书记吴海明说,医院拥有珍贵的人文资源,汇聚了胡东樵、熊古山等诸多名家,并启动了建院初期12名专家师承谱的整理和学术思想整理工作。

  教育基地的建设推动了医院对院藏古籍进行整理、挖掘和研究。吴海明介绍,目前,石家庄市中医院已初步整理了馆藏的民国期间及民国前出版的线装医学典籍7000余册。

  同时,保定市中医院成立了守真学术思想研究会,总结并创新运用了守真《三消论》学术思想,研发了改善胰岛功能、治疗胰岛素抵抗的系列制剂,效果显著。

  将文化基地打造成文化品牌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韩同彪提出,“要把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成河北省的文化品牌,成为中医药工作者、院校学生接受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医德医风教育的课堂,成为向社会普及中医药知识、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展示的窗口。”

  4个基地通过建立文化基地网站,编撰与基地相关的中医药名人典故、历史传说和轶闻逸事,印制、出版中医药科普宣传作品,开发具有当地显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制作本基地对外宣传影视资料及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队伍建设等方面提高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

  刘守真祠、药王庙和扁鹊庙具有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历史基础,是河北省的中医药文化名片。

  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

  韩同彪(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说,文化基地建设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开发富有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主题公园、专题会展和生态园区等中医药文化及其衍生产品,形成并延伸中医药文化产业链。

  “安国正在筹建健康养生文化区,文化区以药王庙为核心,打造以中医药文化展示和养生保健服务为特色的城市新区。”安国市副市长谷雄军介绍,要建设药王庙周边仿古建筑群,恢复建设安客堂——清朝时设立的药市专门管理机构、建国家级中医药博物馆和高规格中医院、保健中心,并开发药文化体验苑和商业步行街等。

  专家观点:“传、帮、带”传承中医文化

  中医的继承和培养方面,除了学院教育之外,补充的应该是师承,之前是老师带学生,是父传子,老师带徒弟,是手把手,有一个很准确的继承。让老师信得过年轻人,年轻人也热爱中医,才能更好的把中医这项事业继承下去。团队带团队是我们的特色,除此之外,还有师带徒的学习,才能更好的把中医继承下来。中医在人才培养的过程当中,特别强调中医的学生和中医的临床医生要通过SCI论文和重大课题评选职称等问题会阻碍中医人才的培养,应该是由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的人才管理部门对这方面结合中医的理论体系和特点制定出评价体系,才能保证中医人才不按西医的办法和标准去评判。中医应该有自己一套比较科学、严谨,特别是体现传统特色的中医人才培养有一些政策的保证,使他们在今后学习过程当中能够脱颖而出,成为一个名医,成为一个国医大师。

  (河北日报、新华网、科技日报、中国中医药报等综合)

  附: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6〕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师承教育在基层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我局决定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在全省遴选40名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为其选配80名基层中医骨干作为继承人,采取带教、跟师学习的方式,总结继承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基层中医骨干临床能力。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指导老师及培养对象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的在岗在职或返聘人员(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下同);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独到的临床实践经验或技术专长,成效较显著,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同行公认和受到群众欢迎;

  3.医德高尚,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继承带教任务;

  4.具有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日门诊量在30人次以上。

  (二)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在县、乡级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乡级医疗机构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45岁以下,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2.爱岗敬业,有志于继承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

  3.遵守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群众广泛认可;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跟师学习;

  5.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原则上与指导老师在同一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

  三、遴选程序

  各市根据分配的名额数,遴选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并同时择优选配2名继承人(其中1名为乡级医疗机构人员)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由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推荐,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指导老师人选。

  (二)培养对象的遴选程序。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2名继承人的要求,采取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相关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填写《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申报表》(附件3),由其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2.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继承人人选,并填写《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三)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对拟入选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在本级政府网站内公示1周,无异议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安排专项资金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予以补助,项目周期为1年,分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跟师学习(11个月)和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二)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关,按程序遴选,严禁弄虚作假,切实把临床经验丰富、受群众欢迎的指导老师和最具培养前途的继承人推荐上来。

  (三)指导老师申报人需要提交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继承人申报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可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纸质版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于2016年5月25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报送附件4电子版。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中药处 李磊 窦颖

  联系电话:0311—66165311,66165309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

  邮政编码:050051

  电子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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