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仪要求做好结核病防治 降低患病死亡率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6年06月16日 不详 佚名

  中新网6月15日电 国务院今天召开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04年以来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千方百计地提高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率和治愈率,降低患病率和死亡率,从四方面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加强监测检查,切实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率

  必须首先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率。村医务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是发现结核病患者的第一道防线,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坚持采用行之有效、简便实用的检查方法发现患者;不具备检查条件的,要及时将具有疑似结核病症状的就诊者转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结核病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例要及时向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充分发挥结核病防治服务网络的作用,对所有掌握的结核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都要进行追踪观察,切实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

  要重点提高农村地区的结核病患者发现率。结核病是与贫穷密切相关的疾病,越是贫穷地区,结核病疫情越严重,越是贫困人群越易患结核病。据全国结核病登记报告资料分析:我国80%的结核病患者在农村、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而且60%以上的结核病患者是农村劳动力。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乡村医务人员发现结核病的能力和防治能力,并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的指导和督导力度,提高痰检数量和质量。在开展免费体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可根据当地结核病疫情情况,增加痰检项目,及时发现患者。

  要特别关注重点人群的结核病发现率。一是流动人口。目前,全国流动人口已增长到约1.5亿人,主要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个别城市由于监控不力出现了结核病疫情回升的现象。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制定流动人口结核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结核病基本情况资料共享,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疫情监测和跟踪管理。城市卫生服务机构要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加强监测检查。二是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出现传染性肺结核病例,极易传播。校医、卫生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坚持经常性的监测,及时发现病例。三是被羁押和收容人员。政法部门要对新入和已在监(所)的被羁押和收容人员进行体检和集中开展结核病检查,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

  二、规范治疗管理,有效提高结核病患者治愈率

  结核病防治机构要根据结核病患者的病情确定正确的治疗方案,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结核病患者,要转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规范化治疗,病情缓解出院后,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免费发放药品,并依靠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挥乡、村医生和社区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的特殊作用,开展面对面的全程督导治疗管理工作,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为了经济利益截留或变相截留收治结核病患者。对不进行规范化治疗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地务必落实好国家为结核病患者免费提供药品的政策,确保所有结核病患者都能享受免费治疗。要将结核病治疗管理费真正发到督导人员手中,发挥激励作用。同时,还要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让其了解规律治疗的重要性,主动配合规范化治疗。

  有效提高治愈率,还必须妥善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耐药性问题,二是结核病菌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问题。就耐药性而言,首先要对结核病患者特别是初发患者进行科学、规范地治疗,严格管理,避免出现耐药现象。其次,要做好耐药结核病患者的治疗工作,探索不同模式、适应不同人群的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方案,逐步扩大免费治疗范围,控制耐药结核菌的传播。对于双重感染,主要是加强结核病和艾滋病的联合防治,特别是艾滋病疫情严重的地区更要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需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证中央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把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保证足额到位,并向贫困地区、疫情严重的地区倾斜。执行国际项目的省份,要落实配套资金,把项目实施好。要加强防治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中央专项资金和国际项目经费被截留、挪用或滥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严肃处理。

  要加强基层结核病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健全防治服务体系。目前,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硬件设施已经完成,但不少地方的机构建设、人员素质等还没有相应跟上。各地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调整、充实基层结核病防治机构,使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够履行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地(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够履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估等职责和任务。要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提高防治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要保证人员工资和福利,稳定防治队伍。要按照防治工作的要求,配置诊断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建设符合标准的实验室,提升防治能力。

  四、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建立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已把结核病列为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各地区务必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基本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补足缺口,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解决好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卫生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做好结核病患者归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抗结核药品的审批和市场监督检查,保证抗结核药品的质量,规范抗结核药品的供销渠道。宣传部门要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大力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的传染病监测工作,防止暴发疫情。劳动保障、民政、司法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也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配合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真正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结核病的危害性、防治知识和政策措施,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结核病特别是不规范治疗的危害,掌握防病知识和国家的免费政策。要充分发挥“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的作用,将健康教育普及到乡村、社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此外,要积极开展防治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结核病防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和干预措施、多耐药结核病的治疗与监测、新疫苗、结核菌与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治疗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要继续争取国际社会的援助,借鉴国外先进的防治技术和经验,不断提升防治水平。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err:标签'内容信息列表_59120'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 [err:标签'内容带图片的信息列表_59120'查询数据库时出现异常。有关错误的完整说明,请到后台日志管理中查看“异常记录”]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