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徐州将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4年04月28日 健康报 胡良玉 纪 平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卫生、财政和人社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卫生、财政和人社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该市提出,对于近年来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乡村医生,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因年龄原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职乡村医生,按照工龄不低于20元的标准落实退休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应逐步提高退休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乡村医生,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满15年,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对于符合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在岗乡村医生应参加工伤保险;各地要为在岗乡村医生建立医疗事故风险基金,增强村卫生室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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