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第1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近几年,学生成了结核病的易感易发人群。专家建议,经常锻炼身体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可有效预防肺结核。
警惕>>
近几年 学生成为结核病易感人群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据了解,目前,我国结核病发病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约60%的患者为农牧民,且以男性青壮年为主。
10年来,长春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近几年,学生也成为了结核病的易感易发人群。
长春市传染(结核)病医院结核病防治所的专家说,学生们处于发育过程中,机体免疫功能不完善。由于学习负担重、压力大、熬夜、生活不规律、体能锻炼少等因素影响,如果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很容易发生结核病。
预防>>
勤洗手、多通风 提高自身免疫力
“结核病常见的症状包括疲乏、食欲减退、低烧、盗汗、妇女月经不调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咳嗽、咳痰、数量不等的咯血。”疾控专家说:“如果发现咳嗽、咳痰持续3周以上,应及时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以便及早治疗。”
关于结核病的预防,专家建议,要勤洗手、多通风、多到户外参加活动,经常锻炼身体提高自身的免疫力,生活方面要规律,尽量避免一个房间多人居住,这样可以有效的预防肺结核。
日常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轻捂口鼻,别人有此举动时,也应及时避开。
此外,新生儿应接种卡介苗。
政策>>
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
已经被纳入低自付大病补助
据了解,2014年,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和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被纳入市医保低自付大病补助管理,长春市传染(结核)病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其治疗不受当前医保目录限制,所有医疗费用按打包付费的原则结算,患者每次住院只需承担低额固定费用(起付线),个人无需在承担其他治疗费用,切实解决了患者看病贵的问题。
具体管理办法:
①纳入市医保低自付大病补助总费用及个人承担费用。
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总费用27000元,其中:个人承担:职工1000元 居民1300元 学生100元
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总费用34000元,其中:个人承担:职工1000元 居民1300元 学生100元
②享受住院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的人群范围。
一是参加长春市居民医疗保险,具有长春本市户口,且居住及连续参保时间均满3年以上。
二是未落户的儿童参加医疗保险后,可持父母户口办理,父母应是长春本市户口,参加长春市医疗保险,且居住及连续参保时间均满3年以上,双方父母有一方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三是参加长春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连续参保时间达3年以上。
③住院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
凡患有以上疾病的患者,符合居住及参保条件,可持相关医学材料,首先到院医保办公室申请,经医院相关科室主任会诊确认后,填写《长春市医疗保险低自付大病补助入院审批表》两份,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药监督处(三楼18号窗口)办理。享受低自付大病补助的患者就医每年审批一次,其有效期截止到当年年底。
④申请住院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携带材料:
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及户口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各一份);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两份《长春市医疗保险低自付大病补助入院审批表》;
⑤首次诊断的患者由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及病情介绍办理,非首次诊断患者另外需要携带近期病历和相关理化检查结果办理。
⑥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属于重大疾病,长春市传染(结核)病医院的优惠政策,如患者住院花费2万元,患者只需要承担5000元。
几项优惠政策: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推进,长春市传染(结核)病医院积极推行贫困农民参合,就医和补偿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对结核病患者做了几项优惠政策:
①结核病患者自我感觉发烧、咳嗽、痰多、盗汗可直接到长春市传染(结核)病医院就诊,取消转诊手续,为最大限度的快捷治疗,提供了基本保障,直接减少患者接触健康人群,为防控工作做出了贡献。
②对重症患者建立了绿色通道,院内医生会诊,可以先治疗再办理住院手续。
③结核病患者只要具备报销条件的,全部做到院内直接报销,方便了参合农民。
④结核病患者常规临床用药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⑤结核病门诊患者治疗由去年的不报销到今年的可报销。报销按照住院比例补偿,年内可累加,报销分段计算:
市级
0-1000元 报销20%
1000-1万元 报销55%
1万元以上 报销60%
省级
0-1200元 报销10%
1200-1万元 报销50%
1万元以上 报销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