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农合 特殊病种补偿比例提高 门诊报35%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4月20日 水母网 李俊玲
据了解,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30%提高到35%的比例予以即时补偿;基本药物、中草药和中医适宜技术的门诊医疗费用按45%的比例补偿;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并按90%的比例予以补偿。结核病、精神病患者在烟台肺科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由40%提高到50%的补偿比例;

   昨天,记者从烟台芝罘区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获悉,今年芝罘区新农合在门诊、住院、重大疾病方面的补偿比例显著提高,今后,芝罘区参合百姓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昨天,记者从烟台芝罘区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获悉,今年芝罘区新农合在门诊、住院、重大疾病方面的补偿比例显著提高,今后,芝罘区参合百姓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门诊医疗费补偿比例提到35%

  据了解,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30%提高到35%的比例予以即时补偿;基本药物、中草药和中医适宜技术的门诊医疗费用按45%的比例补偿;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并按90%的比例予以补偿。结核病、精神病患者在烟台肺科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由40%提高到50%的补偿比例;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化疗在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由50%提高到60%的比例予以补偿;将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单纯性唇裂等特殊病种在区内定点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由30%提高到为50%。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设定起伏线

  在支付待遇前设定起伏线,具体为:在街道、区、市、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的,每次起伏线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700元,住院补偿起伏线在补偿范围内费用扣减,参合患者每次住院在起伏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起伏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偿:(1)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2)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3)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4)市外公立性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5%;(5)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患者的针灸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90%;(6)对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计划内初产妇,平产生育补助由300元提高到700元,剖宫产生育补助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7)提高国家基本药物补偿比例,在定点医院住院费用中属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8)提高中草药补偿比例,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患者的中草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9)对于未经转诊备案,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省内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补偿比例的60%予以补偿;(10)参合患者经门诊紧急抢救后直接住院治疗的,其当日发生的门诊抢救医疗费用,可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11)对在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

  提高累计补偿限额最高报销12万

  据芝罘区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参合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合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具体从解决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对两大类6个病种实行“定点救治、规范诊疗、全额补偿”。

  此外,在以往重大疾病 (分别是儿童患儿童单纯性唇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及其他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如法洛氏四联症等8个病种) 保障的基础上,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参合居民因以上重大疾病在区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例为75%。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最高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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