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沁源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1月09日 山西省卫生厅 郝东亮
2011年,沁源县出台了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新政策向“保大病”倾斜,极大地减轻了重大疾病给参合农民带来的沉重负担。

2011年,沁源县出台了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新政策向“保大病”倾斜,极大地减轻了重大疾病给参合农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为了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服务,山西省沁源县新农合工作在业务管理上通过六个强化,便民举措上四个到位,为当地农民撑起了健康保护伞。

据了解,该县基本实现了新农合信息的网上传输、网上审核、网上监督,有效堵塞了不合理报销现象,保证了基金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单病种付费病种由2010年的4种扩大到2011年初的10种,11月份又增加到县内32种、县外8种,共计40种,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2011年10月,中心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科学合理地制定了重大疾病二次补偿政策,使参合患者从中得到更大的实惠,全年共涉及二补1460人,补偿资金达到888万元。

根据新农合补偿“保大病”的原则,中心与郊区人民医院形成定点治疗协议,凡是县肾透析患者在郊区人民医院治疗可享受实行单病种付费、直补、提高补偿比例、享受优质服务等四点优惠政策。

为了简化程序,该县规定,在市内所有医疗机构住院全部开展直补,同时,儿童六病在省儿童医院、山医二院、心血管病医院和精神病患者在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住院也可享受直补政策。另外,为进一步方便参合患者就医,该县还规定因急诊或重大疾病未在县级医院就诊而转到省或省外医院住院的患者,可由村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取代县级医院的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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