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 中标药品价格再降10.32%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4月09日 渤海早报 张静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4月10日零时起,全市各区县将全部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二级以上医院也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目录内药品,但不实行完全零差率销售,最高零售限价可多加15%。各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将严格按照新目录配备使用,不允许再销售目录以外药品。今年基本用药集中采购工作已经结束,中标药品价格在去年降幅达到10.28%基础上再下降10.32%。

  去年8月,国家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目录内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物品种,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新版《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在保持国家目录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再增加230种。目前,本市基本用药药品总数目为537种(全部在医保范围内),其品种数量在全国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省份中位居第二位。去年,本市率先在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城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药品零差率,通过基本用药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等方式,使中标药品价格下降10.28%,为百姓节省各类药品费用1.98亿元。

  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处处长黄金虎表示,本市率先将药品零差率执行城乡一体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4月10日起,进一步将药品零差率推向各涉农区县,届时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此外,在集中选购基本用药时实行“一品两规”的选择方式,即一种药品选择两种规格,在保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选择价格较低廉的药品,倡导使用“廉价高质”的药品,真正做到“只选对的,不选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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