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各地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 年增幅1·5万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8年05月05日 新华网-河北日报 佚名

自今年4月1日起,石家庄市所属17个县(市)均执行了新农合新的医疗补偿标准,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报免比例。其中,有15个县(市)将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额度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其余两个县也提高到2.5万元。

随着国家对新农合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今年,该市新农合个人筹资额由往年的每人每年50元增加到90元。为让参合农民更多地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各县(市)均修订了报销补偿方案。各个县(市)新修订的补偿方案均降低了起付线。其中,正定、新乐、鹿泉三个县(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50元,其余14个县(市)均为1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一般设置为200元至4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2500元。除鹿泉、正定、栾城外,其余县(市)参合农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报免起付线均为2000元。

在报免比方面,各县(市)均有明显提高。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报免比都在65%以上,最高的赵县达到7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免比则集中在55%到60%;市级报免比为45%到50%;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报免比例也在40%以上。

此外,各县(市)新修订的补偿方案还明确了参合农民患慢性病的起付线、报免比和封顶线。参合农民在除去起付线之后,大都可报免50%左右,年度最高报免限额在800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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